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这里,看更多考研真题中公考研,让考研变得简单!查看更多考研专业课资料考研专业课复习是考研备考中至关重要的一环,真题是必不可少的备考资料。中公考研为大家整理了华东政法大学614刑法学2011年考研专业课真题及答案,供大家下载使用,并且提供华东政法大学考研专业课辅导,更多真题敬请关注中公考研网!华东政法大学614刑法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一、名词1、刑事古典法学派和刑事社会法学派2、正当防卫适当正当防卫过当3、缓刑制度和监外执行4、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5、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二、简答1、自首中的自动投案方式2、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的法律规定3、保险诈骗罪的法律规定4、结果加重犯与转化犯的异同并各举三例予以说明三、案例1、“揭被勒镯”与“勒镯揭被”2、拐卖转强奸重婚收买被拐卖妇女等3、受贿行贿重大责任事故四、论述1、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及其与犯罪构成的关系2、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一般受贿罪的联系与区别3、我国刑法法条竞合现象并举刑法分则中的三个规定形式进行评价3.4.1华东政法大学614刑法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名词1、刑事古典法学派和刑事社会法学派刑事古典法学派是18世纪后期产生的以贝卡里亚和边沁为代表的历史上第一个思想流派。所谓刑事社会学派指19世纪末20世纪初,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犯罪原因和探讨犯罪对策的思想流派。主要代表人物有菲利和李斯特。2、正当防卫适当正当防卫过当点这里,看更多考研真题中公考研,让考研变得简单!查看更多考研专业课资料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方面的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通过人身反击的手段,以制止不法侵害继续进行的情形。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3、缓刑制度和监外执行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被暂缓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犯新罪也没有发现漏罪,并且遵守缓刑考验监管制度,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监外执行是指对犯罪人不在监狱里执行刑罚,由于假释、缓刑、保外就医等原因在社会中进行改造。4、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以进行杀人、绑架、爆炸等恐怖活动为目的,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以实施恐怖活动为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危害极为严重的犯罪组织。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故意组织、领导、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王称霸,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黑涩会性质组织的行为。5、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制猥亵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二、简答1、自首中的自动投案方式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一)包括几种情况:①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都没有被发现,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②犯罪事实已经被发现,但是犯罪嫌疑人尚未被发现,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③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都已经被发现,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前,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①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投案。②犯罪嫌疑人因伤病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报等投案。③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后主动交待自己的罪行。①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自动投案。②犯罪后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③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2、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的法律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点这里,看更多考研真题中公考研,让考研变得简单!查看更多考研专业课资料(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3、保险诈骗罪的法律规定(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4、结果加重犯与转化犯的异同并各举三例予以说明结果加重犯概念:行为人故意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一个基本的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加重结果而使得其法定刑升格的情况。(典型例子:第236条、第238条第2款)特征:①行为人对于基本犯罪具有故意,即对于基本犯罪仅仅是过失的不构成犯罪。②加重的结果是由于基本犯罪行为导致的,即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因果联系。③行为人对于加重结果至少存在着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加重结果有主观过错,这样的加重结果对于行为人来说是有主观上预见和规避的可能的。④刑法因为加重结果而加重了该犯罪行为的法定刑。而所谓的转化犯是从一罪根据刑法的特别规定转化成另外一个罪。比如转化型的抢劫;聚众斗殴的转化犯;寻衅滋事的转化。三、案例1、“揭被勒镯”与“勒镯揭被”简析:强调了主观目的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2、拐卖转强奸重婚收买被拐卖妇女等简析:(1)刑法条文对拐卖过程中的奸淫行为的规定(2)对于收买被拐卖妇女的刑法规定(3)刑法理论的期待可能性3、受贿行贿重大责任事故简析:(1)受贿行贿是故意犯罪;是对公务行为廉洁性的侵害;重大责任事故时过失犯罪。(2)犯罪发生的场合也不同,一个是公务过程中,一个是工程中(3)犯罪主体不同(4)受贿行贿是对向犯罪,而重大责任事故不是。四、论述点这里,看更多考研真题中公考研,让考研变得简单!查看更多考研专业课资料1、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及其与犯罪构成的关系简析:(1)列明犯罪的概念、犯罪构成的含义(2)简单列明犯罪构成的要件(3)谈谈两者关系。犯罪概念是简要的,对犯罪的概括说明;犯罪构成是犯罪的规格。2、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一般受贿罪的联系与区别简析:(1)写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般受贿罪的概念(2)联系:都是权钱交易,侵犯了国家公务行为的廉洁性(3)区别:犯罪主体的区别;是否与国家工作人有通谋,若通谋,可能构成受贿罪的共犯。3、我国刑法法条竞合现象并举刑法分则中的三个规定形式进行评价简析:(1)写出法条竞合的概念。法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条规定的情况。(2)是一个行为;是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法条;处理上只适用一个法条并受一罪而不是数罪的惩罚。法条竞合是一个行为,本身是单纯的一罪;法条竞合是一个行为只符合一种犯罪构成或发生单一结果,成立一个罪名而有数个法条可以适用;法条竞合的数法条之间则是犯罪构成的重合;法条竞合是单纯的一罪,在竞合的法条中,择一适用,排斥其他法条的适用。(3)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票据诈骗、集资诈骗等它们都是在诈骗罪的基础上,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生活的重要性突显,此类的犯罪也日益严重,故立法者单独将此列出一节。在紧张的复习中,中公考研辅导专家提醒您一定要把考研专业课真题的价值发挥到最大,祝您备考顺利,金榜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