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国际公法试题2005年1月一、单选1.被誉为国际法创始人的是荷兰著名法学家(B)A.克林顿B.格老秀斯C.普芬道夫D.瓦特尔2.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属性,这表明(D)A.主权不可分割,但可部分让予B.主权并非国家固有的,而是国际法赋予的C.主权是国家在国际法上所享有的权利D.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让予3.下列哪个选项属于确定国际法主体资格的条件?(C)A.具有固定的居民B.有确定的领土C.有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D.有普通管辖权4.使馆馆舍可用于(D)A.保护政治犯B.关押本国人C.关押犯罪的侨民D.开展使馆职务工作5.领事馆是(D)A.全权外交代表机关B.使馆的组成部分C.临时使团D.执行领事职务的机关6.条约由于期满或其他原因在法律上不再具有拘束力被称为(B)A.条约的中止B.条约的终止C.条约的失效D.条约的停止施行7.天文学边界线和几何边界线都被称为(C)A.人为边界线B.自然边界线C.无形边界线D.有形边界线8.第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国际法院法官是(B)A.梅汝璈B.倪征奥C.史久镛D.王铁崖9.以责任事实为主要目的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称(B)A.调停B.调查C.调解D.斡旋10.国际法院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成立于1946年,院址设在(A)A.荷兰海牙B.瑞士日内瓦C.美国纽约D.奥地利维也纳二、多选1.现代国际法的主体包括(ABC)A.国家B.争取独立的民族C.政府间的国际组织D.一定条件下的法人组织2.下列哪些债务不属国家继承的范围(BCD)A.国债B.地方债务C.地方化债务D.恶债3.下列有关空中劫持的公约有(BCD)A.国际民用航空公约B.东京公约C.海牙公约D.蒙特利尔公约4.对领土主权的限制方法有(ABCD)A.共管B.租借C.势力范围D.国际地役5.战争结束的法律后果包括(ABCD)A.恢复外交关系B.恢复条约关系C,恢复国家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往来D.恢复人民的往来三、填空题1.对于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学说,有代表性的是法律的一元论和二元论的主张,一元论的学说又分成两派,一派强调国际法优先,另一派强调国内法优先。2.国家管辖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3.国际习惯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因素:一是有一般的实践或通例的存在,二是他已被各国接受为法律。4.对领土主权的限制方式有国际地役、租借、共管、势力范围。5.中国的陆地边界长22000公里,海岸线长约18000公里。四、名词解释1.毗连区:是毗连领海并在领海以外,由沿海国对海关、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管制权的一带海域。按照国际法,毗连区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海里。2.租借: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其部分领土出租给另一国,在租借期内,承租国将租借地用于条约规定的目的并行使全部或部分管辖权。出租国仍保持对租借地的主权,租借期满后予以收回。3.外交保护:泛指国家通过外交机关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利益进行的保护。外交保护是国家的一项权利,可以由国家的国内外交机关或其外交代表机关来行使。4.和解:又称调解,是当事国将争端提交一个由若干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报告,阐明事实并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以设法使争端当事国达成协议。五、简答题1.简述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航行制度。答: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一般是指构成世界性航道从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海洋法公约》对一些两端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沿海国的领峡,同时构成世界性航道的海峡规定了一种航行制度,即过境通行制。所谓过境通行就是外国船舶和航空器自由通过和飞越海峡,但通过应继续不停的并应遵守沿岸国规定的入境条件限制,不得对沿岸国使用武力或威胁,同时还应遵守国际规章、程序和惯例。2.简述领馆的特权与豁免。答:(1)领馆馆舍中专供领馆办公的部分不可侵犯,接受国官员进入要征得馆长同意。但遇火灾或其他灾害需要保护时,可推定馆长同意而进入。领馆馆舍、设备及财产和交通工具,不得征用,但有必要征用时,应作迅速、充分、有效赔偿。(2)档案和文件不可侵犯。(3)通讯自由。(4)领馆人员有行动和旅行自由。(5)免税特权。3.简述条约的缔结程序。答:条约的缔约通常有三个程序:(1)拟定条约约文。缔约各方的代表通常以谈判的方式拟定条约约文。(2)条约的认证。谈判代表认证条约约文为其代表的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接受该约束的标准文本。认证的方式有草签、暂签和签署等形式。(3)缔约方接受条约约束。国家及其他缔约者最终表示接受条约约束的形式有批准、加入、签署、接受或赞同等。六、论述题论述安理会的职权。答:安理会的职权有三个方面:(1)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安理会有权对任何争端或可能引起国际摩擦或争端的情势进行调查,以断定它继续存在是否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对于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安理会有权促请当事国用和平方法解决,并可提出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或调整方法的建议,同时也可以进行斡旋、调停或和解等。(2)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及制止侵略方面,安理会有权断定对和平的威胁、破坏和侵略行为的存在,并可对这样的行为决定采取适当措施,包括非武力的和武力措施。(3)其他职权,如负责拟定军备管制方案,向大会推荐会员国和联合国秘书长、选举国际法院法官、向大会建议停止会员国的权利或开除会员国。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4—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国际公法试题2005年7月一、单选1.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属于(D)范畴。A.国际刑法B.民法C.任意法D.国际强行法2.“归化”是指(C)取得国籍。A.因出生B.因婚姻C.因申请D.因收养3.最先把国际法著作系统的译成中文的人是(C)A.林则徐B.严复C.丁韪良D.张之洞4.使馆馆舍可用于(D)A.保护政治犯B.关押本国人C.关押犯罪的侨民D.开展使馆职务工作5.领事馆是(D)A.全权外交代表机关B.使馆的组成部分C.临时使团D.执行领事职务的机关6.人类第一次飞离地面的工具是(B)A.飞机B.热气球C.人造卫星D.航天飞机7.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的宽度是(C)A.24海里B.30海里C.从领海基线至其外部界线距离24海里D.6海里8.