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案例分析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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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案例---1国际贸易案例分析汇总撰写人:唐稚欣案例1——我某进出口公司按CIF条件、不可撤销即期议付信用证支付方式出口货物—批,按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投保了一切险。问:(1)甲舱、乙舱货损各属什么性质的损失?(2)是否应由我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3)我进出口公司能否如期收回货款?为什么?案例2——天津天宏出口公司出售货物一批给香港大昌公司,价格条件为CIF香港,付款条件为D/P见票后30天付款,天宏公司同意大昌公司指定香港汇丰银行为代收行。1.本案采用的是什么付款方式?2.在大昌公司不付款赎单的情况下,香港汇丰银行是否应当去码头提货?3.在大昌公司不付款赅单的情况下,香港汇丰银行应如何处理?案例3——中国某外贸A公司与某外国B公司签订一出口合同,付款条件为远期付款交单见票后45天付款。1.这是一种什么付款方式,存在什么样的风险?2.此案中国A公司如认为代收行在办理托收时有问题,是否能直接起诉代收行?案例4——中国A公司与新加坡B公司以CIF价达成了一项由中国向新加坡出口土产品的合同,合同约定采用即期信用证付款条件1.在合同中没规定信用证开证日期的情况下,申请人依惯例应在何时开证?2.B公司是否可以因此而单方解除合同?案例5——某国A公司(卖方)与中国B公司(买方)订立了一份向中国进口化肥的合同。合同规定,2004年1月30日前开出信用证,2月5日前装船。1月2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月10日。银行拒付是否合法?为什么?案例6——2010年5月,德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订立了向中国出口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2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2010年11月汉堡港装船。2010年10月10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根据买方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4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委托一家德国银行通知并议付此信用证。2010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商业发票等单据后,即到德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4万美元支付给A公司。载货船离开汉堡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货船及货物全部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物全部灭失的消息。案例7——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拟拒绝偿付议付行已议付的24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法律问题】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拒绝偿付议付行已议付的货款是否合法?为什么?案例8——中国甲公司与加拿大乙公司订立一份从中国出口食品450吨的合同,规定2011年4月至9月每月平均交货50吨,即期信用证支付,1.该提单是否有效,为什么?2.开证行拒付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案例9——中国某进出口A公司与西班牙B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进口合同,以信用证方式付款,价格条件为FOB,由C公司承运,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银行该不该向B公司议付货款,为什么?案例10——山东GY公司于2011年4月11日出口欧盟X国果仁36公吨,金额32100美元,付款方式为D/PATSIGHT。讨论:托收单据丢失谁该承担责任?案例11——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向美国出口农产品的合同,付款方式为D/P(“付款交单”)。提单由中国外轮代理公司上海分公司签发代收行是否应该为B公司未付款的行为负责?为什么?案例12——我方某公司向日本商人以D/P即期付款的方式推销商品。日商答复:我方接受D/P90天,并通知他指定的代收行收取货款即可接受,日商提出的这些条件对他有何好处?案例13——我某公司收到国外客户开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一份,并按来证要求装货出运,但尚未将单据交广州中行议付之前,突然收到开证行通知,称开证人已经倒闭,为此开证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试问:我出口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案例14——我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一份,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保兑,我出口企业在货物装运后,-----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为好,请简述理由。案例15——美国纽约公司向意大利公司购买一批智利产全鱼粉,价格条件为CFR,买方通过美国银行开出一张跟单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试问:开证行有无付款的义务。案例16——天津某公司与日本商人成交出口某商品2000公吨,合同规定货物从6到10月分5批装运,日商于5月20日电报开来信用证,试问:天津公司应作如何处理,为什么?案例17——我某出口企业与某外商,按CIF某港口即期信用证的方式付款条件达成交易,出口合同和收到的信用证均规定你认为:我方这样做是否正确,为什么?案例18——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行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合理?为什么?案例19——我某外贸公司与国外B公司达成一笔出口合同,信用证规定“数量9000公吨,7~12月份分批装运,每月装1500公吨”。问:在上述情况下,银行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案例20——2006年1月11日,甲电器公司与乙商贸公司签订了—份价值25万元的微波炉购销合同。请问:B银行应否承担付款责任?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案例21——某公司与国外某贸易有限公司达成一笔出口棉织品的交易,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数量为2500件,不准分批装运,问:(1)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卖方可收回多少货款?为什么?(2)《公约》对交货数量是如何规定的?案例22——2010年,A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打听到B企业有钱可借,条件是银行开出承兑汇票作信用担保。