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概论教学内容要点:1.国际工程承包的含义和特点(了解)2.国际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熟悉)3.国际工程承包方式(熟悉)4.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及我国国际工程承包现状(了解)第一节国际工程承包的含义和特点一、含义国际工程通常是指一项允许外国公司来承包建造的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参与者来自不止一个国家。既包括国外的国际工程,也包括在我国境内的国际工程。国际工程承包因此包括国外的国际工程承包,如我国承包商承包国外的建设工程;也包括我国国内的国际工程承包,如我国承包商在国内承担外资项目的承包任务或国外承包商在我国承包我国国内的建设项目。承包范围包括建设工程全过程。二、特点(一)合同主体的多国性(二)货币和支付方式的多样性(三)国际政治、经济等影响因素多(四)规范标准庞杂、差异很大第二节国际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一、投资前期准备主要进行各种调查和研究,包括:(一)投资机会研究阶段即对一个具体项目进行投资机会的研究,通过初步的调查研究,探讨建设这个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这一阶段的成果可以是一份研究报告,也可能是一份简明的投资建议书。以往承包商很少参与投资机会研究,现在已越来越多。主动把投资机会研究提供给政府部门或企业,一旦采纳,就有可能获得该项目。特别是一些总承包方式越来越多地得到应用(如BOT方式、交钥匙方式等),想要获得工程项目承包,就要主动寻找项目机会。(二)可行性研究阶段大型复杂项目可能要分三个层次进行,即初步可行性研究、辅助可行性研究(专题性研究)以及可行性研究(又称详细可行性研究或最终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论证,为投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即论证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项目提出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研究工作依据;2)需求预测及拟建规模、产品方案和发展方向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3)资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设施情况;4)项目设计方案及协作配套工程;5)建厂条件与厂址方案;6)环境保护、防震、防洪等要求及其相应措施;7)企业组织、劳动定员和人员培训;8)建设工期和实施进度;9)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式;10)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行性研究一般由专门咨询公司进行。有的国际大型承包商也有咨询业务,采用项目全过程承包时也可以由有能力的承包商进行可行性研究。如果是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项目(如世界银行),一般是不允许由同一家公司既承担可行性研究又承包工程建设的。(三)投资决策阶段根据可行性研究结果,决定项目是否实施。二、项目实施(一)设计阶段国际上通常分概念设计(ConceptualDesign或IdeaDesign)、基本设计(BasicDesign)和详细设计(详图设计)。基本设计的深度至少要达到可进行工程招标、投标的要求。详细设计在许多国家由承包商自己设计,由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使用。(二)招标投标阶段(三)缔约阶段(四)施工阶段三、生产和运营四、项目后评价第三节国际工程承包方式国际工程承包涉及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承包方式很多,主要有:一、按承包组织模式分(一)总承包模式业主只与总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不与各专业分包单位发生关系。总承包模式的种类主要包括:1、施工总承包即施工阶段的任务全部由一个总承包商承担。总承包商可以再分包。2、项目总承包即一个承包商承担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的二个或二个以上阶段的承包任务。(1)设计-施工总承包(D-B模式)(2)EPC承包模式EPC承包是指一家总承包商或承包商联合体对整个工程的设计(Engineering)、材料设备采购(Procurement)、工程施工(Construction)实行全面、全过程的“交钥匙”承包。采用总承包模式的特点:(1)有利于项目的组织管理。由于业主只与总承包商签订合同,合同结构简单,有利于合同管理。同时,由于合同数量少,使得业主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量小,可发挥总承包商多层次协调的积极性。(2)有利于缩短建设工期。在工程设计与施工总承包的情况下,由于设计与施工由一个单位统筹安排,使两个阶段能够有机地融合,一般均能做到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的相互搭接。(3)招标发包工作难度大。由于合同条款不易准确确定,容易造成较多的合同纠纷。对业主而言,尽管合同量最少,但合同管理的难度一般较大。(4)对总承包商而言.责任重、风险大,需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当然,获得高额利润的潜力也比较大。(二)平行承包模式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的任务分别发包给多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厂商,并分别与各承包商签订合同。这时,各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采用平行承包模式的特点:(1)有利于业主择优选择承包商。由于合同内容比较单一、合同价值小、风险小,对中小承包商较为有利,使他们有可能参与竞争。业主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选择。(2)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量大。由于合同数量多,使项目系统内结合部位数量增加,要求业主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3)工程造价控制难度大。一是由于总合同价不易短期确定,从而影响工程造价控制的实施;二是由于工程招标任务量大,需控制多项合同价格,从而增加了工程造价控制的难度。(三)联合体承包模式以联合体的名义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采用联合体承包模式的特点:(1)对业主而言,与总分包模式相同,合同结构简单,组织协调工作量小,而且有利于工程造价和建设工期的控制。(2)对联合体而言,可以集中各成员单位在资金、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克服单一公司力不能及的困难,不仅增强了竞争能力,同时也增强了抗风险能力。(四)BOT方式BOT即英文Build(建设)、Operate(经营)和Transfer(移交)三个单词的缩写。对业主来说是一种项目融资,对承包商来说,是一种承包方式。(1)BOT方式的特点。BOT是一种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融资方式。在BOT方式中,通常由项目东道国政府或其所属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协议,把项目建设及经营的特许权授予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项目经营特许期内,利用项目收益偿还投资及营运支出,并获得利润。