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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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南京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4年,是全国建校最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建校60多年来,学校为中国高等中医教育培养输送了第一批师资、主持编写了第一套教材和教学大纲,诞生了中医药界最早的学部委员,先后走出了12位国医大师、5位院士(学部委员),为现代中医高等教育模式的确立和推广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中国高等中医教育的摇篮”。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近2万名,设有基础医学院等9所直属学院,26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管、理、工、经、文等6个学科门类,同时招收中医学9年制本博连读专业和中医学“5+3”一体化本硕连读专业,初步形成了以中医药为主体、中西医结合、多学科为支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3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拥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1个博士点和47个硕士点。学校现有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6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3部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4项国家级教学成果。现已建成27所附属医院、4所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各类教学及毕业实习基地逾百所。建有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室、工程研究中心、研发中心、江苏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30多个。学校现有国医大师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51人,国家有2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教学名师2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4人。2015年,学校顺利通过中医学专业认证、中药学专业认证和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学校是世界卫生组织(WHO)传统医学合作中心、国家卫生部确定的国际针灸培训中心、全国中医师资进修教育基地、中国中医药文献信息检索中心南京分中心,同时也是首批获国家教育部批准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及台港澳地区学生的高等中医药院校。2010年6月20日,学校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合作建立了中医孔子学院,时任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了揭牌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学校目前与世界9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着广泛交流和联系,并与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高等院校或学术团体及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具有较高的国际声誉和影响力。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突出、对传统中医药有浓厚兴趣与培养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属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我校于2016年继续开展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办法公布如下:一、招生对象具有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江苏省应届理科和文科考生。二、招生专业综合评价录取专业为我校2016年本一批次专业。(具体专业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为准)三、招生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为我校2016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以内。(具体计划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为准)3四、报名条件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三个方面必须为合格。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执行。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分为A、B、C三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提出申请。(一)A类报名条件(须具备其中之一)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者;或在具有较大影响的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者(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等);3、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其他重大竞赛获奖者。(二)B类报名条件(须具备其中之一)1、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在3A1B(含)以上,且期末成绩在同年级或同科类排名列前20%者;2、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在3A1B(含)以上,且期末成绩在同年级或同科类排名列前30%者。(三)C类报名条件对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有浓厚兴趣,立志从事中医药事业,尤其是有中医药学家学渊源的,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在中医药学科领域具有特殊培养潜质者。五、报名办法(一)报名时间4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5日(2016年4月15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二)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进入南京中医药大学“综合评价录取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注册后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报名表》(请在报名系统中逐项填写,不得空缺,不得下载或自行制作报名表填写),在线用A4纸打印,交由所在中学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学期成绩及排名、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由教务部门确认、盖章;学校推荐意见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须盖骑缝章。2、材料准备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有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左侧装订,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所需材料包括:(1)《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报名表》原件,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再添加封面);(2)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须由本人用黑色水笔手写,不超过1000字;(3)考生身份证复印件;(4)学生证复印件(需有入学年月);或学籍卡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复印件;(5)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在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方面的科研成果等证明自己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6)所在中学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5(7)如果有中学教师或名老中医药专家对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方面需要推荐的,可写推荐信直接寄往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不与考生寄往我校的书面材料放在一起,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3、寄送材料以上材料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方式寄至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100号信箱,收件人: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联系电话:025-85811852),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字样。建议中学将考生报名材料统一汇总邮寄。4、材料确认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材料寄达情况,无论考生被我校录取与否,所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考生在个人报名系统里未收到寄达回复的,请于4月25日前联系招生办查询。六、选拔程序(一)资格初审1、我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材料不全者、纸质材料与网上报名内容不一致者一律不予审核)。根据考生报名条件,结合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2、我校在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时,对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如必测科目等级有A)的考生、对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对农村地区中学、对有专业发展潜力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3、通过资格初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面试名单、缴费、面试具体安排等通知。(二)缴纳费用6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5月15日前进行汇款,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录取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缴费方式等信息另行通知。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已缴纳费用但未参加测试者,测试费不予退还。(三)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6月11-12日来我校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将作为确定入选考生的一项重要依据。面试具体安排如下:1、报到并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获奖证书等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6月11日13:00-16:00到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领取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2、6月12日全天组织面试。(四)确定入选考生名单1、我校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按文、理科分别确定入选考生名单。2、入选考生人数控制在录取计划数的200%以内。3、入选考生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请考生及时关注。七、录取办法(一)基本要求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综合评价录取的有关政策,我校对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的优录政策,考生必须在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志愿中确认我校。取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4C1合格,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高考成绩要求:71、报考长学制专业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一批次最低控制线。2、报考非长学制专业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属科类江苏省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其中A类考生高考成绩在所属科类江苏省本一批次最低控制线下15分以内(含15分);B类考生高考成绩在所属科类江苏省本一批次最低控制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C类考生高考成绩在所属科类江苏省本一批次最低控制线下5分以内(含5分)。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将被退档。(二)多元综合加权评价对于符合基本要求的入选考生,我校结合考生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及高校特色要求,采用多元综合加权评价的方法,对入选考生按文、理科分别进行排序。根据综合评价录取专业计划数,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额满即止。多元综合加权评价的方法如下:项目所占权重备注高考成绩50%将总分进行折算面试成绩30%重点测试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将考生面试成绩进行折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2%2门选测科目等级有A、A+者加分折算(1个A加1分,1个A+加3分,2个A+加7分,余不加分);4门必测科目等级有A者加分折算(每得1个A加1分,获得4个A加5分,余不加分)。综合素质评价3%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有A者加分折算(每得1个A加1分,获得3个A加3分,余不加分)高校特色要求5%将考生报考条件折算加分(A类加5分,B类加3分,C类加1分)8加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六位,若考生加权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选测科目等级、必测科目等级、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等,予以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同其他录取考生一样,入学一年后,经学校综合测评,可享受相关转专业政策。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为准。八、重要日程网上报名截止:2016年4月15日(逾期报名系统将关闭)寄送材料截止:2016年4月15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初审公示:2016年4月30日面试测评:2016年6月11-12日入选查询:2016年6月22日所有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信息(报名成功、材料寄达、初审结果、面试安排、入选名单等)均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请考生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九、监督机制(一)组织领导我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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