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体系管理规章—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1页共16页《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财务体系管理规章—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2页共16页固定资产、低耗品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1、为加强泰丰集团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内部控制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使物资流动有序、账实相符、监管有方,根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2、各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内部控制管理和有效实施工作负责。3、各公司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按使用部门、采购部门、管理部门、核算控制部门划分各自的职责,确保资产管理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制约和监督。不相容岗位具体包括:(1)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验收与付款;(2)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保管、清查、处置的申请与审批、执行;(3)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4)不得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全过程业务。4、各公司应在集团下发的相关授权审批权限范围内进行采购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同时还应根据采购情况,按照集团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二、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分类和计价管理1、固定资产的分类和计价(1)本办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③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④受市场价格的影响,其单位价值低于2000元,但在固定资产账上有同样规格型号的设备、办公设施也应确认为固定资产。(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制定详细的固定资产分类为:财务体系管理规章—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3页共16页①按使用情况分为经营性固定资产、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四大类。②按经济性质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共五类。(3)集团及各子公司固定资产均按历史成本计价。计价方法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执行。(4)财务部对固定资产实行明细核算,每一个独立的固定资产项目为设置对象,每一对象按产地、规格、牌号、价值建立一张固定资产卡片,确保账卡相符,定期(每半年)对实物组织进行盘点,全面记载集团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各公司每半年末根据盘存结果汇编成册,由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后上交总部财务部存档。2、低值易耗品的分类和计价(1)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含100元),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流动性大,使用年限一年以上,能独立发挥其效能,但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设备等。(2)财务部对低值易耗品实行统一核算(按在库、在用、摊销进行核算或建立台账管理);行政部等实物资产管理人对低值易耗品实行数量金额明细管理,并将实物管理责任落实到使用部门,核算上做到分类准确、收发有据、账实相符。(3)行政部等实物资产管理人按资产类别建立“低值易耗品台账”,反映集团购买和其他单位调入(出)的、在用的及库存的低值易耗品,并建立相应的“低值易耗品台账”。对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下的物品要建立台账专项管理,财务在核算中对领用单价在100元以下物资作费用处理。三、日常管理职责1、各单位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采购应事前申请,按以下程序审批:(1)一级子公司总经理的权限:单件价格1万元以下(含1万元),单次累计3万元以下(含3万元);(2)集团总部行政部权限:单件价格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含3万元),单次累计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财务体系管理规章—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4页共16页(3)其他上报集团董事长审批。2、不得超越审批权,同时还应根据采购情况,按集团招投标相关管理规定执行。3、集团及各子公司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即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在资产的采购、使用和监控各环节都做到相互制约、各负其责。4、各单位实物管理部门的职责:(1)集团总部固定资产实物归口在集团总部行政部进行管理,子公司固定资产实物归口在各子公司行政部及相关业务职能部门进行管理。(2)负责对采购资产的实物进行验收、编号、建立资产分类、分户明细账薄(设置台帐)。台帐内容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日期、数量、存放地点、使用部门或使用人等。(3)负责保管新购资产的使用说明书、安装图纸、工程线路等相关资料。(4)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加、领用、验收、调拨、转移、报废、封存、出租、出借等业务事项的手续。(5)对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维修和对相关管理使用人进行业务培训。(6)每季度定期核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明细表”和“低值易耗品增减变动明细表”(表样见附件1),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单位财务部门,将当月资产增加数和减少数核对清楚后,签字确认。(7)每半年与财务部门核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后编制“资产汇总结存报表”(表样见附件2),报送集团总部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5、各单位资产使用部门的职责:(1)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对公司交付的资产要注意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对不能正常运行的设备、物品要及时报告维修,不能带病工作,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因为个人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物品损失报废的一律由个人赔偿。(2)对本部门使用的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理核对,保证账物相符。(3)各部门人员如有调动或是辞职,不得将原部门所配置的办公设施带走,财务体系管理规章—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5页共16页必须通过行政部等资产管理部门履行规定的交接手续,否则由原所在部门全额赔偿。(4)对不使用或停用的实物资产应及时提出申请报集团资产管理部门备案。6、财务部门对资产管理的职责(1)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核算。