十六国时期的胡汉分治黄蕾胡汉分汉是十六国时期政治史上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对于这一问题,以往人们往往仅从概念上做出简单的结论,把它视为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产物,这不仅是不切合实际的,也是不公正的。那么胡汉分治的内容如何,它是在什么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是否是民族压迫与民族歧视的产物,在十六国史上到底产生了什么影响?需要给予回答。笔者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求教于治魏晋南北朝史的专家和同行。一、胡汉分汉的内容所谓胡汉分治,亦称民族分治,是统治者对胡人和汉人采取不同的统治办法,即分而治之十六国时期存在胡汉分治,这是毫无疑义的,而且它是其时诸国统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政策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皇帝、单于二名号同时存在;第二,从中央到地方设立了专门管理胡人的机构,即两套机构同时存在。皇帝同时称单于,早在十六国的第一个建国者匈奴人刘渊就已经开始了。晋惠帝永安元年,刘渊在左国城起兵建国,首先自黎大单于,接着自称汉王,永嘉二年刘渊称皇帝后,仍黎大单于,直到晚年,才把大单于之名号授以他的儿子刘聪。众所周知,单于之名号来源于匈奴的最高统治者。刘渊首先自称大单于,无疑是企图恢复祖辈最高统治者的地位。但是,刘渊并非仅仅要做匈奴最高统治者而起兵,因为,他受中原文化影响极深,受过良好教育,精通经史兵法,又与西晋上层统治集团有很深的联系,在“八王之乱”后期的激烈争夺中,他清楚地看到西晋统治已是日落西山,岌岌可危。所以,他决心起兵,企图代晋自立。他曾这样表白:“夫帝王岂有常哉,大禹出于西戎,文王生于东夷,顾唯德所授耳。今见众十余万,皆一当晋十,鼓行而摧乱晋,犹拉枯耳。”他还预料,起兵的结果是“上可成汉高之业,下不失为魏氏”。所以,刘渊集大单于、皇帝于一身,意味着他不仅是匈奴的最高统治者,同时也是汉人的最高统治者,具有双重性。但是,自刘渊晚年把大单于授与他的儿子刘聪以后,一直到晚赵国灭亡,皇帝再不同时称大单于,而是把这一名号授予皇太子。如刘聪即位后,授予皇太弟刘义,刘义被诛后,即授予自己的儿子刘粲。刘曜时,亦是授予皇太子刘胤。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已无文字可证。推而论之,不外有两种可能,一是随着汉国势力的发展壮大,国家事务繁剧,皇帝已无力兼做大单于之事;一是皇帝为了提高其继承人的地位,而把大单于之号授予皇太子。匈奴贵族建立的汉国、前赵国同时存在皇帝、大单于两名号,在形式上是顺理成章的,因为本来单于之名号即来源于匈奴。但是,继汉国以后诸族所建的国家基本上都沿袭了这一制度。羯人石勒称赵王时,身兼大单于之职,称帝后,则以世子石弘为大单于;鲜卑人慕容皝称燕王时,同时称大单于,其子慕容慕容儁即燕王们仍称大单于;氐人苻健建立前秦时,自称天王、大单于,旋称帝后,便将大单于之名号授予其子苻苌;羌人姚苌建立后秦时,自称大单于、万年秦王;鲜卑乞伏国仁建立西秦时,自称大都督、大将军、大单于,其继承者乞伏乾归等都身兼大单于之名号;鲜卑秃发乌孤建立南凉时,自称大单于、西平王;匈奴赫连勃勃建立夏国时,自称天王、单于。如此等等,说明十六国暑期诸国最高统治者皇帝(或王)基本上是同时称大单于或将大单于之名号授予皇太子。十六国时期诸国这种皇帝与大单于两名号同时并存的事实,说明了它决不是匈奴社会制度的残留,而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诸国推行的一种特殊政策。关于这一点,石虎、张宾、张敬等在拥戴石勒上疏中一语道破了天机。“请依刘备在蜀、魏王在邺故事,以河内、魏、汲、顿丘、平原、清河、巨鹿、常山、中山、长乐、乐平十一郡,并前赵国、广平、阳平、章武、渤海、河间、上党、定襄、范阳、渔阳、武邑、燕国、乐陵十三郡,合二十四郡,户二十九万为赵国。封内依旧改为内史,准《禹贡》、魏武复冀州之境。南至盟津,西达龙门,东至于河,北至于塞垣。