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读课管理规定早读——吹响清晨第一声号角,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能吟”;“讲解是死的,如同进行解剖,朗读是活的,如同给作品以生命”(朱作仁语);古人云:“松声、涧声、琴声、鹤声……皆声之至清者,而读书声为最。”因此,开设早读课是重视朗读教学,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早读是语文、英语等语言学科学习的一个重要阵地,是课堂必不可少的延续与补充,是培养学生养成良好读书习惯的绝佳时间。为了加强早读课的管理,提高早读课的效率,培养学生读、背、记的能力,有效提高学生语文、英语成绩和记忆储量,特制定本规定。一、管理规定1.辅导教师必须在教师早操结束之后及时下班辅导;2.辅导教师应该在前一天布置好早读任务,第二天课代表在老师未到之前写在黑板上,等老师来了再检查,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还可以充分发挥课代表的作用。3.早读课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进行朗读和背诵;4.任课老师可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读书,也可以让学生自由读书,教师要在教室内巡视辅导,指导学生高效率地进行早读;5.严禁体罚学生,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学生赶出教室,不得做与早读无关的事。二、早读要求早读的教师督促学生做到以下几点:1.早到校,早读书,到校即是读书时;2.除晨扫学生外,其他同学必须进教室读书,而且大力提倡书声琅琅;3.在早读开始前,计划自己当堂朗读、背诵的内容;4.坐姿正确,双手自然伸直于课桌,举课本与视线平齐;5.大声、准确、快速地诵读;6.自我检查早读的效果。三、检查措施1.教导处将会同有关行政、大队部对早读课进行不定期抽查,详细记录;并公布抽查结果,奖优罚劣。2.检查结果纳入月工作考核。凡出现不符合上述管理条例的情况之一,依据《横塘中心小学教育教学月工作考核》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