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1工作前1.1检查行车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尤其是检查主横梁连接处。1.2检查车轮,不应有裂缝、压痕及磨损超限,上述缺陷深度超过3mm时,应立即更换。1.3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折断达19丝时,钢丝绳表面有明显磨损时,均应立即更换。1.4带驾驶室的单梁桥式起重机、司机接班开车前,应对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1.5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2试车2.1在无载荷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检查和调整电动葫芦的制动器,均应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方可使用。3工作中3.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3.2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⑤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⑦歪拉斜挂不吊;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⑩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3.3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4工作后4.1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刀闸,切断电源。4.2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填写维护保养记录。4.3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使用记录。5操作注意事项:5.1本起重不适用于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和相对湿度大于85%,充满腐蚀性气体场所里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5.2不得超过起重机规定的起重量使用。5.3不允许同时按住使电动葫芦朝正反两个方向转动的控制按钮。5.4吊动工件时,操作人员与工件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吊运前方应无人、无障碍。操作人员跟车行走时,应注意防止拌倒。5.5控制电缆不要拉得过紧,要保持按钮盘有活动的余地。5.6不准倾斜起吊或拖拉重物。5.7限位器为保护装置,不得当开关使用。严禁无导绳或限位器操作,并应经常检查导绳器(限位器)和限位开关的灵敏度。5.8电源开关箱的钥匙由指定人员管理,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定期保养、检查、润滑,以免出现事故。5.9当起重机刹车不灵时,应调整电动制动弹簧的松紧度。5.10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悬挂重物,以免使零件产生永久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