案例23——A伪造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以B公司为收款人,以乙银行为付款人,汇票的“交易合同号码”栏未填。案例24——1996年1月11日,甲电器公司与乙商贸公司签订了—份价值25万元的微波炉购销合同。请问:B银行应否承担付款责任?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国际贸易案例---2案例25——我方与荷兰某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问:(1)本案中的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2)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案例26——1990年,A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打听到B企业有钱可借,条件是银行开出承兑汇票作信用担保。案例27——A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一百公司)售货给一持有日本某商务公司驻A市代表处(下称代表处)印鉴的中国银行1—151560号请问:该案中代表处应承担何责任,为什么?案例28——某进出口公司委派采购员刘某到某棉区采购棉花,签发支票一张,其金额和收款人处授权刘某根据棉区采购的实际情况填写,请问:(1)该支票是否有效?为什么?(2)刘某与叶某应当承担何责任?为什么?(3)依该情形,银行能否对某进出口公司处以空头支票的罚款?案例29——某商店欲购一批价值45000元的卷烟,但账面无款,购销员刘某满口应允,对会计员一笑案例30——以CFR贸易术语出口货物一批,在从出口公司仓库运到码头待运过程中,货物发生损失,该损失应该由何方负责?如果买方已经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公司对该项损失是否给予赔偿?并说明理由。案例30——保险公司不需赔偿。货物损失发生在从出口公司仓库运到码头待运过程中,此时买方对该案例31——外贸公司进口散装化肥一批,曾向保险公司投保海运一切险。此,试予以评论。案例32——远洋运输公司的“东风”号轮在4月28日满载货物起航,出公海后由于风浪过大偏离航线而触礁,船底划破长2米的裂缝,海水不断渗入。试问:以上的损失各属什么性质的损失?说明原因。案例33——我某外贸公司按CIF条件进口一批货物,卖方向我国保险公司按CIC条款办理了货运保险。试问:(1)拖轮费用和400箱货损属于何种损失?(2)在投保何种险别时,保险公司才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3)如果在苏伊士运河未发生搁浅,在投保何种险别时,保险公司才对马六甲海峡发生的损失负责赔偿?为什么?(指CIC的最小险别)案例34——新加坡A公司与中国C公司订立CIF(上海)合同,销售白糖500吨,由A公司保一切险。问: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是否在货物进入港口仓库或C公司委托他人提货时终止?案例35——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定出口合同一份,贸易术语CFRNEWYORK,A公司按合同规定在2003年5月20日将货物运至码头装船,保险公司是否应做出赔偿呢?案例36——我某外贸公司以CFR条件进口4000吨钢管,我方为此批货物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我国海运保险条款水渍险。分析导致上述损失的原因,保险人是否应予赔偿,为什么?案例37——我国某外贸公司向日、英两国商人分别以CIF和CFR价格出售蘑菇罐头,被有关保险人均办理了保险手续。这两批货物自启运地仓库运往装运港的途中均遭受损失,问这两笔交易中各由谁办理货运保险手续?该货物损失的风险与责任各由谁承担?保险公司是否给予赔偿?并简述理由。案例38——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成交货物一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货物在转船过程中遇到大雨,货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货物有明显的雨水浸渍,损失达70%,因而向我方提出索赔。问题:我方能接受吗?案例39——我某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化肥,装运前按合同规定已向保险公司投保水渍险,货物装妥后顺利开航。问:该损失应由谁承担?案例40——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总额的110%投保平安险,6月初货物装妥顺利开航。试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案例41——我口岸某公司出口货物共5000箱,对外报价为每箱USD275CFRCopenhagen。试求FOBShanghai价为多少?案例42——山东某公司向国外出口一批花生仁,国外客户开来不可撤销信用证,证中的装运条款规定:“ShipmentfromChineseporttoSingaporeinMay,Partialshipmentprohibited”.试问,银行的拒付是否合理?为什么?案例43——但BTG公司为从FARRY运输公司处拿到清洁提单,以便结汇,于是向FARRY运输公司出具了承担赔偿责任的保函,承运人FARRY运输公司遂给BTG有限责任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试问:(1)承运人FARRY公司应否承担责任?(2)如果辉煌有限责任公司向BTG有限责任公司索赔,索赔能否成立?案例44——某年3月20日,我国某进口商B公司与巴西某出口商A公司签订一份购销货物合同,合同规定交货期为6月10日,付款方式原为信用证,之后A公司擅自变更为托收方式付款。试分析,B公司以A公司违约为由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吗?如何才能使其合法权益获得保障?案例45——某货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中航船货物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从上述情况和各项损失的性质来看,哪些属单独海损,哪些属共同海损,为什么?案例46——某载货船舶在航行过程中突然触礁,致使部分货物遭到损失,船体个别总部人头攒动船板产生裂缝,急需补漏。从以上各项损失的性质来看,属于什么海损?案例47——我某外贸公司与荷兰进口商签订一份皮手套合同,价格条件为CIF鹿特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试问:(1)保险公司对该项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2)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货款,为什么?(3)你认为出口商应如何处理此事?案例48——某合同中规定:“6、7月份分两批平均装运”,我公司于5月12日收到USA开来的信用证,规定:“装运期不迟于7月31日”。我公司货物早已全部备好,信用证中并没有规定必须分期装运,因此我公司于6月10日一次装船并运出,试问:我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案例1——答:(1)甲舱属于单独海损,乙舱属于共同海损。(2)不应该由我方想保险公司索赔。此案涉及到CIF合同的性质。①按CIF术语成交,虽然由卖方安排货物运输和办理货运保险,但卖方并不承担保证把货送到约定目的港的义务,因为CIF是属于装运交货的术语,而不是目的港交货的术语,也就是说CIF不是“到岸价”。②在CIF术语下,卖方办理保险仅为代理性质,应由买方处理索赔事宜。如果买方要求卖方代替办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