对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应设置总账和分类明细账,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全面记载本公司固定资产的价值和增减变动情况;低值易耗品按核算要求进行分类管理,并与实物管理部门核对。(2)及时办理资产在内部单位的调拨、盘点、报废的财务手续和会计业务处理;(3)组织资产半年度、年度的清查盘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参与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清查盘点、核对账目,做到帐、卡、物相符;(4)负责对公司实物资产管理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各个管理环节进行监控。四、采购及出入库管理1、集团及各子公司购买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必须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购买申请报告或申购单,经申请部门负责人、实物资产管理部门签字后,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确定是否购买,对确需购买的,按本办法第三条第1点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再根据集团询价相关管理规定,对价格进行确认,经批准后执行。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按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对不满足招投标条件的,不管是否需签订合同,只要金额满足:单价在5000元(含5000元)或单次总价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都应采用议价方式,至少选择3家以上(含3家)单位进行,由公司负责采购的部门牵头组织,申购部门和财务部门参加。2、资产由业务归口部门(采购部)统一采购。3、对购进的物资,实物管理人首先进行分类,并根据购置报告或申购单、发票办理入库验收手续,逐项填写“入库单”,载明的物资名称、规格、产地、价格、数量、经手人。“入库单”需一式三联:一联由经办人交财务办理货款结算手续和报销手续、一联库房入账、一联留存。财务体系管理规章—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6页共16页4、使用或申购部门领用资产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应填制“出库单”一式三联,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发出,“出库单”一联作财务入账手续,一联作库房记账,一联留存。5、实物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给各部门配备各类办公设备,并按各使用部门领用的资产建立备查账簿,详细记载领用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调入(出)时间、使用人等,在实际中可用“办公设施托管责任书”(表样见附件3)替代在用资产备查台账。6、对各部门使用的实物资产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的维护和管理。由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对部门在用的资产按类别、明细填制“办公设施托管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一份交资产使用部门,另一份实物资产管理部门留存备查。年度内发生新增或减少的设备和物品,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在办理领用手续时,同时对“办公设施托管责任书”进行变更刷新。7、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作为投资调出的,应根据集团的投资制度办理资产投资调拨手续。8、集团及各子公司间的实物资产的调拨应办理以下手续:(1)因工作需要集团与各公司之间调入(出)集团的资产(实物投资除外),必须事前由调入方填制“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资产内部转移单”(表样见附件4),经调入方实物管理部门签字,财务审核、公司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并经上一级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然后经调出方实物管理部门签字,财务审核、公司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并经上一级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资产内部调拨手续。(2)集团和子公司相互间调入(出)资产时,调出单位实物负责人必须根据请调单位“资产内部转移单”开出四联单的“物资调拨单”,一联作调出单位实物保管记账、二联交调出单位财务入账,三联和四联交调入单位财务和库房入账。(3)集团内部各单位间调入(出)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按资产净值或双方协商确定的价值(重置价值)进行结算,作资产转让核算处理。(4)调入固定资产的单位,其入账价值低于2000元的物资,除汽车等专用高价值资产外,作为低值易耗品入账管理;调入低值易耗品的单位,物资入账价值低于100元的,在领用时作费用处理。财务体系管理规章—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7页共16页(5)内部各部门相互间调拨的资产,经批准同意后,应在实物管理部门的监交下办理移交手续,以便资产监交部门落实具体实物负责和某些独立资产的分割、划价。同时变更使用部门的资产托管手续。未经批准擅自转移资产,按资产原值的20%处罚资产原属部门实物负责人,并补办资产转移手续。9、资产使用部门对于闲置的物资要及时向实物管理部门报告,并交回闲置资产,以便于集中统一调配和充分利用库存资源。使用部门交回闲置物资时,需要将产品使用说明、安装图纸等资料一并交回。五、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清查、处置1、集团及各子公司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必须每年进行两次全面的清查盘点。此项工作由财务部门牵头,实物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共同实施,审计监察部监督,以财务帐卡为准,做到财务账与资产管理部台账相符。2、对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清查盘点中,发生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应查明原因并填制盘盈、盘亏、报损表(表样见附件5、6),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后,报集团财务管理部、审计监察部审查核实,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已下放财产处置权限的子公司,在处置权限内可自行对报损的财产进行处理。未下放财产处置权限的子公司,上报集团董事长批准。3、各使用单位对已不能正常运转,不能通过维修恢复其使用功能的,或是修复价值高于新购现值,确实需要报废或淘汰的设备、物品,要及时向实物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出具“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出让处置审批表(表样见附件7)”,由公司相关技术部门检测核实,公司财务部和审计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后进行处理;在处置权限内可自行对报损的财产进行处理,但必须将财产处理情况报上一级资产管理部门、集团财务管理部和审计监察部备案。4、变卖处置资产时,应按授权规定向审计监察部、财务管理部、招标管理部报告,对处置变卖价格、方式、价款收取的及时性进行审核。5、实物管理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在用的资产进行巡查、并进行管理指导。每半年要对各部门管理的各类资产进行一次实地盘点清查,对公司全部在用的资产进行实地盘点清查,公司交付给各部门使用的资产与盘点不符的一律由个人按现值进行赔偿。财务体系管理规章—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第8页共16页6、资产处置、变卖收入和残料变卖收入一律交公司财务部,不得私自收款,否则将严肃处置。六、附则1、对违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