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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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时间:2011-09-09浏览次数:(校研发[2009]4号)南京邮电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学校与设站企业、科研院所共同建设的研究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我校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保证工作站规范有效运行,特制订本办法。一、目的与任务建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是为了构筑研究生实践教学平台、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提高,满足社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工学硕士和工程硕士研究生),在修完课程学分后,可申请进入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进行相关研发工作,取得所需学分。进站研究生在完成企业研发任务的同时,可在工作站开展学位论文相关的课题研究。二、企业设站基本条件企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设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1.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2.具有高水平的科研研发队伍,先进的科研设备及科研条件,并有明确的产品研发方向。三、工作站建立(一)学校或相关学院与企业就建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进行协商,由学校与设站企业就设立研究生企业工作站事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二)成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正副主任分别由设站企业负责人和南邮相关学院负责人担任。委员会成员包括企业、学院的相关人员及导师代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设站企业配备工作人员,负责工作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站设立过程中所需费用由设站企业承担。(三)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设站企业与南邮合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落实课题研究经费、遴选进站研究生(团队),保障进站导师和研究生必需的科研、生活条件。(四)工作站实行课题管理制,研究生可采用下列方式之一进站:方式(1)设站企业将技术需求凝练为相应的研究课题,通过工作站以项目的形式,委托给南邮由导师带领的研究生研发。方式(2)南邮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培养的需要,选择一定数量的研究生进站参与课题的研发工作。两种合作模式的课题内容都应与研究生学位论文密切相关。四、工作站管理(一)进站研究生的确定1.相关学院组织导师与企业课题组进行商讨,确定课题内容、经费、研究生进站时间及相关管理措施、明确进站工作内容与学位论文的关系后,由导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进站研究生候选名单,由研究生填写《研究生进入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2.申请进站研究生必须完成课程阶段的学习,并且取得规定的学分。3.研究生在站工作内容要与培养目标和专业一致。4.企业可以组织技术人员对申请进站的研究生进行考核,择优录取。5.录取名单由各学院审核后交研究生部。6.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进站工作一次。中途离站的不能再次申请进站。(二)导师职责1.导师必须关注研究生在站期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及时处理各种情况。2.导师负责进站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包括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和撰写,监控学位论文进展,确保学位论文质量。(三)进站研究生在站期间应遵守下列规定:1.自觉遵守企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所签署的各项协议。因违反企业规定或协议造成不良后果的,研究生本人应承担相应责任。2.定期(至少两周一次)向导师报告工作和论文进展情况。3.务必注意自身人生安全。(四)在站研究生出(离)站管理1.研究生在站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毕业期限。2.进站研究生中途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在站工作的,可以向工作站提出申请离站。3.进站研究生出(离)站时,必须移交相关资料。4.由工作站企业方统一开具出站和离站通知交相关学院。五、费用管理(一)研究生以方式(1)进站,设站企业应与导师签订项目合同,研究生津贴由导师从项目中支付。(二)研究生以方式(2)进站,由设站企业直接支付进站学生生活补助、科研津贴等,并根据具体情况支付南邮相关学院和指导教师一定管理费等。支付数额、周期、形式协议约定。(三)设站企业需为进站(到企业现场工作)的研究生购买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四)其他合作方式费用另行协商。六、知识产权管理(一)在不涉及公司技术保密的前提下,南邮研究生可使用在站工作的材料及成果撰写学位论文,并按南邮的研究生培养规定发表论文、进行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参加抽检。涉密课题应在研究生进站时书面告知南邮,协商处理办法。(二)南邮研究生在站完成的工作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拥有,设站企业可无偿使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分配方案,双方协商确定;若申报科技奖励或申报专利,根据双方各自的具体贡献确定排名顺序;以南邮研究生为主完成的技术成果,如果设站企业在两年内未采用,南邮有权向第三方转让,所得收益分配比例另行商定。七、其他(一)研究生进站工作时间可计入实践教学时间。(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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