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周头条|为“虎”辩护2015-05-07任重远刘俊法租界编者按十八大之后落马的省部级以上高官已经破百,请不请律师,请什么样的律师,律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为“虎”辩护,有特别的道道。我们采访了曾经代理陈良宇案、薄熙来案等高官案件的律师,核心议题是:律师能否真正独立行使辩护权。受访律师及其高官案件田文昌: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嘉廷案高子程: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陈良宇案、黄松有案王兆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薄熙来案、蔡荣生案钱列阳:“京城四少”之一刘志军案、王武龙案李法宝: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铁男案、蒋洁敏案许兰亭:“京城四少”之一王素毅案、田凤山案、杜世成案张青松:“京城四少”之一宋勇案朱明勇:北京中关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文斌案、张氏叔侄案周泽: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自己不委托,而接受指定律师,这种现象非常普遍。有的官员甚至自己从“里面”递出话,把家属请好的律师给“解雇”了。代理刘志军案,律师钱列阳和助理共拿到了两千块钱。一些律师更喜欢为被高官牵连的商人辩护,有的案子收入上百万。官员贿赂案件,大部分时候,都是侦查基本结束的时候让见一次,这时马上就审查起诉了。最常见的辩护方式是:官员认罪或部分认罪,希望通过一个好的态度,获得法庭的宽大;至于辩解的部分,都交给律师来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律师独立行使辩护权,正是“法治化反腐”的必然选择。转载请注明:法租界(微信号:nfzmfz)首发原载2015年5月7日《南方周末》题《为“虎”辩护》记者/任重远刘俊编辑/苏永通图/张涛表/农健2015年春节刚过,刘铁男的家人到李法宝的办公室给他拜年。家人说,这是刘铁男的意思,一定要感谢李律师的帮助。一审被判无期后,刘铁男不上诉。李法宝的事儿还没完。2015年4月,某媒体爆出刘铁男涉案24亿。但判决书只认定3000多万。刘铁男的家人想请李法宝起诉这家媒体。李认为不妥:事情已经翻过一页,刘本人应该也不想再起波澜。后来有记者跟李法宝求证,他辟了谣,此事才算了结。出身最高检察院的李法宝极少接受媒体采访。在过去,低调是大多数“贪官”辩护律师的共同标签。随着十八大后各种“老虎”的接连落马,这个圈子也逐渐热闹了起来——为他们辩护的,除了昔日京城几大“名辩”,更多的律师也纷纷加入。截至南方周末记者发稿,这一轮落马的省部级以上官员(含军级以上军官)已过百。请不请律师,请什么样的律师,律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为“虎”辩护,有特别的道道。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律师独立行使辩护权,正是“法治化反腐”的必然选择。1高官的“抉择”:多接受指定在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案之后,李法宝又代理了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案。这两名原部级官员开始都没请律师,李法宝作为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去会见后,重新办的委托手续。人没换,但性质变了,不算法律援助,可以收律师费。自己不委托,而接受指定的律师,这在落马高官中非常普遍。比如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原内蒙古自治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长王素毅等。有的官员称,相信组织和司法,甚至自己从“里面”递出话,把家属请好的律师给“解雇”了;有的官员则认为,请律师没用,家里直接搜出好多现金,案情太清楚,请律师意义不大,又花钱,还不如接受法院指定的律师,争取个好的认罪态度。北京律师张青松告诉南方周末记者,2011年他被指定为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辩护时,会见时被问到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是怎么来的。说自己不要律师。张青松告诉他,他的案子可能被判死刑,法律规定必须得有律师,宋勇才接受。