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编稿)第一篇城市用地布局与规划2建筑容量控制指标表表8.1基地类型5000M2以下5000M2≤S10000M210000M2≤S20000M220000M2≤S30000M230000M2以上新区旧城区旧城中心区新区旧城区旧城中心区新区旧城区旧城中心区新区旧城区旧城中心区新区旧城区旧城中心区建筑密度D(%)容积率FAR建筑密度D(%)容积率FAR建筑密度D(%)容积率FAR建筑密度D(%)容积率FAR建筑密度D(%)容积率FAR建筑密度D(%)容积率FAR建筑密度D(%)容积率FAR建筑密度D(%)容积率FAR建筑密度D(%)容积率FAR建筑密度D(%)容积率FAR建筑密度D(%)容积率FAR建筑密度D(%)容积率FAR建筑密度D(%)容积率FAR建筑密度D(%)容积率FAR建筑密度D(%)容积率FAR居住建筑低层351.0401.2--351.0381.2----331.0351.1----331.0351.1----301.0321.0----多、中高层322.3352.5352.8322.2352.5352.6302.2322.3352.5302.0322.3352.5302.0322.3352.5高层325.0325.5356.0324.5324.8355.0283.8284.0304.2253.5283.8304.0253.0283.2303.5一般办公建筑多层322.1352.3352.6322.0352.2352.5301.9322.1352.2301.9322.1352.2301.8321.8352.0高层325.0355.5386.0324.8325.0355.2304.2324.5324.8284.0304.2324.5283.5303.8324.0宾馆、酒店、单元式办公建筑多层322.1352.4402.6322.1352.3402.5322.0352.2402.5301.8322.2382.4301.8322.2352.4高层355.0405.2405.5304.5354.8405.2304.3354.5405.0304.0324.2354.5284.0304.4324.5商业建筑404.0424.5505.0403.8454.0484.2403.5453.6503.8403.2453.5504.0403.0453.2503.5商业综合楼多层322.1352.3402.5322.0352.2402.5301.8322.0352.2301.8322.0302.3301.8322.0352.2高304.5354.8405.0303.0353.8354.2303.0323.5354.0302.8323.5354.0303.5323.8354.0区位用地规模容量指标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编稿)第一篇城市用地布局与规划3层工业建筑(通用厂房)低层451.1501.2----401.1451.2----401.0401.1----400.8401.1----380.8401.0----多层351.8402.0----351.8401.8----301.6351.8----301.5351.5----301.4351.5----普通仓库低层401.0451.2----401.0451.2----351.0401.1----350.8401.0----320.8351.0----多层351.6401.8----351.5401.6----301.4351.5----301.4321.5----301.3321.4----公共绿地按照建设部《公园内部用地比例》及《南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规定执行备注:1.新区、旧城区、旧城中心区区域划分见附图一。2.-为不允许建设。3.私房建设按本技术规定其它章节的有关规定执行。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控制表表8.3道路等级(m)退距(m)6≤L<1212≤L<2020≤L<40L≥40主要朝向低层建筑3355~83355~8多、中高层建筑及高层建筑裙房55810551010~12高层建筑的主体66~101015~2088~101515~20次要朝向低层建筑33343334多、中高层建筑及高层建筑裙房34553455高层建筑的主体66~101010~1588~101510~15备注:1.表中单元格上层的数值为居住建筑的退距要求,下层的数值为非居住民用建筑的退距要求。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编稿)第一篇城市用地布局与规划42.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退立交控制线不应少于20米。3.当与城市绿化带、城市公路、高速路要求后退红线的距离有矛盾时,按高限控制。4.裙房用于商业的建筑,退距适当增加5米。5.围墙面向城市道路时,退离道路边缘不少于1.5米,当执行确有困难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调整。第八十六条地下建(构)筑物及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退用地红线、道路红线的离界净距离应符合如下规定:(一)地下建(构)筑物临城市道路时,离界净距离不得少于5米。(二)地下建(构)筑物临用地红线时,离界距离不得少于3米。(三)地下车库出入口起坡线退离城市道路红线不得少于10米,退绿化控制线不小于5米。建筑物退离水系绿化控制线距离表表8.5建(构)筑物类型离控制线距离(m)低层≥5.0多层≥8.0高层≥10.0地下建(构)筑物≥3.0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垂直控制线≥8.0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平行控制线≥3.0第八十七条沿铁路两侧新建建(构)筑工程应符合如下规定:(一)铁路干线两侧的建(构)筑工程与最外侧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铁路支线、专用线两侧的建筑工程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铁路两侧的围墙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围墙高度不得高于3米。(二)沿铁路两侧需建铁路配套设施的,应另设专项报批。(三)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的,必须符合铁路道口管理的有关规定。