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修改(第二次)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固定资产是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业集团”)的一项重要资产,是进行生产经营、业务拓展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为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最大程度地发挥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设备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科学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率优先的原则。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运业集团、各子(分)公司及各独立核算企业。第二章组织分工及授权批准第七条运业集团对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第八条运业集团财务部、企划部、人事行政部对运业集团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一)企划部、人事行政部主要职责如下:1、监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的购置,以及参与大型修缮、基本建设项目论证等工作;2、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事项;3、组织运业集团内部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4、审查、评价和组织论证固定资产购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5、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及使用情况;6、考核固定资产使用效率;7、对有关企业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二)财务部主要职责如下:1、拟定运业集团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2、监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的购置,以及参与大型修缮、基本建设项目论证等工作;3、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事项;4、审查、评价和组织论证固定资产购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5、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及使用情况;-2-第九条使用部门负责对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运业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二)建立、健全有关固定资产帐簿体系和固定资产使用卡片,对本部门、本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三)申报购建计划,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制定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验收;(四)使用、保管及维护固定资产;(五)办理固定资产内部调剂、出租出借手续;(六)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七)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八)负责落实资产使用责任人及其管理职责。第十条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职责权限,确保固定资产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的下列职务必须分离:请购与请购审批;询价、验收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执行;采购与验收;采购与付款;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第十一条各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运业集团《付款审批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开展固定资产购建活动。第十二条经办人应当根据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相关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的审批,经办人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程序第十三条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固定资产管理:(一)请购。购建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权限向运业集团或各企业提出申请,注明购建固定资产的用途、金额、预算、招标方式等事项。(二)评审。购建固定资产属于运业集团审批权限的,运业集团企划部为固定资产购建事项评审的牵头部门,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对固定资产购建事项的评审。(三)固定资产购建、维修按下列程序进行报批,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审批权限均以单项(次)的金额为单位计。1、购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1)购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由各企业总经理审批,具体程序为:程序一:企业采购(设备)部门经办人→采购(设备)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企业总经理-3-(2)购建生产用固定资产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由运业集团总经理审批,具体程序为:程序二:所属企业采购(设备)部门经办人→采购(设备)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企业总经理→运业集团企划部→运业集团分管领导→运业集团总会计师→运业集团总经理(3)购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的,由运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具体程序为:程序三:程序二→运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4)购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但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的,由运业集团董事会审批,具体程序为:程序四:程序三→运业集团董事会(5)购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金额属于股东大会审批权限的,由运业集团股东大会审批,其具体程序为:程序五:程序四→运业集团股东大会2、购建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1)购建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在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由各企业总经理审批,具体程序为:程序一:企业采购(设备)部门经办人→采购(设备)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企业总经理(2)购建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由运业集团总经理审批,具体程序为:程序二:所属企业采购(设备)部门经办人→采购(设备)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企业总经理→运业集团企划部→运业集团分管领导→运业集团总会计师→运业集团总经理(3)购建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的,由运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具体程序为:程序三:程序二→运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4)购建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但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的,由运业集团董事会审批,具体程序为:程序四:程序三→运业集团董事会(5)购建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金额属于股东大会审批权限的,由运业集团股东大会审批,其具体程序为:程序五:程序四→运业集团股东大会3、新建基建项目的审批程序:(1)新建基建项目在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新建基建项目,由运业集团董事长审批,具体程序为:程序一:所属企业部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运业集团企划部、工程管理部→运业集团分管领导→运业集团总会计师→运业集团董事长(2)新建基建项目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的新建基建项目,由运业集团董事长办公会审批,具体程序为:程序二:程序一→运业集团董事长办公会(3)新建基建项目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但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的,由运业集团董事会审批,具体程序为:程序三:程序二→运业集团董事会(4)新建基建项目金额属于股东大会审批权限的,由运业集团股东大会审批,其具体程序为:-4-程序四:程序三→运业集团股东大会4、固定资产维修项目的审批程序:(1)支出在3万元以下(不含3万元)的固定资产维修项目,由各企业总经理审批,具体程序为:程序一:企业部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运业集团工程管理部或人事行政部或工程管理部→企业总经理(2)支出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固定资产维修项目,由运业总经理审批,具体程序为:程序二:所属企业部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企业总经理→运业集团企划部→运业集团总会计师→运业集团总经理(3)支出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固定资产维修项目,由运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具体程序为:程序三:程序二→运业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四)合同订立及组织购建。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必须建立和遵循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依法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五)完工验收。固定资产购建、安装调试完成后,购建单位要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不得继续支付款项,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的要求。设备验收,还应当包括合格证、许可证、生产及经营设备单位资质证明等合法证书。(六)款项支付。固定资产购建款项结算按照运业集团《付款审批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七)处置。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运业集团《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处置。各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损失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坏、丢失的相关责任人,按照运业集团《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处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管理责任,直至刑事责任。第十四条对于购建总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设备新增、技改等项目及30万以上(含30万元),且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基建项目,应当编制固定资产购建立项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四章固定资产分类和计价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按照经济内容划分为以下五大类:(一)房屋及建筑物;(二)机器设备;(三)运输设备;(四)办公设备;(五)其他设备。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是否具备相对独立的使用功能进行分项。第十六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及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5-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固定资产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条件的,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三)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下列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1、与该项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项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费用、大修理费用等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生产车间、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专设销售机构的,其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销售费用。对于处于修理、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果其修理、更新改造支出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在发生时也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四)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五)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处理前,应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六)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孰低额,作为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确认为未确认融资租赁费用。企业(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悉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采用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均无法知悉,则应当采用运业集团财务部确定的同期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平均利率作为折现率。(七)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计量。(八)兼并收购中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计价。(九)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

1 / 11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