“后来到了法庭上,我辩护说他基本都是被动受贿,相对于主动索贿,主观恶性较小,有酌定从轻的理由。结果宋勇自己说‘不是,我主观恶性极大!’你说这还怎么辩?”蒋洁敏的儿子和秘书被抓时,家属也曾找到张青松的律所。签了合同,付了钱,后来都解除了委托。“当时案子办了有半年,申请会见一直见不上。他们家属考虑来考虑去,最后还是解除了。”张青松说。张青松认为,自双规起,纪委、检察院和法院都会在讯问中向他们解释法律,高官们大多受过良好教育,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经过这些解释后,往往会产生对组织的高度信任,对自己的问题认识清醒。但在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田文昌律师看来,有的高官其实是不相信法律,这非常可悲。“请律师这个不好那个不好的。”几位曾为高官辩护的律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决定自己请律师的官员,大多认为办案机关的指控有问题,除了自己熟悉、认可的律师以外,基本很少选择当地律师,都要找全国有名的大律师。比如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陈良宇和薄熙来,都是自己委托的律师。从结果上看,也起到了一定作用。陈良宇被指控的三个罪名,法院最终只认定了两个;法院认定薄熙来的受贿金额,也比指控的少了一百多万。“这说明法院还是实事求是的。”薄熙来的辩护律师王兆峰说。2律师的“口味”:有的钱多也不接,有的钱少也想接对于官员和家属来说,委托律师辩护不是个容易的决定。同样,律师们接这类案子时也会仔细考虑。有人喜欢接指定辩护的,有人喜欢接委托辩护的,每个人风格不同。要看案子的影响力大小,有没有辩护的空间,也要看钱是不是合适。刘志军案原本是委托辩护。家属找到了曾为陈良宇、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等人辩护过的律师高子程。后来,高子程自己选择了退出。“当时都传刘志军涉案几十个亿,那样的话肯定死定了。我觉得自己没有办法满足家属保命的期待,就退了。结果都是瞎传,后来起诉的才6000万。”高子程对南方周末记者说。蒋洁敏案原本也不是指定辩护,找了高子程,但后来也是解除了委托。多位曾为高官辩护的律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类案子大多比较敏感,并不好做,有时还会因为一些意外的压力导致没法接。例如一位著名律师曾接了某高官之子的案子,后来也是退出。他给出的解释是,因为该高官和他所在律所主任的父亲曾在同一中央机关工作,“主任说你还是别接了,别回头被人怀疑我们家跟他有牵连——你儿子律所的律师为他儿子辩护。”与外界想象的不同,律师们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类案子并不赚钱。“之前可能有钱,一被查财产都被查封扣押了,就没钱了。就算家里有的,也会注意影响,不敢多给。本来就说你贪,律师费再付得特别多,不更被怀疑嘛。”原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的辩护律师许兰亭说。律师朱明勇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的厅官家属找到他时,连几万块的代理费都问他能不能再优惠点。有的案子比较复杂,牵扯精力太多,收费又高不了,算下性价比,就更划不来。刘铁男的卷宗有上百本,律师李法宝说,如果把看卷宗的时间用来接其他案子,从收入角度来说肯定要挣得多。王兆峰提到,为了薄熙来案,他整整半年就没办别的案子,“以后再也不干了。也是正常收费,一点儿没多要。(对开拓案源)帮助也不是很大,以前案子就多得做不过来。”如果是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因为属于法律援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像刘志军案,钱列阳最后总共拿到了两千块钱,这还包括了他助理的费用。张青松更直接表示,不喜欢接高官的案子,“他们交不起律师费啊。我们更愿意接的,是高官带出来的那些老板的案子,他们有钱。这是一个纯商业概念,出名虽然好,但先得生存。”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这些著名律师为落马官员牵连出的商人辩护,有的案件可以收入一两百万,至于官员自己的律师费,“五万也有,十万也有,最多的也就几十万”。喜欢接高官案子的律师同样很多。就算钱少也愿意接。在北京律师许兰亭看来,为高官辩护也是见证历史的一部分。每个高官背后的事都很复杂,丰富的卷宗材料,帮助他们对社会、法律领域更深层的一些东西有所了解和思考。十八大之后落马的省部级官员,第一个受审的原内蒙古自治区区委常委王素毅,指定的辩护律师就是许兰亭。