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级控制指标表10.1类居住区级(m2/千人)小区级(m2/千人)组团级(m2/千人)总千人指标(m2/千人)每百住宅面积需配建的公建面积(m2)百分比①(%)百分比②(%)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编稿)第一篇城市用地布局与规划5别居住区级小区级组团级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用地面积教育————806~20341866~4134————806~20341866~4134————4~109.3~20.6————34.4~45.556~65.74~109.3~20.6医疗卫生400~720360~6004~20——————404~740360~6002.0~3.61.8~30.02~0.1——————16.6~179.5~10.92~3.71.8~3文化体育104~160400~61026.6~4026.6~406060190.6~260486.6~7100.52~0.82~30.13~0.20.13~0.20.30.35.8~811.3~14.70.95~1.32.43~3.5商业服务300~404130~160273~407133~200————573~811263~3601.5~2.00.65~0.81.37~2.040.67~1.0————18~245.7~82.8~41.3~1.8金融邮电69~12460~13017~30——————86~15460~1300.35~0.620.3~0.650.08~0.15——————3.5~3.61.8~20.4~0.80.3~0.65社区服务120~16075~12073~12090~15335~100——228~380165~2200.6~0.80.38~0.60.37~0.60.45~0.770.18~0.34——8.5~9.73.5~50.97~1.40.83~1.3市政公用11~2618~389.3~10.357~74——2720.3~36.375~1120.05~0.130.09~0.190.04~0.050.3~0.37——0.140.8~0.91.8~2.30.09~0.180.39~0.56行政管理及其它30~4618~22————————30~4618~220.15~0.230.09~0.1————————1.0~1.30.3~0.50.15~0.230.09~0.1总计1034~16401061~16801209~26612172.6~460195~160872338~44613293.6~62885.17~8.185.3~8.346~1310.85~22.90.48~0.640.44————11.4~21.616.4~31.5备注:1.每二个居住区设置一处的设置项目(医院、文化馆),其千人指标以二分之一的数值计入本指标表;2.百分比①指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分别占居住区(以5万人计)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3.百分比②指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与居住区(以5万人计)住宅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及用地面积占居住区总面积的百分比。居住区公共设施分级配建及设置规定表10.2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编稿)第一篇城市用地布局与规划6类别序号项目名称设置内容设置规定每处一般规模千人指标面积指标备注建筑规模(m2)用地规模(m2)建筑面积(m2)用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用地面积(m2)教育设施A01幼儿园6班保教学龄前儿童1)每0.7~1.0万人宜设一处幼儿园,设于阳光充足,接近公共绿地且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便于家长接送的地段,避免交通干扰2)托儿所每班按25座计,幼儿园每班按30座计3)每座建筑面积7~9m2,用地面积12~14m24)服务半径不大300m,层数不宜高于3层5)幼(托)儿园应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6)幼(托)儿园应有全园共享的游戏场地,室外游戏场地面积(m2)=180+20×(N-1),N为班数。同时应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场地应日照充足并采取分隔措施,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27)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8)其它相关规划设计要求应符合现行《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与《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1260~16202160~252084~324144~5040.42~1.60.7~2.52托儿所可与幼儿园合并设置9班1890~24303240~378012班2520~32404320~504018班3780~48606480~7560A02小学18班6~12周岁儿童入学1)每0.7~1.2万人宜设一处;每班按45座计;每座建筑面积5.6~7m2,用地面积13~15m22)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教学用房不宜超过四层;容积率不宜大于0.93)小学的设置应避免学生上学穿越城市干路和铁路,不宜与市场、污染源、公共娱乐场所及医院太平间等场所毗邻4)学校与铁路距离不应小于300m,学校校门不宜开向城市干路或机动车流量大于270辆/小时的道路5)其它相关规划设计要求应符合现行《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与《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4536~567010530~12150302~630702~13501.5~3.153.5~6.7524班6048~756014040~1620030班7560~945017550~20250A03普通中学18班12~18周岁青少年入学1)每1.2~1.5万人宜设一处;每班按50座计;每座建筑面积7~9m2,用地面积17~19m22)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教学用房不宜超过四层;容积率不宜大于0.83)在拥有3所或3所以上中学的居住区内,应有一所设置400m环形跑道的运动场4)学校与铁路距离不应小于300m,学校校门不宜开向城市干路或机动车流量大于270辆/小时的道路5)其它相关规划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