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1133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监监理理实实施施细细则则(拆除工程)内容提要:一、拆除工程的特点二、拆除工程的监理流程三、拆除工程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四、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2009.09.28江苏省建设厅监制2南京市博物院二期工程拆拆除除工工程程监监理理实实施施细细则则为了确保拆除工程施工安全和做好老大殿的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细则,望施工单位认真对照执行,并望参与本工程的有关单位给予支持。对未涉及的内容及与国家标准、规范、规程不符之处,以国家标准、规范、规程为准。第一章拆除工程的概况及工程特点一、工程概况南京市博物院二期工程位于南京市中山东路321号;院址东临半山园路,西与维景大酒店、南京博物院宿舍区及714厂宿舍区接壤,北为海军指挥学院,南面为中山东路,地势呈南高北低,东高西低的走势。本工程为改扩建项目,修缮改造建筑面积2964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54857平方米;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采用桩基础,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抗震7度设防。本工程拆除部分包括原人文馆后部建筑和部分西厢房、文物库房、武警办公楼等,拆除总面积约15800m2。拆除部分的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和框架结构。二、本工程拆除施工具有如下特点:1、拆除一部分,保留一部分。本工程老大殿始建于上世纪30年代,至今已有70年历史,超出了一般房屋的正常使用年限,而库房部分建于90年代。由于历史原因,老大殿在建设过程中修修停停,加上当时的经济条件有限,结构的构件规格多、尺寸小、配筋省、混凝土强度低,并且由于年代久远,部分结构构件已出现破坏现象,因此在拆除施工时要做好老大殿保留部分的加固和保护工作。2、属于文物保护建筑。本工程属于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并且老大殿是仿辽建筑,因此在做拆除部分与保留部分切割分离时,应对保留部分采取包裹、覆盖、加固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其文物价值不受损害。第二章本工程拆除施工的监理流程一、审查施工企业下列资料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和特殊工种上岗证5、施工组织设计、拆除专项施工方案以及专家审查意见等6、拆除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开工报告等二、检查施工单位安保体系是否健全1、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安保体系组织机构落实情况。2、施工安保体系主要规章制度。第三章本工程拆除施工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一、编制依据1、标准、规范a、《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b、《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c、《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d、《城市房屋拆迁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e、《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拆除部分的相关图纸3、本工程经公司批准、业主认可的监理规划4、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5、本工程监理合同6、工程建设文件和业主的合理要求7、工程所在地自然、经济现状二、拆除施工控制要点1、施工准备的控制a、检查施工单位投入拆除工程的施工机械器具是否满足本工程要求;b、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隔离设施、防尘设施、安全标识、施工铭牌是否符合施工规范及施工方案的要求;c、检查拆除部分建筑外侧是否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是否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d、拆除前,要求施工单位检查建筑内各类管线情况,确认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e、组织拆除施工单位、顶升加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博物院对拆除部分与保留部分划分的切割线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才能施工;42、施工过程的控制a、检查施工单位对于建筑物保留部分是否采取加固、保护措施;b、采用轮片切割机、金刚石线切割锯或取芯机按照以确定的切割线进行拆除部分与保留部分的分离;c、为确保保留部分建筑物不被破坏,拆除部分在切割线3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拆除,然后再采用机械拆除;d、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楼板上严禁人员聚集或堆放材料,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e、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f、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g、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h、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i、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倒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j、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在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拆除施工;k、当采用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再进行分离拆除;l、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m、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n、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对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采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o、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且应对第一吊进行试吊作业,施工中必须保持两台起重机同步作业;p、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作业;5q、拆除钢屋架时,必须采用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用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3、安全文明的控制a、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守博物院的有关规定;b、对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单位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识。对水、电、气的检查井、污水井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c、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降低噪声的措施;d、拆除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渣土清运出场;e、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动火时,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地点作业。作业时应配备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f、拆除建筑时,当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第四章本工程监理方法和措施(一)、监理工作方法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通过以下方法实现:1、事前控制a、审查施工企业的有关资料。b、审查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c、拆除工程施工区域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以免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2、事中控制a、检查,拆除施工单位是否对拆除部分按照切割线进行了分离;拆除部分是否在切割线3米范围进行人工拆除;保留部分是否采取了加固保护措施。b、巡视,为了拆除施工始终处于安全监控状态需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巡视工作,掌握工程信息,发现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指令单,予以解决。3、事后控制拆除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降低损失。(二)、安全管理措施1、要求承包单位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认真详细做好安全记录,经常检查设备和用电、用水情况,设安全标志牌,下6班停机必须切断电源,关好水阀;3、严格操作程序,加强安全监督,加强安全教育,文明施工;4、夜间施工要设足够的照明设备;5、做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工作;6、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持证上岗。7、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8、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南京市博物院二期工程工程项目监理部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