对于宽大陆架国家确定大陆架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最多可划到(B)A.500海里B.350海里C.400海里D.200海里9.国际海底区域的资源属于(B)A.自由占领B.自由开发C.人类共同继承财产D.国家专属区10.确定现行南极法律制度的主要条约是(A)A.华盛顿条约B.东京条约C.南极条约D.海牙条约二、多选1.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资料有(ABC)A.国际组织的决议B.司法判例C.各国权威公法家的学说D.一般法律原则2.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国际法调整的对象?(BC)A.中国与百事可乐公司的关系B.中国与美国的关系C.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关系与法人间的关系D.自然人3.领事职务有(ABD)A.办理公证、认证和签证手续B.保护本国和本国侨民在接受国的权益C.与派遣国政府进行交涉D.援助本国船舶和飞机4.各国军舰在公海可拿捕(ABC)A.海盗船B.从事非法广播的船舶C.无国籍船D.别国的军舰5.限制国家领土主权的方式有(ABC)A.国际地役B.共管C.租借D.先占三、填空题1.在近代国际法的形成中起着重要作用的除威斯特伐里亚会议的召开和《威斯特伐里亚和约》的签订外,还有由格老秀斯所著的战争与和平的发表。2.19世纪以来,西方学者在对国际法与国际法关系的研究中提出了三种不同的主张,即国内法优先说、国际法优先说、国际法与国内法平行说。3.二战后,国际上签订了确定领事关系法律原则和规则的公约是领事关系公约。4.《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规定了对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犯罪嫌疑人的发现地应对该采取或引渡或起诉的原则。5.传统国际法上领土主权的取得方式有:先占、添附、征服、割让、时效。四、名词解释1.登临权:是指军舰在公海上对于有合理依据认为外国船舶(享有完全外交豁免权的除外)有从事海盗行为、奴隶贩运、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或虽然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的嫌疑时,可命令该船舶停船并派人登临和检查的权利。2.大陆架:是指沿海国的陆地领土在该国领海之外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大陆架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足200海里的可延长到200海里,但不得超过350海里或不超过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3.引渡:通常是指一国应外国请求,将位于本国境内而被请求国追诉或判刑的人移交请求国审判或执行刑罚的行为,现在引渡制度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有关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4.战俘:是战争中或非战争的武装冲突中落于敌方权力支配下的合法交战者,如武装部队成员、民兵、支援部队成员落入敌方权力后,即为战俘。五、简答题1.简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答:沿海国在本国的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有四个方面:(1)对自然资源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的专属经济主权权利。(2)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及使用,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学研究有专属的管辖权。(3)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如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4)建立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执行该法律规章的权利。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同时,还应顾及到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2.简述一国国家不当行为非法性的排除。答:(1)同意,即国家实施的行动是在得到关系国的同意情况下作出的。(2)针对他国的违法行动而采取的对抗行动。(3)国家出现的不可抗力和偶然事件。(4)危难,指国家代表或受其监护的人为了逃避极端危难的状况而实施的行为。(5)国家遇到特别紧急的状况,如遇到外国侵略的情况下实施的行动。(6)国家的自卫行动。3.简述外国人待遇原则。答:根据国际实践,确定外国人待遇的原则一般有三项。(1)国民待遇原则,也称平等待遇原则,是指一国对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在一定事项上给予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这一原则的目的是使外国人与所在国国民处于平等的地位,既不享有特权,也不受到歧视。(2)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一国(施惠国)给予某外国(受惠国)的国民的待遇不低于他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国民的待遇。其目的是使受惠国国民与第三国国民相比永远处于不受歧视的地位。(3)互惠待遇原则,是指一国给予外国国民某种权利、利益或优遇以该外国给予本国国民同等的权利、利益或优遇为前提。其目的是避免外国人在本国片面获得某些权利和利益,同时反对本国人在外国受到歧视。六、论述题试论述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的确定。答: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非法行为的确定的根据是《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1)《东京公约》规定了两种行为属非法行为:①各国刑法规定属于犯罪的行为;②危害或可能危害航空器或其所载人员及财产的安全,或危害航空器上的良好秩序和纪律的行为。(2)《海牙公约》规定的是任何人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采取暴力或暴力威胁,或用其他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当属非法行为)。这种行为的未遂行为,以及实施这种行为或未遂行为的共同行为均属犯罪行为。(3)《蒙特利尔公约》规定了非法地和故意地实施以下行为属于犯罪:①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采取暴力行为,从而危及该航空器的安全;②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或使其受损,而不能飞行或危及它的飞行安全;③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或使他人放置某种装置或物质,可能破坏该航空器,或使其受损坏以致不能飞行或危及其飞行安全;④破坏或损害航行设备或妨碍其工作,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⑤故意传送虚假情报,从而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这些犯罪的未遂行为,以及实施这些行为或未遂行为的共犯行为均属犯罪。(4)《补充蒙特利尔公约议定书》规定了危害国际民用航空机场安全的行为为非法,包括:①对国际机场内的人采取暴力,造成或足以造成重伤或死亡,危及或足以危及该机场安全的行为;②破坏或严重损坏国际机场的航空设备及停放在机场未使用的航空器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