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州区村务公开目录一、村务公开内容(一)政务公示1、村民委员会任期工作目标。2、年度工作计划及其完成情况。3、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内容、建设进程、完成情况。4、村干部分工及便民联系方式。5、村干部责任目标及其完成情况。6、村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及制度情况。7、村干部报酬。8、村干部选举任用、上级考核奖惩、任期和离任审计、述职述廉评议情况。9、村(组)评选、推荐及受表彰、命名、奖惩情况。10、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①一胎、二胎准生证发放及生育;②育龄夫妇的绝育、节育;③独生子女的领证及奖励;④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对象及数额;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11、征兵政策、应征对象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情况。12、农村五保供养、最低保障政策及享受对象和补助标2准。13、农村大病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补偿情况。14、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下拨和社会捐赠救灾救济款物的数量、发放的原则与条件,以及确定的发放名单、数量等。15、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下拨的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涉农补贴。16、上级有关强农惠农政策。(二)财务公开1、财务预算情况。年初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村集体年度财务收入、支出预算方案,包括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资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2、财务决算情况。年末根据当年财务收支实际,编制的财务决算情况。3、村级集体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按财务制度规定所发生的各项收支情况。(1)收入部分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各项收入;②发包及上交收入;③补助收入;④捐赠收入;⑤投资收益;⑥其他收入(利息、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的盘盈收入等)。3(2)支出部分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支出;②“四属”户补助费、计划生育费;③报刊费、电话费、水电费、村级办公费、会议费;④村干部报酬、村干部保险费、差旅费、交通补助费、学习培训费;⑤离职干部退养费,在职、离职干部慰问费;⑥村账代管费、民主理财人员误工补助;⑦奖励资金、公益事业经费;⑧其他支出项目及金额。4、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情况①村级债权债务情况;②本期新的举债及产生过程;③村级收益及其分配情况;④村级集体资产处置情况。5、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标准、总额及使用、管理情况。6、土地征用面积、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款分配、管理等情况。7、新农村项目建设资金筹集、使用情况。8、村级民主理财及财务审计情况。(三)事务公议1、村级道路、水利、文化、卫生、教育等社会公益事4业项目的立项、经费筹集、招标投标及实施情况。2、村集体土地、房屋、企业、林地(果园)、鱼塘、农场等村级集体资源被征用、开发、承包、租赁、入股等情况。3、宅基地的规划、申报、审批和使用情况。4、旧村改造规划、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户补偿数额。5、村民代表参与管理监督事项的实施情况。6、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及其办理情况。7、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四)群众意见1、村民对村务公开、村“两委会”工作、村干部述职、述廉提出的质询、意见和建议及落实整改情况。2、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二、村务公开形式村务公开形式以公开栏公开为主,同时可以通过政府网站、广播、村报公开,也可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听证会、质询会或发放表格、明白卡、书面资料到户等多种形式进行辅助公开,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通过电子触摸屏公开。村务公开栏设置要求为:(一)在位置醒目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适用的村务公开栏。(二)按照政务公示、财务公开、事务公议、群众意见等5栏目进行设置。(三)在村务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广泛收集村民意见或建议。(四)村务公开栏的实际公开面积,一般情况下不得少于8平方米。(五)规模较大或者居住分散的村,要在自然村、村民小组增设固定村务公开栏或流动公开栏。三、村务公开程序为了保证村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各村必须严格公开程序。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一)村民季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二)镇驻村勤廉督导员对方案进行审核、补充、完善。(三)方案提交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经镇驻村勤廉督导员签字确认,由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予以公布。财务公开的内容,需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集体经济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镇农经站审核同意。(四)村民对村务公开内容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村党组织、村委会查询,村委会对村民提出的问题在3日内予以解释和公开答复。村民对解释和答复不满意,可以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不真实的,应督促村委会重新公布。四、村务公开时间6(一)年初(当年1月18日前)公开的内容l、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2、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3、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4、年度为民办实事计划。5、村干部分工。6、村干部误工补贴。7、生育对象计划安排。8、照顾二胎生育对象。9、村级债权债务状况。10、“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事项。(二)每季(下季度首月18日前)公开的内容1、村务发生事项。2、集体资产管理情况。3、逐项逐笔公开财务明细账目。4、社会救助情况。5、人口出生、节育措施落实等情况。(三)及时(2日内)公开的内容1、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村干部分工等有调整变更的。2、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其实施情况。3、村干部民主评议、任期和离任审计及奖惩情况。74、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心的事务。5、村级集体“三资”新增和处置情况。6、公益事业项目的立项前、实施过程中、竣工验收后。7、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