以大单于镇抚百蛮。”也就是说,石虎、张宾、张敬等拥戴石勒做皇帝,统治“赵国”即汉人;而同时又有大单于“镇抚百蛮”,即统治各少数民族。同此可见,大单于这一名号既不是虚设,也不是匈奴社会制度的残留,而是胡汉分治政策的集中表现。这才是问题的实质。大单于之名号不仅不是虚设,而且由于这一时期内地胡人数量很大,他们在国家生活中占很重要地位,因此大单于地位极高,或由皇帝直接兼任,或授予皇太子,而不轻易授予他人。石勒称帝时,将大单于授予世子石弘,“勋高一时”的石虎极为不满,他以为“大单于必在己”,结果未能如愿,因对其子石邃发牢骚说:“主上自都襄国以来,克殄十有三州,成大赵之业者,我也。大单于之望实在于我,而授黄吻婢儿,每一忆此,令人不复能寝食。待主上晏驾之后,不足复留种也。”石虎在石勒建立后赵过程中,功勋累累,所以自以为大单于一职必授己。然而石勒按传统观念,授予了他的继承人石弘,而引起石虎愤恨不已。十六国时期胡汉分治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在大单于名号存在的同时,从中央到地方设立了一整套专门管理胡人的机构。早在刘渊晚年,当他把大单于一职授予他的儿子刘聪时,同时在都城平阳西设单于台,说明大单于已有自己的衙门。到刘聪即帝位后,大定百官,其中“置左右司隶,各领户二十余万,万户置一内史,凡内史四十三。单于左右辅,各主六夷十万落,万落置一都尉。”这里明显看出,刘聪所设置的左右司隶,其官名来源于汉代司隶校尉,但意义已发生了变化,它成为汉国中央政府统治汉人的最高机构;内史则相当于郡守,属于地方长官,单于左右辅,是单于的助手;都尉则是统治包括匈奴在内的六夷即胡人的地方升官,与内罗地位相当。而且可以设想,内史之下还应有县令,都尉之下还应有部落渠帅。这样,汉国的胡汉分治就形成了十分完整的统治体系,图示如下:前赵刘曜时,仍设单于台,并以其子刘胤为大单于,但是,大单于已下“置左右贤王已下,皆为胡、羯、鲜卑、氐、羌豪之杰。”说明刘曜对胡人的统治体系发生了变化。这是因为前赵国与汉国的统治地域发生了变化,其境内的民族成份与各族人数的构成都随之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匈奴人数相对减少了,所以刘曜为了适应这种变化便以各族酋豪充任大单于已下的左右贤王诸官。其实质依然是胡汉分治。石勒即赵王位时,同时又称大单于,既营建赵王所居的东西宫,又营建了大单于所居的单于庭。这反映了后赵国在建国之初中央就有胡汉两套系治系统。另外,石勒在中央还设立专门管理胡人事务的机构,如:“中垒支雄、游击王阳并领门臣祭酒,专明胡人辞讼;以张离、张良、刘群、刘谟等为门生主书,司典胡人出内,重其禁法,不得侮易衣冠华族。”这些说明石勒在胡汉分治方面比汉国、前赵有所发展。后赵以后诸国,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胡人的机构不得其详了,疑史文有失,并非当时没有这些机构。如前秦苻坚灭前燕慕容暐时,前燕“诸州郡牧守及六夷渠帅尽降于坚”,“六夷渠帅”与州郡牧守相提并论,反映了前燕境内有大量的胡人部落,前燕统治者是通过各族部落的渠帅对他们进行统治的,这些渠帅的地位很高,不受州郡牧守管辖。可见前燕地方上的行政机构,也是胡汉各成系统。十六国时期的胡汉分治集中地表现在上述两个方面。同时,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也有其他方面的内容。例如,前赵石勒就下令“号胡为国人”、这把统治境内的人分为两等,即第一等胡人,第二等汉人。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地把人们群体按种族分为等级的记载,同时也是胡汉分治的有力证明。总之,十六国时期存在胡汉分治是无疑的。当然,不同时期、不同国家所反映出的内容也不尽相同。由于文献给我们提供的材料太有限了,使我们无法描绘出这一时期每个国家推行胡汉分治政策的具体情形。二、胡汉分治产生的历史背景古今中外,统治阶级制定的一切政策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十六国时期的胡汉分治政策当然也不例外。因经,剖析十六国时期的胡汉分治,必须首先研究其历史背景。