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中国现行的土地所有制土地征收的概念及住户要特点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土地征收中存在的矛盾特点土地征收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措施中国现行的土地所有制国有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1.城市市区的土地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土地3.国家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转为城镇居民的土地5.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6.农民成建制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1.村农民集体2.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3.乡(镇)农民集体土地征收的概念: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将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收的主要特点:1。为国家利益需要2。依据法律规定3。强制收买4。土地所有权发生改变5。所有权不再返还6。补偿性土地征收中存在的三大问题:(一)土地征收范围问题(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问题(三)土地征收程序问题(一)土地征收范围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共利益”缺乏明确界定。“公共利益”这一本来旨在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立法规定,由于立法本身的漏洞却成了少数人牟利的工具。其中,商品房建设或其他商业设施的建设也是打着“公共利益”旗号行使国家征地权时,在这些建设项目的公益性质是受到质疑的,这就导致了诸多“钉子户”问题的出现。(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问题补偿办法:一,“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二,按“产值”即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农业生产收入的3—6倍,最高不超过30倍进行补偿。这种补偿标准确定原则本身有许多缺陷:以农业生产的原用途来以倍数测算征地补偿费,主要问题是没有考虑土地的潜在价值,没有考虑市场的因素,是将土地仅作为农民的一种生产资料来看待,而没有考虑土地对农民多重功能,更没有考虑农民土地的财产权因素;同样以亩产值为标准测算存在受农作物品种不同、物价波动等因素的影响,难以科学衡量征收的同一地块内、因种植物不同、亩产值差异而造成的征地补偿费的差异与平衡。乡村干部在征地中不廉土地补偿中,乡村干部贪污挪用土地补偿款等腐败行为激化干群之间矛盾。村委会作为为群众服务的组织,缺乏必要的监督成了政策的盲区,乡村干部在土地款中有很大自主权,难以给群众一个满意交代。一次性货币安置不当征地部门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青苗补偿费一次性支付。从长远看,农民一旦将有限土地补偿款用完,生活上无稳定收入来源,生存空间举步维艰。(三)土地征收程序问题我国现行的土地征收制度在征收程序上作了严格的规定,然而这些程序的规定仅仅是针对耕地的保护,而没有体现出对农民的权力保护。我国现有的土地征收并没有很好的体现出对农民知情权、参与权、上诉权的关心和保护。土地征收中存在的矛盾特点:1.群体性2.尖锐性3.隐蔽性4.复杂性解决措施:(一)加强土地法律法规宣传(二)完善征地程序,确保政府走依法用地之路(三)以以人为本原则考虑土地房产补偿标准及享受的人员(四)合理界定土地权属(五)从重从快打击农村土地征用中突击建设的违法行为(六)多途安置为失地农民生计而谋(七)建立失地农民教育培训机制,拓展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