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改革建设陈守伦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10-59194545,59194352E-mail:chenshoulun@agri.gov.cnPage2主要内容:1.体系概况2.国务院《意见》落实情况3.大力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业部《意见》)1.1体系概况我国的农技推广体系包括中央、省、市、县、乡五级,其中县及县以下属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这是整个农技推广体系的基础。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国家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农业公共服务的组织,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力量。1.2体系问题(一)职能不清公益性技术推广、执法监督管理、经营性服务混为一体。重经营轻推广的现象非常严重,有的甚至只经营、不推广。农民群众不满意,有关部门和领导不满意,农技人员也不满意。1.2体系问题(二)体制不顺导致农技系统工作不顺、信息不畅、业务经费渠道失却。混编混岗、大量在编不在岗现象严重。农技人员50%~80%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干乡镇中心工作上。1.2体系问题(三)保障不足。全国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中,有钱养人,无钱干事的约占2/3,另外1/3连人也养不起。2007年,财政全额拨款的县以下推广机构中,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均由财政保障的仅占36.8%,只保人员经费的占50%,推广机构开展试验、示范等日常工作经费主要靠经营创收解决。1.2体系问题(四)理念不新目前:以技术为核心,行政推动,自上而下,产中服务。未来:以人为本,市场引导,自下而上,生产、生活、生态全方位,产加销一条龙。1.2体系问题(五)机制不活客观上难以推行职业资格准入、竞聘上岗、绩效考核、按绩取酬等管理措施。农技推广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少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和奖惩并举的激励机制,农技人员的推广行为和效果缺乏有效监督,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不到充分调动和发挥。在一些实行大综合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内部,各专业人员身份、待遇不同,有全额的,也有差额的,还自收自支的,很难统一管理,实际还是各自为战。2.国务院《意见》落实情况2006年6月,国务院第13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当年8月下发全国——国发[2006]30号。2.国务院《意见》落实情况(一)《意见》出台背景一是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中办、国办关于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的意见(中办发〔2000〕30号),明确乡镇农技推广站三权下放到乡镇。二是农村税费改革、乡镇机构改革裁减的冗员大量顶替农技员进入乡镇农技推广队伍。三是农资市场开放,推广主体多元化,经营服务竞争激烈,基层农技推广站出现了负债和公众形象危机。四是浙江、重庆、江苏全面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先例,湖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冲击——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推广机构整体转制,农技人员全员置换身份,农技服务合同定购。五是部分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客观难作为、主观不作为。2.国务院《意见》落实情况(二)各地贯彻落实《意见》的进展2006年,国务院30号文件出台后,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出台贯彻实施文件(29个省份,西藏、新疆);开展督导检查(不少省份以省政府的名义开展);加大投入力度(财政项目、条件建设);创新运行机制(包村联户、责任推广、绩效考评等各县深化改革(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财政保障)(安徽、浙江、宁夏、贵州、河北等省措施)2.国务院《意见》落实情况截止2009年6月底,全国共有1834个县(市、区、旗)上报了改革实施方案,占应上报县(市、区、旗)总数的68.7%;改革基本完成县(市、区、旗)共1081个,占总数的40.5%;改革正在实施县(市、区、旗)共544个,占总数的18.9%。(各省上报数)2.国务院《意见》落实情况与中央要求相比,不少省份改革与建设工作还有较大差距,工作进展慢、保障条件不足。有机构,但管理体制不顺;有队伍,但人员素质不高;运行机制有创新,但普及面不广;工作条件普遍较差。2.国务院《意见》落实情况究其原因,客观上有积累问题多、解决难度大,意见下发正值政府换届等因素,但关键还是认识问题。一是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地方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缺乏紧迫感、责任感,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保障这四大安全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对贯彻落实《意见》重视不够,抓得不紧,协调不力。对地方党委政府发展农业的业绩考核力度不过大。二是在改革和投入关系的认识上纠缠不清。当前解决投入保障问题迫在眉睫,但有的部门还在强调改革到位后再投入,缺乏配套政策措施。2.国务院《意见》落实情况(三)中央对进一步推进农技体系改革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要求,明确职能、合理设置机构、理顺管理体制、科学核定编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放活经营性服务、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保证供给履行公益性职能所需资金,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妥善分流和安置富余人员。——国发〔2006〕30号文件2.国务院《意见》落实情况(三)中央对进一步推进农技体系改革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提高人员素质,力争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2.国务院《意见》落实情况(三)中央对进一步推进农技体系改革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按照3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要求,尽快明确职责、健全队伍、完善机制、保障经费,切实增强服务能力。——2009年中央1号文件2.国务院《意见》落实情况(三)中央对进一步推进农技体系改革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到公共服务机构。——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2.国务院《意见》落实情况(三)中央对进一步推进农技体系改革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乡镇事业站所可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也可实行以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为主或按区域设置机构的体制。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提高人员素质,力争3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2009年中办发4号2.国务院《意见》落实情况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依托,也是长期困扰我们的一大难题,应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改革建设。