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团〔2016〕1号关于开展华东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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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文件华团〔2016〕1号关于开展华东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调动我校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党的领导努力号召广大青年奋发有为,始终用党的标准严格要求广大青年恪己修身,用社会主义价值观不断激励广大青年励精图治,校团委决定于“五四”期间开展2015-2016学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工作。本次评优共设立“五四红旗分团委(标兵)”、“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优秀专职团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教工团员”、“优秀团员”等评选表彰项目,请各基层团组织认真做好评选组织工作。一、评选条件1.五四红旗分团委(标兵)(1)组织规范,制度完善,充满活力,富有凝聚力;(2)体现学院特色,活动主题鲜明,活动阵地广阔;(3)关注团员成长成才,树立各种青年典型;(4)工作基础好,工作思路明确,积极围绕校团委的工作方针开展工作,认真有效地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出色地完成了基本职责所列各项工作任务;(5)长期以来踊跃参加共青团各级各类活动,取得较好成绩,参评学年(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下同)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组织奖不少于一项,同时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单项奖不少于两项;(6)红旗分委标兵在红旗分团委中通过答辩产生。2.红旗(活力)团支部评选在2015-2016年度活力团支部和红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中择优产生。评选条件详见《关于开展“活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创建与评选工作的通知》(华团〔2015〕26号)。3.优秀专职团干部(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2)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带头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3)担任专职团干部工作满一年的现任专职团干部;(4)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热心为青年学生服务;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青年学生和团员的监督;(5)熟悉团的工作特点,紧紧围绕学院党政和校团委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业务能力强,能有效指导基层团组织工作,所在单位共青团工作规范并卓有成效,在全校大型活动中有出色的表现;(6)指导挂靠社团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学校其他团学工作;(7)按时出席分团委书记例会,积极参加校团委安排的重要活动和会议。4.优秀团干部(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2)带头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学术和创新活动,参评学年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3)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4)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投身志愿服务,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主动关心团组织的发展和建设,积极参加团学活动,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5)密切联系群众,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并有良好的群众基础;(6)担任班级团小组长以上职务,热爱共青团工作,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积极主动、勇担责任、有创新精神,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组织领导作用。5.优秀教工团员(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以先进理论武装头脑;(2)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带头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3)业务熟练,主动学习,不断增强业务水平;(4)具有高尚师德,爱护学生,关心学生,帮助学生成长成才;(5)年龄在28岁(含)以下,担任团干部的年龄可适当放宽。6.优秀团员(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团组织生活,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2)带头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积极参加各类科技学术和创新活动,参评学年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3)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4)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关心团组织的发展和建设,能积极参加团学活动,主动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5)密切联系群众,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并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二、评选办法1.评选名额(1)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团员不得超过给定的本单位团员总数;(2)各分团委(团总支)推荐教工团员人数不超过2名;(3)优秀团干部按本单位团员总数的0.5%推荐。(4)活力团支部评选总比例不超过各学院本类创建数的80%,红旗团支部评选总比例不超过学院团支部总数的30%;(5)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工作、表现突出的骨干,由所在学生组织推荐,校团委统一征求其所在单位意见,一经确认,由各单位整理材料上报,不占基层名额;(6)在学院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由学院按照本学院团员比例0.2%另行推荐优秀团员,不占基层名额;(7)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学生社团,每个社团给予一个优秀团员名额。2、名额分配(见附件一)3、评选要求(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重要性,按照校团委统一部署,在各院系分党委(党总支)统一领导下,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选工作。(2)评选工作主要由基层团组织负责具体落实。优秀团员、团干部的评选必须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完成,由分团委(团总支)审核,报校团委审批。