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要点及深度主要关注点土地破坏的面积、类型、时序是否真实;复垦后地类及复垦标准是否合理;复垦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复垦投资是否测算充足,是否有保障。评审要求整体要求对土地复垦方案性质、架构和合理性的把握关键内容要求对几个重要考察点的编制内容和深度的掌握整体要求土地复垦方案的定位土地复垦方案内容的连贯性和前后一致性复垦目标概要说明破坏土地的面积、破坏类型和程度。说明复垦土地的地类、面积和复垦率。复垦范围应当是实际破坏影响范围。已破坏或拟破坏的未利用地,应当纳入到复垦范围,采取适当的复垦措施,改善生态环境。戈壁滩、沙漠等极端生态条件的区域,以恢复原状为复垦目标。对于已破坏、拟破坏的土地,确实不能复垦的,应当说明原因。服务年限采矿类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的服务年限应当与采矿许可证批准年限保持一致。其中,对于开采年限超过30年的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应当以30年为标准,考虑采区(盘区)或工作面的完整性,合理确定复垦方案的服务年限,可以略高于或低于30年。建设项目以复垦工作实际需要的时间作为服务年限。基本情况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土壤及植被情况开采工艺和生产工艺流程土地破坏分析与预测土地破坏已破坏土地分析拟破坏土地预测露天采矿井工开采已破坏土地分析对象:针对项目区内已经存在的破坏土地,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统计已破坏土地情况。已破坏土地分析要求结果:(1)已破坏土地的破坏类型及程度;(2)各种破坏类型的土地面积及汇总;(3)已破坏土地的复垦现状,主要包括复垦的面积、时间、复垦主要措施及实施效果等。(4)将项目区内已破坏、未复垦的土地纳入土地复垦方案复垦范围。拟破坏土地预测对象:生产建设活动现在尚未造成破坏的土地。目的:通过预测生产建设活动破坏土地的情况,实行预先干预、事先明确复垦责任和义务。拟破坏土地预测要求结果:拟破坏土地的破坏类型;拟破坏土地利用现状及面积;预测依据、预测方法和预测参数;拟破坏土地类型、程度及面积;土地破坏时序预测。文本图拟破坏土地预测(露天开采)依据:工作线长度、年推进速度、土(岩)剥离—排弃计划、剥采比、排土场设计参数及稳定性分析、采坑相关参数及稳定性分析。结果:土地破坏类型、不同破坏类型的面积、土地破坏时序性分析。拟破坏土地预测(井工沉陷开采)要求:(1)根据开采工艺,按照“近细远粗”的要求,分别对首采区(盘区)或首采工作面进行、复垦方案剩余服务年限内、矿区开采年限内的土地破坏进行预测。(2)预测应当按照采区(或盘区),分煤层进行。拟破坏土地预测(井工沉陷开采)结果:1.明确的预测方法、参数、依据和过程2.符合要求的预测结果,主要包括:分阶段的预测破坏面积破坏程度及沉陷稳定时间预测依据:资源赋存情况和开采工艺采深、开采方式计算区域的分区状况倾角、下沉系数、主要影响角正切水平移动系数、拐点偏移系数开采影响传播角、工作面平均深度拟破坏土地预测(井工沉陷开采)拟破坏土地预测(井工开采沉陷)预测结果分析:各阶段开采土地沉陷等值线图全采区开采土地沉陷等值线图不同沉陷深度的土地面积裂缝可能发育的区域沉陷稳定的时间预测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在土地复垦方案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通过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将“破坏”与“复垦”联系起来,进而形成有机的整体。概念分析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根据某种利用方式的特定要求,确定最适合的土地利用方式,是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属性,研究土地对某一现状用途或预定用途的适宜程度,是指某块土地针对这类特定利用方式是否适宜;如果适宜,其适宜程度如何,做出等级的评定。确定破坏土地复垦后的利用方向,即复垦模式的过程,从而为矿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提供依据,使矿区用地结构更为合理,甚至优于破坏前的土地利用状态。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的一般过程(1)评价原则(2)评价对象及范围(3)评价单元(4)评价因子因地制宜原则与农用地优先主导因素的原则综合分析原则动态性和持续发展类比分析及后评价原则实际造成破坏的范围。即根据土地分析和预测进行,大于或小于项目区。可能存在污染的,还应将污染影响区包含在内。