关键是健全机构,改善条件,增强活力,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回良玉在我部向国务院呈报的《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有关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2.国务院《意见》落实情况(四)农业部高度重视1、部党组将工作职能调整到科教司,实现了推广工作与体系建设结合,为全面推进新型农业科技体系创造了条件;2、作为农业部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多位部领导共同抓;3、孙部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部领导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国务院《意见》落实情况4、按照中央工作分工,建立了部际工作协调小组,加强沟通协调,推进政策落实;5、争取中编办支持,印发加强乡镇或区域农技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意见,对各地提出工作要求;6、争取财政部支持,设立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调动各地加快推进改革的积极性;7、争取国家发改委支持,制定体系建设规划,落实设施条件建设资金,真正提升公共服务能力。2.国务院《意见》落实情况各省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1、各省开展调研和督导,出台文件,制定建设规划(半数以上的省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各地、各部门积极完善农技推广运行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3、目前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3.大力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2009年6月3日,农业部部长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的意见》,2009年7月13日,农业部印发了该意见(农科教发〔2009〕7号文件),大力加强种植业基层农技体系改革建设工作。3.1指导意见出台的初衷落实三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在30号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具体要求,细化任务,形成可操作性的工作;推进科研和推广工作的结合,推进科研体系与推广体系的结合,实现科技上、中、下游的有机结合;把体系建设与推广工作融为一体,整合资源,整体设计,同时推进;引导广大农技人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和业绩赢得认可和支持。3.2指导思想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30号文件精神,坚持改革创新,以满足农民的科技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农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按照综合建设、分步实施的思路,加强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建设和条件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3.3坚持四个原则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不推倒重来;坚持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强化县级部门的管理和指导职责;要与各地乡镇机构改革相衔接。3.4改革与建设的目标建设五有乡镇站:完善的管理体制、规范的运行机制、精干的人员队伍、稳定的经费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真正发挥好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支撑。3.5加强机构建设,确保职能有效履行明确公益性职能任务进一步强化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将公益性职能细化成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和要求,落实到每个推广机构和每位农技人员。科学核定编制本着精干、高效、合理的原则,科学测算、合理核定并落实乡镇或区域性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确保公益性职能的有效履行。3.5加强机构建设,确保职能有效履行创新管理体制加强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管理和指导,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的公益性推广机构,要明确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在农技推广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工作考核等方面的指导职责,其人员的调配、考评和晋升,充分听取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切实解决因条块分割造成的管人和管事分离的问题。3.6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试行人员聘用管理采取公开招聘、兑聘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强化人员培训实施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计划,对农技人员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实施农技人员学历提升计划,选拔骨干农技人员进行专业研修、继续深造。(建立学习的动力机制是关键)3.6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逐步实行农技人员准入制度公益性推广机构农技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学历,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持专业考核培训,达到相应专业技术水平,方可参与岗位竞聘。鼓励支持大学毕业生下乡支农创新用人机制,引导鼓励涉农专业大学生到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服务,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领办农业试验示范基地,为基层推广体系注入新生力量。3.7创新运行机制,增强农技推广活力全面推行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合理确定岗位责任,明确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对象及内容,量化工作指标和任务要求。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推行由农民群众、县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三方共同参与的绩效考评机制,将农技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考评结果与农技人员工资报酬、职务晋升等挂钩。3.7创新运行机制,增强农技推广活力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方式方法全面推行以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模式的工作责任制度;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化;发挥高产创建示范片、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等辐射带动作用;推广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等农科教、产学研密切结合的有效形式;采用招投标制、政府订购、委托服务等方式,探索农业公共服务多种实现形式。3.8加强条件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乡镇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