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市法院党建工作座谈会交流材料之四坚持党建“四个一”创愉快学习快乐工作开心生活新格局隆安县人民法院隆安县法院党建工作用四句话来形容就是一面党旗、一种精神、一股氛围、一种形象。树起一面党旗、培养一种精神、营造一股氛围、塑造一种形象,这就是我院党建工作的综合概况。一直以来,我院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着力培养“崇法、厚德、博学、敬业、为民”的院训精神,营造健康向上、奋力进取的良好氛围,树立了团结、敬业、廉洁、为民的隆安法院形象,开创了我院愉快学习、快乐工作、开心生活的新格局,党建工作取得新突破。我院连续4年来被隆安县直属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并被推举为隆安县直党建工作示范点;先后获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和谐单位、全区法院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区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荣获“全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荣誉称号,代表全区基层法院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对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验收,获得了高度肯定。一、树起一面党旗,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我院党组始终坚持领导班子学习制度、监督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回避制度、违法违纪审判执行追究等制度,努力建设“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作、2廉政勤政”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之间能做到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尊重、相互谅解,相互补台不拆台,凡是有利于团结的事就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坚决不做,重大问题由党组集体作出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领导班子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和严格公正执法的能力得到不断的提高。2011年,院党组书记、院长覃耀进同志被评为全区法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东海同志在综合整治外流贩毒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县政府嘉奖。在院党组的正确带领下,我院在全市基层法院绩效管理考评工作中,位次由2009年的第12位、2010年的第8位跃居2011年的第5位;在县绩效管理考评中,由2010年的二等奖提升到2011年的一等奖。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我院党员干警占全体干警的90%以上,所有部门正职均是党员。作为法院队伍的中流砥柱和核心力量,如何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做好法院全局工作的重要举措。我院将发挥党员的榜样作用与创先争优工作结合起来,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审判,涌现出了李振富、李晶等优秀的党员干警,也带动和树立了扎根基层二十年的“白头三哥”方泽荣、“调解能手”陈桂英这样一批非党员干警的优秀典型。二、培养一种精神,号召党员干警奋力前进“崇法、厚德、博学、敬业、为民”十字是我院的目标追求,这十个字镶嵌在我院一楼审判厅前,时刻鞭策着我们的党3员干警,指引着我们党员的前进方向。通过多年的努力与实践,这一精神时常在我们的党员干警中间闪现,在我们的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大局工作中闪现。我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党员李振富同志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十年来,始终满怀对工作的热情,对未成年犯的关爱。经他审判的未成年犯,在被判决缓刑等非监禁刑后,他都会积极地为这些未成年犯找工作、联系学校,帮助他们寻求改过自新的机会。虽然为此他放弃了许多与家人休闲团聚的时光,长期繁重的工作及不规律的饮食还引起了胃病和慢性肠炎,但他从不抱怨、从不诉苦,只是默默地以勤业敬业的精神带动身边的同事。受到他的感染和影响,同事们经常一起加班加点、走乡串户、回访当事人。在李振富的带动下,他所在的刑事审判庭连续多年获得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他本人也荣获“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光荣称号。三、营造一股氛围,熏陶和端正党员干警氛围的营造往往会起到激发热情、挖掘潜能的重要作用。我院通过给党员干警赠书、邀请专家到院授课、建立学习交流平台等方式,逐渐在干警中间营造一股浓浓的学习氛围。在长期的学习和培训中,形成了“每周一课”制度(即每周一上午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为干警提供愉快学习的宽松环境,使党员干警工作和学习两不误。通过庭务会,集中学习和讨论,为党员干警们搭建交流的平台。制度的保障与领导的重视使学习逐渐变成党员们的自觉行动。党员们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理论4知识,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参加学历教育。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干警树立了信心、激发了斗志、提升了热情,在全院掀起了你追我赶、赶超跨越的热潮。廉洁也是我院着力营造的一种氛围。经常性地开展党员警示教育,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使党员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以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庭审作风整顿等活动为载体,要求党员干警对日常工作中、生活中存在的小问题、“小毛病”一一查摆,拟定整改计划,逐项纠正。党组与党员干警多沟通交流,关心党员干警的工作与生活,解决党员干警的实际困难,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多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以娱代教。通过文体活动的开展把干警从牌桌前、酒桌上“拉回来”,提倡多读书、少喝酒,多打球、少打牌,杜绝不良生活习惯及生活方式对干警思想的侵蚀与腐化。由于廉政教育深入人心、卓有成效,五年来,我院无一干警违法违纪。四、树立一种形象,凝聚人心和力量形象是一种生产力。一个单位形象好,对内具有凝聚力、号召力,对外则具有亲和力、吸引力。我院党组着力塑造“团结、奋进、敬业、为民”的“隆安法院形象”,将其作为凝神聚力、营造环境、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团结奋进”是外人对于我院的第一印象。这一印象的形成、形象的树立并非一朝一夕。从审判执行工作的团结合作到文体活动的凝聚向上、日常生活的相互关怀,无不体现了法院5这个大集体的团结、互助精神,无不给予群众良好的印象。经常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拓展训练、举办气排球比赛、摄影比赛、摄影展等,用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培养干警们乐观的心态、团结的意识和积极的态度。干警们在文体活动中所收获的远远不止是强身健体、娱乐欢笑本身,我院举办这些活动的初衷与目的也得到了实现。敬业为民又是隆安县委、县政府及人民群众对隆安县法院党员干警们的又一印象。诉讼前,党员干警们想法设法疏导当事人,千方百计教育当事人,在矛盾未激化前将纠纷化解,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诉讼中,同志们苦口婆心释法析理、耐心反复调解,力求当事人服判息诉、胜败皆服;执行工作中,同志们废寝忘食做协调工作,走家串户做法制宣传,着力加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党员干警们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屯,积极参与“严打”整治、基层基础防范活动、整治外流贩毒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2011年,我院被隆安县委确定为“树立政法典型、提高公众满意度”的先进典型。党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继续探索符合审判机关特点的永葆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法院党的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隆安县人民法院6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