特许期满后,项目移交给东道国政府或其下属机构。其主要优点有:1)扩大资金来源,政府能在资金缺乏的情况下利用外部资金建设一些基础设施项目;2)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增加国有企业人员对外交往的经验及提高管理水平;3)发展中国家可吸收外国投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2)BOT方式的融资结构。对于为全社会提供产品和劳务的公共工程,例如,交通和能源项目,BOT方式是非常适宜的项目融资结构,如图所示。(五)PM承包方式。PM即项目管理(ProjectManagement)。这种承包方式是由专门的项目管理公司代表业主对一个项目全过程或若干阶段进行管理。我国《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部建市[2003]30号)文件中要求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方式。PM就是工程项目管理方式。分二种:1、项目管理服务(PM)。就是项目管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可行性研究、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招标代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管理。2、项目管理承包(PMC)。除完成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等工作。(六)CM承包模式(项目管理承包模式的一种)它是由业主委托一家CM单位承担项目管理工作,该CM单位以承包商的身份进行施工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设计活动,组织快速路径(Fast-Track)的生产方式,使工程项目实现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CM承包模式的主要特点是:(1)采用快速路径法施工。即在工程设计尚未结束之前,当工程某些部分的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时,就开始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施工招标,从而使这部分工程的施工提前到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就开始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施工招标,从而使这部分工程的施工提前到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2)CM单位有代理型(Agency)和非代理型(Non-Agency)两种。代理型的CM单位不负责工程分包的发包,与分包商的合同由业主直接签订。而非代理型的cM单位直接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3)cM合同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代理型和非代理型的CM合同是有区别的。由于代理型合同是业主与分包商直接签订,所以采用简单的成本加酬金合同形式。而非代理型合同则采用保证最大工程费用(GMP)加酬金的合同形式。这是因为CM合同总价是在CM合同签订之后,随着CM单位与各分包商签约而逐步形成的。只有采用保证最大工程费用,业主才能控制工程总费用。二、按合同计价方式划分(一)总价合同。它是指以总价报价,并以总价为基础进行结算的合同。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1、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约定风险范围内不能调整价格,合同双方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哪些范围内的风险发生可调整价格,哪些不能调整。一般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工程变更可以调整价格。2、可调总价合同是指风险发生时价格可以调整,但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部分风险发生时价格不能调整。“固定”和”可调”是相对的的概念,并不一定指绝对固定或全部可调。因此合同的约定需要十分清晰。(二)单价合同。它是指以单价报价,并以单价为基础进行结算的合同。单价合同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合同形式。它可以分为带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合同和不带工程量清单的纯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单价合同中的工程量是估算工程量,结算时以报价时的单价乘以实际计量的工程量进行结算。纯单价合同适用于那些连工程量估算都难以进行的项目,结算时只需以报价的单价乘以以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即可。单价合同可以约定风险可调且单价可调、风险可调单价不可调、风险和单价均不可调等多种方式。1、风险可调且单价可调是指约定的风险如物价上涨等发生时可在合同结算价上加上这笔费用,当某分项工程量超过一定幅度时还可对报价时的单价进行调整,如FIDIC《施工合同条件》99年第一版。2、风险可调单价不可调是指结算时单价不能调整,仍按照报价时的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但当风险发生时可在结算总价上加上这笔费用,如FIDIC条件第四版。3、风险和单价均不可调是指按报价时的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单价不随实际工程量变化而变化,而且当风险发生时总结算价也不能调整。(三)成本加酬金合同。它是指发包人负担全部工程成本,对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支付相应酬金的合同。这类合同通常用于紧急工程施工如灾后修复工程;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施工,双方对施工成本心中无底,为了合理分担风险而采用这类合同。它可以分成三种类型:1、成本加固定酬金。就是成本实报实销,加上一笔固定酬金作为承包商的管理费和利润。2、成本加百分比。就是成本实报实销,以实际成本乘以约定的百分比作为承包商的管理费和利润。3、成本加酬金加奖惩。就是在前述类型中再加上奖励和惩罚条款,对成本节约给予奖励,对成本超过一定幅度给予罚款,以提高承包商控制成本的积极性。第四节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及我国国际工程承包一、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一)地区特点习惯分为六大块:中东(西亚):石油资源丰富,但当地建筑业落后,市场很大,竞争激烈。2007年,西亚地区超越了亚洲,成为全球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第二大市场,市场份额跃至18.4%。全球最大225家国际工程承包公司中,有130家在西亚市场开展业务。当年完成营业额413.8亿美元(见表1),比上年增长47%。表1全球最大225家国际工程承包公司在西亚完成的市场营业额单位:百万美元,%承包商国籍2007年2006年完成营业额占全球市场比例完成营业额占全球市场比例美国11847.628.610723.538.1加拿大19.30.026.00.1欧洲13088.131.68251.629.3英国1858.94.51340.84.8德国454.61.1309.81.1法国3128.07.61710.66.1意大利1593.73.91812.56.4荷130.00.30.00.0兰西班牙924.82.2265.90.9其他4997.912.12812.010.0日本6415.315.54278.715.6中国1980.14.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