加上之前被查、十八大后开庭的吉林市原副省长田学仁,许兰亭累计接的省部级官员案件已经多达八个。尽管刘铁男和蒋洁敏的案子开始都属于法律援助,当司法机关找到李法宝时,他没有丝毫犹豫就接了。在他看来,作为律师不能以收入来衡量他的社会价值,大案子也是对律师的锻炼,对于分析能力和把控能力也是一种挑战。3律师与高官:有信任,才能有配合无论是来自官员或家属委托,还是法院的指定,律师们为官员辩护,首先都要取得他们的信任。律师首先要让官员相信,他们的工作确实是为了被告人权益,不是为了自己出名或配合办案机关定罪;此外,还要让他们相信法律——辩护不仅是被允许的,也是有用的。很多时候,后者还要更困难。李法宝第一次去秦城见刘铁男,就获得对方的认可,还要李法宝以后有空就去找他聊聊。他们什么都聊,聊案情,聊能源战略。刘铁男的落马,导火索来自媒体人的举报,李法宝回忆,对于后来通过国家能源局官方高调辟谣,刘感到有点后悔。最后举报内容没出现在案卷中。不过,因为举报,反而查出了其他的问题。刘志军的态度一开始就很消极。钱列阳接受指定任务后,前期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和他反复沟通,辩护可以在哪个层面展开。最后获得刘的授权是,检察院指控的事实,刘志军都认;至于法律上应该怎么定性,律师可以辩。刘志军还提出,自己身体不好,希望开庭时能够加快进度。结果那天的庭审只用了三个半小时,就结束了。一些律师批评钱列阳,让他感到非常委屈,“在不能动事实,单腿蹦的情况下,我觉得我在技术上已经做到了最好。你现在让我重来一次,我也想不到更好的辩护方式。”在省部级以上高官的案件中,最常见的辩护方式是:官员认罪或部分认罪,希望通过一个好的态度,获得法庭的宽大;至于辩解的部分,都交给律师来做。于是人们经常看到这样的场面:在法庭上,昔日的高官主动服判、忏悔,甚至痛哭流涕。据南方周末记者初步统计,十八大之后落马并已受审的11位省部级官员中,只有陈柏槐一人当庭翻供。像薄熙来这样竭力为自己辩护的非常少见。借着微博的全程直播,公众看到薄熙来和律师如何辩护。此案的审理过程,也被视为中国法院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和司法公开的典型。“构成犯罪的,官员应当认罪;证据不足的或者有模糊的,通过律师辩护表达出去,效果会比官员自己辩解要好得多。”律师李法宝说,这是高官们的普遍诉求。一些官员认罪的原因,普遍被认为是“怕死”。据律师们介绍,这种心理在涉案高官中也很普遍。2004年,多次翻供、抗拒侦查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被判死刑,震慑力非常明显。这一点可以从刘志军宣判后的态度中得到印证。钱列阳和王兆峰都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那一天刘的心情非常放松。据王兆峰介绍,刘志军那天心情很好,还问监管的小伙子是哪里人。对方告诉他河北辛集,还拍着人家肩膀说,高铁本来要修到你们辛集的。4诉讼权利:有时很规范,有时难保障张青松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因为会见不上,涉及高官的案子,侦查阶段他基本不接。根据2013年起实施的新刑诉法,律师在侦查阶段有权会见当事人;例外的情况是,暴恐、黑社会和重大贿赂三类犯罪案件,侦查阶段律师的会见需要申请。而律师们反映,实践中的情况是,大部分都是侦查基本结束的时候让见一次,这时马上就审查起诉了。“我跟家属说,反正我们也见不到,等审查起诉时再来,那会儿随便见。”张青松说。在王兆峰看来,法律虽然给了办案机关空间,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但立法精神是明确的,不批准应该是例外。现在中央提出反腐常态化,更需要下面落实时体现法治精神。大小“老虎”纷纷落马,也让更多律师有了办理高层级官员职务犯罪案件的机会。刘铁男案,是李法宝接到的第一个省部级官员案件。这两年里,除了著名的张氏叔侄冤案,律师朱明勇还接了十个落马厅级官员的案子,对他来说已经算是很大的突破。在此之前,“一年接两个处级干部都难”。5舆论应对:沉默还是开口为高官辩护,要准备好随时和舆论“斗争”。比如刘铁男案判决五个月后,又蹦出了24亿元的传闻。李法宝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开庭前会见时,他就明确告诉刘铁男,从涉案金额和社会影响来说,预计不可能判有期徒刑。“三千多万的金额加上在发改委这样实权部门工作,无期和死缓都是可能的。”李法宝说,律师的辩护策略和工作方式必须随之发生转变。“辩护的方向要根据社会影响和法律事实综合判断,尤其对社会影响要多加考虑。”反腐高压态势下的舆论压力和社会影响,时常令律师们感到焦虑。担心程度有时甚至超过案情本身。特别是关注度高的官员落马后,各种涉案传言很快就会满天飞。和一般刑事案件相比,舆论更难倾向无罪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