(3)在基层团组织、学生组织中担任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骨干,在征求基层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由分团委直接推荐。(4)凡有安全违章记录的个人或集体,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凡受到院级以上纪律处分的个人,取消其参评资格。(5)申报材料应重点突出、亮点鲜明、条理清楚、内容详实、有支撑材料,获奖证书或文件请附后。三、时间安排1.各基层团组织于3月22日前完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红旗(活力)团支部申报、审核工作和优秀专职团干部、优秀教工团员、红旗团委的申报(见附件四、附件五)以及同级党组织推荐工作,认真填写《华东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优秀团员(团干部)汇总表》、《华东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优秀专职团干部(教工团员)汇总表》和《华东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红旗(活力)团支部、红旗团委汇总表》(见附件六、附件七、附件八)上报推荐名单及上报校团委审核材料。暂未设团组织的单位可由二级党组织确认后上报。2.3月28~4月10日,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并组织红旗分团委标兵答辩。4.4月11~17日,公示评优结果。公示期间接受广大同学监督,举报邮件发送至tw@ecust.edu.cn。5.5月上旬,召开表彰大会。四、工作要求评选表彰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活力团支部和红旗团支部是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各二级团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宁缺勿滥,以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团组织报送材料请统一打包在3月24日前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地址: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2室电子文件请各学院打包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w@ecust.edu.cn邮件名及文件名示例:××××学院分团委五四评优申报材料联系人:何希联系电话:64253138、33612078附件一:各学院名额分配表附件二:2015-2016学年华东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团干部)申报表附件三:2015-2016学年华东理工大学红旗(活力)团支部申报表附件四:2015-2016学年华东理工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教工团员)申报表附件五:2015—2016学年华东理工大学红旗团委申报表附件六:华东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优秀团员(团干部)汇总表附件七:华东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优秀专职团干部(教工团员)汇总表附件八:华东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红旗(活力)团支部、红旗团委汇总表共青团华东理工大学委员会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附件一:各学院名额分配表单位本科研究生院级学生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化工学院2191056生工学院186634化学院165954药学院124643材料学院197634信息学院208645机械学院188434资环学院104433理学院94112商学院289325社会学院125323艺术学院124212外语学院93112法学院32111体院学院21111中德工学院62001马克思主义学院00111附件二:2015-2016学年华东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团干部)申报表学院名称填表日期:年月日申报项目: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职务所在支部获奖情况申报材料(请附页,1000字左右)分团委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校团委意见盖章年月日注:此表校团委盖章后由学院入获评学生档案。研究生所在支部一栏需明确“硕”、“硕博”、“博”,如:工程110(硕博)附件三:2015-2016学年华东理工大学红旗(活力)团支部申报表学院名称填表日期:年月日申报项目:活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团支部名称支部人数党员人数团员比例不及格率支部获奖情况创建总结材料(请附页,1000字左右)分团委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校团委意见盖章年月日注:此表提交时需附创建总结报告(红旗申报还需提交创建工作总结报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实施报告),此表盖章后交学院留存。附件四:2015-2016学年华东理工大学优秀专职团干部(教工团员)申报表姓名单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申报类别□优秀教工团员□优秀专职团干部个人简历申报材料(请附页,1000字左右)获奖情况注:本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交校团委。所属团组织意见盖章年月日所属党组织意见盖章年月日校团委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五:2015—2016学年华东理工大学红旗团委申报表学院团委名称学院团委书记支部数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申报材料(可附页)注:本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交校团委。获奖情况同级党组织意见盖章年月日校团委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六:华东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优秀团员(团干部)汇总表学院(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序号姓名班级类别备注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校团委,一份学院留存。研究生请在“班级”一栏中注明“硕”、“硕博”、“博”,如:工程110(硕博);优秀团员(团干部)请在“备注”一栏中注明“基层”、“院荐”、“校荐”、“社团”等字样,并按分类排序。附件七:华东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优秀专职团干部(教工团员)汇总表学院(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序号姓名职务类别备注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校团委,一份学院留存。附件八:华东理工大学2015-2016学年红旗(活力)团支部、红旗团委汇总表学院(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序号支部/团委类别备注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校团委,一份学院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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