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法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法治湖北建设纲要》的总体部署,为了迎接全国、全省法治建设先进城市和法治县(市、区)考评工作,进一步规范我镇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及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湖北省法治县创建工作考核标准,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推进各领域的依法治理,全面提高全镇人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为建设“四个南漳”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良的发展环境。工作目标:到2013年底,达到全省法治建设考评标准。努力实现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正义、法律服务质优、法律保障有力、监督体系健全、基本实现法治化管理的目标。二、争创措施参照法治县创建考评标准,结合我镇实际,实施以下六项争创工作措施:(一)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法治县创建考评标准共分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济法治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社会安定和谐、法治监督机制、组织保障、民意调查、平时考核等12类目标,共165个考核项目,总分1000分。得分900分以上为优秀,800分为合格。县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考核标准逐条进行了责任分解,并组成督导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全镇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村、本部门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将创建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做到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限,圆满完成争创工作。同时,要确保不发生考评办法中7类不予申报评选即“一票否决”的情形。(二)深入宣传发动,大造舆论声势。各村、各部门要深入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会议、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召开多种层次的创建工作动员会议。举办全镇“六五”普法宣讲员和创建工作骨干培训班。利用广播、电视、公共场所、户外电子显示屏广泛宣传法治镇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三)深化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党委中心学习组要通过举办法治主题的讲座等形式带头学习法律,增强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法治工作载体,扩大普法宣传的受众面,增强法制教育的感染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引导全镇人民进一步坚定法律信仰,崇尚法治精神,摒弃“信访不信法”的思维模式和行为陋习。在全镇开展法治机关、法治企业、法治校园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单位创建工作。(四)依法建章立制,完善决策和监督机制。镇委要按照依法执政的总体要求,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完善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法律顾问、风险评估、绩效考核等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职能,把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落到实处。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完善重大行政决定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监察等监督制度,建立预防、教育、监督、奖惩为一体的行政执法管理机制。(五)开展重点整治,提高法治化水平。通过开展民意调查等途径,收集人民群众对我镇法治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定依法整治工作重点。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进一步深入开展治安秩序、信访秩序、交通秩序、市场秩序、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应对、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社区建设、困难群体维权、青少年违法犯罪、重点人群管控、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司法机关要坚守公平正义,通过个案办理彰显法治精神。落实司法便民措施,畅通群众通过法律解决诉求渠道,及时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通过重点领域依法整治,实现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水平、全社会法治化程度和人民群众满意率“三提高”。(六)加强督导检查,做好考评准备。加强对各村和镇直部门创建工作督导检查,认真对照考评标准,找准薄弱环节,强化整改措施,促进法治建设扎实有效推进。搞好创建达标情况自查,各部门都要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台帐,做到资料齐备、数据翔实、为迎接全县考评做好准备。三、争创工作路径工作全年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2013年7月)认真组织学习各级领导关于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要讲话,在全镇上下形成以法治助推城关科学发展的共识。认真组织学习《湖北省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考评指导办法(试行)》、《南漳县法治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法治南漳建设主要目标责任分工》,通过各层面的动员和工作推进,深入开展各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二)争创达标阶段(2013年8月至12月底)8月开始,各村、各部门对照考评标准和责任分工,组织不同对象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强化重点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发动群众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基本实现创建工作目标。8-9月,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集中进行督导检查,并与民意调查机构联合对群众满意率进行抽样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进行整改。8-10月,在社区和农村全面开展“法务前沿工程”建设,通过选派法律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指导员、组织政法干警开展“法律人在行动”等活动,结合社会管理创新网格化建设工作,把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延伸到最基层,进一步提高村(居)民法律意识,努力解决好群众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8-10月,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督促执法部门对执法过错进行问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8-9月,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分别组织对法治县创建工作进行专题视察调研活动。10月,召开全镇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会,通报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创建工作经验,安排下一阶段创建工作任务。11月,组织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学法用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先进典型。12月,组织开展纪念现行宪法颁行30周年系列活动。(三)检查考评、申报迎检阶段(2013年12月)镇普法依法治理办组织对各村各部门开展创建工作检查考评后,向上申报对我镇检查考评。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完善在总体方案指导下的分区域、分行业依法治理方案,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创建机制。(二)突出工作重点。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段实施,确定创建工作思路,制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创建工作。着力解决好与民生密切相关、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大事难事,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依法专项整治,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创建工作的成效。(三)加强督促检查。各村各部门要探索并细化创建活动评估标准,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的目标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