自两汉至西晋,北方的匈奴、乌桓、鲜卑、羯、氐、羌等各民族不断内迁,有的甚至进入了西晋的腹地,其数量之大,分布地域之广,都是十分惊人的。按江统《徙戎论》所说,关中的冯翊、北地、新平、安定广布羌人,扶风、始平、京兆广布氐人,“关中之人百余万口,率其多少,戎狄居半”。而匈奴之内迁尤为突出,早在东汉建武二十六年,南单于徙居西河美稷,南匈奴部众随之大量内迁,广布于西河、北地、朔方、五原、云中、定襄、雁门、代郡等塞内地区,至永元二年,已发展到23.73万口,有胜兵5万。不久,东汉在汾水流域的匈奴被分为五部,“其左部都尉所统可万余落,居于太原故兹氏县;右部都尉可六千余落;居大陵县。”仅此五部都尉即有3万余落,按每落5口人计算,已有15万余口。而雁、代及河套以南地区亦当有大量匈奴人。西晋时,又有大批的匈奴人由塞外内迁,据《晋书·北狄匈奴传》记载主要有如下几次:1.武帝践祚后,塞外匈奴大水,塞尼、轩难等二万余落归化,帝得纳之,使居河西故宜阳城下。后复与晋人杂居,由是平阳、西河、太原、新兴、上党、乐平诸郡靡不有焉。2.至太康五年,复有匈奴胡太阿厚率其部落二万九千三百人归化。3.(太康)七年,又有匈奴胡都大博及萎莎胡等各类大小凡十万余口,诣率雍州刺史扶风王骏降附。4.明年(太康八年),匈奴都督大豆得一育鞠复率种落大小万一千五百口……来降。这四次内迁的匈奴人总计二十三四万人,主要被安置在河套以南、汾水流域及关中地区。这样,西晋时塞内的匈奴人总合将达到四五十万口之多,甚至腹里地区的魏郡、弘农、京兆也有大批匈奴人。至于羯人,他们本居之石国,因在匈奴统治下,随匈奴而迁徙,西晋时已定居上党武乡一带。其人数当不会太多,只不过其族部落小帅石勒建立了后赵国,使其成为“五胡”之一,在我国历史上占了一席之地罢了。另一个大规模内迁的则是鲜卑人,他们自东汉开始向塞内移动,到西晋时,陇西、河西、燕代、辽西、辽东都广面鲜卑人,其数量不会少于匈奴人。比如,陇西鲜卑鹿结部在泰始初年就有7万余落,不久被陇西鲜卑乞伏部所击败,说明乞伏部势力不会小于鹿结部,同时陇西鲜卑还有其他诸部,可见仅陇西鲜卑当有几十万口之多。再比如,河西鲜卑秃发树机能于晋初发起大规模反晋斗争,其中咸宁三年晋平虏护军文鸯一次击败树机能,就有“诸胡二十万口来降”,所谓诸胡虽不尽是河西鲜卑,但其中当有半数左右为河西鲜卑。由此可见河西鲜卑数量之大。另外,据有辽西之地的东部鲜卑段部,“其地西尽幽州,东界辽水,然所统胡晋三万余家,控弦可四五万骑。”所谓三万余家虽有汉人,但鲜卑人亦当不会少于一半,即八九万人。这里仅举内迁鲜卑有数字可查的几部的情形,足证鲜卑内迁的数量是很大的;就其分布地区以及后来他们在十六国时期所发挥的作用上看,可以断言西晋时塞内的鲜卑人数量决不会少于匈奴人。当在50万口以上。总之,西晋时入居塞内的北方各民族数量十分惊人,分布地域十分广泛,大凡黄河以北差不多都有他们的足迹,其中,今山西、陕西、甘肃、内蒙南部,河北北部、宁夏、辽宁西部和北部尤为集中。这一历史事实,不难使西晋末年以来一切社会矛盾复杂化了,同时也是十六国时期诸国都面临着严重的民族问题,这样,胡汉分治政策就应运而生了。但是,仅仅注意到这一点还不够,如果内迁各族进入塞内成了国家的编户,他们在语言、生活习俗等诸方面已经汉化了,即与汉人没有什么差别,那么,推行胡汉分治政策也就完全没有必要了。事实上,内迁各族迁入塞内以后,虽长期与汉人“杂处”,他们吸收了汉人的先进生产技术和文化,改变了一些生活习俗,特别是生产方式已经基本上由游牧转变为定居的农耕;然而,大多数内迁各族依然保留了原先的部落形态,尽管从总体上他们是与汉人“杂处”,但却是小集居,不与汉人混杂。关于这一点,文献记载匈奴的情形最为典型:呼韩邪感汉恩来朝,汉因留之,赐其邸舍,犹因本号,听称单于……子孙传袭,历代不绝。其部落随所居郡县,使宰牧之,与编户大同,而不输贡赋……建安中,魏武帝始分其众五部,部立其中贵者为帅,选汉人为司马以监都之,魏末,复改帅为都尉……北狄以部落为类,其入居塞者有屠格种……败十九种,皆有部落,不相杂错。屠格最豪贵,故得为单于,统领诸种。其国号有左贤王、右贤王……凡十六等,皆用单于亲子弟也。这里明确指出汉魏间匈奴内迁者都保留了原先的部落形态,而且至晋不变。他们不仅保留了部落形态,既总体上与汉人居处,局部上则不与汉人混杂,而且他们内部诸部之间也“不相杂错”,说明西晋时内迁的匈奴部落形态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