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滕州二中校园安全自查整改情况报告根据滕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2017年校园安全检查”的指示精神,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安全工作部署会议,明确责任,确定工作目标。按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评分标准》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校园校舍进行全面拉网式安全自查。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一、校园基本情况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分三个小组进行,组长是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级部主任、各处室负责人、政教处老师,一组检查范围包括教学品字楼、教学北楼、科技楼、阅览中心、蕴华楼(画室、体育馆)、音乐楼、南多功能楼、各阶梯教室、学术报告厅。二组检查范围包括办公楼、学生宿舍楼、操场及体育器材。三组为校舍、食堂、锅炉房、小卖部。总之,三个组对整个校园校舍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二、自查情况经过检查,发现我校安全上存在的主要问题:1、学生宿舍楼灭火器过期。2、宿舍防盗窗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三、整改措施为确保校园安全,彻底根除校园安全隐患,学校对自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整改:(一)采取措施,解决自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1、对学生宿舍楼灭火器进行加压充粉。2、对宿舍防盗窗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了截除。3、利用班会、国旗下讲话对同学们广泛开展安全教育,以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4、抓防火,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5、应急演练,提高疏散逃生技能。(二)抓学习宣传、促认识水平提高。学校就安全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校级领导为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学校主要的议事日程,并利用教职工例会时间,集中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消防法》、和依法治校、综合治理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利用校园广播宣传安全教育,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利用校园文化长廊,教室黑板报宣传安全常识,利用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生活安全、综合治理重要性的教育宣传。通过这些形式的宣传,使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依法治校、综合治理、创建安全文明生活、学习环境的重要性。提高了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意识。(三)健全和完善制度,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学校依据中央、省、市及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综合治理、校园安全管理、治理校园周边坏境、创建文明校园的要求,在原先制定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整理完善。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完善、悬挂、宣传,使全体师生对安全综合治理知识有了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使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得到了制度保障,学校在完善制度的同时,重视了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学校政教处重点抓学生德育教育、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校园各项安全、综合治理活动的落实,采取责任具体到人,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层层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管理教育实行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并且,学校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学生行为安全十条禁令,保证同学们健康成长,十条禁令是:(1)禁止在教室、宿舍内点蜡烛学习和使用电器设备;(2)禁止在楼道、教室、宿舍和校园内追逐打闹;(3)禁止在下楼梯时推搡、拥挤、起哄,严格按上下楼梯路线行进;(4)禁止在上下学路上骑飞车,耍车技,携带过多的东西;(5)禁止在放学后在街上溜达,结伙在校外租住房屋;(6)禁止抽烟、喝酒、打架斗殴、进网吧游戏厅;(7)禁止携带管制器械入校;(8)禁止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出校门;(9)禁止乱买、乱吃、乱喝过期腐烂变质或农药污染严重的食品和饮料;(10)禁止乱用药物,生病服药时,遵医嘱;安全无小事,安全工作高于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通过整改我校全体师生对安全工作必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如坐针毯”的紧迫感和忧患意识,时刻保持警觉,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厌倦。总之,学校在今后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进一步组织师生认真宣传省、市、县有关安全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使全体师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防范,同时加强对教师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养,进一步增强其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各自职责,要通过学习、宣传、教育、查漏、补缺等措施,使学校安全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安全第一、万无一失。滕州二中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