露天采矿:采区边坡、采区平台、采坑底部、排土场边坡、排土场平台、临时储土场、迹地;如果有选矿工艺,还应有尾矿库平台、边坡、滩面等井工开采:将土地利用现状、土地破坏类型和程度等结合起来划分评价单元自然因素人为干扰因素社会经济因素政策因素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的一般过程(5)评价方法(6)评价结果及分析极限条件法指数法指数法和极限条件法结合简易评价法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仍应当以自然评价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再用社会经济因素和政策调整因素进行调整。复垦结果应当明确:(1)能复垦的破坏土地范围、面积及分布;(2)复垦后的地类及面积;(3)复垦工作的时序安排;(3)各单元对其复垦后地类的限制性因素。复垦标准按照不同破坏类型分别提出复垦为不同地类的复垦标准复垦标准应与项目区的自然现状情况、拟采取的复垦措施等相联系复垦标准应当量化,具有可考察性;同时复垦标准应当经济可行复垦措施适宜性分析复垦措施工程设计+面积工程量测算复垦措施土地破坏类型土地破坏程度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复垦措施项目区实际情况复垦措施复垦措施分类工程技术措施露天开采黄土高原区内蒙古草原区井工开采黄土高原、丘陵区平原区西北沙化、荒漠化尾矿库配套设施道路工程灌排工程生物化学措施土壤改良植物品种选择管护复垦措施金属矿应当将污染防治、尾矿库作为复垦的重点。表土剥离量和需求量分析。管护措施及期限。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工程设计和工程量测算,与土地复垦措施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即在确定复垦措施后,对每项措施进行相应的工程设计,再结合各措施针对的土地治理面积,测算工程量。在测算工程量时,应当充分说明测算依据和过程,以便于专家进行审查。复垦投资土地复垦投资估概算使用、保障方式土地复垦费源渠土地复垦工程量测算+相关定额标准静态投资动态投资静态投资依据工程量进行测算相关定额标准应当符合当地实际情况费用构成应当合理,已列入主体工程的费用应当排除包括管护的相关费用费用测算结果应当满足复垦需求动态投资在静态投资的基础上测算说明相关费率的选取标准制定动态投资阶段提取计划保障措施资金保障来源、提取方式、使用计划和方式土地复垦监测破坏情况、复垦目标、复垦标准、复垦措施公众参与对复垦目标、标准等认可;权属人意见和影像资料关键内容要求土地破坏情况复垦目标复垦方式复垦投资已破坏土地分析:应当说明项目区内目前已经破坏、废弃的土地情况,包括破坏类型、破坏程度、面积、已复垦土地面积及复垦后利用类型、以及未复垦的破坏土地面积及破坏类型。拟破坏土地预测:是对尚未发生的破坏情况进行事先预期。应当提出明确的预测方法、相关参数、完整过程,最终结论应当包括土地破坏类型、面积、程度和时序。不同开采方式的预测又有很大差别。包括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和复垦标准两部分。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明确评价范围、评价单元、评价因子、评价方法、评价过程、各评价单元复垦后地类及面积。此外,对评价范围内不能复垦的土地,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复垦标准:应当覆盖全面;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符合复垦义务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包括土地复垦措施、工程设计和工程量测算三部分。其中工程设计和工程量测算是在复垦措施的基础上进行的。土地复垦措施应当体现针对性,落实到具体地块。首先按照土地破坏类型、程度和复垦后的利用方向划分单元,然后对每个单元提出复垦措施。要求复垦措施经济可行,并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工程设计和工程量测算,与土地复垦措施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包括具体投资的测算和投资保障措施。土地复垦投资估概算应当在工程量测算的基础上,依据相关定额标准进行编制,要求依据充分,过程完整,结果足额。并进行动态投资测算。投资保障要求复垦责任人对复垦投资的来源、计提、使用和管理等进行明确说明。不予通过的关键点复垦目标破坏预测复垦标准和措施复垦工作安排复垦投资(静态/动态)报告表与报告书结论解决的问题:“将要破坏多少土地,破坏的程度如何”“复垦了多少土地,复垦成什么土地,复垦土地的质量如何”“需要多少资金,这些资金从哪里来,怎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