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队伍的管理卫生部卫生监督局稽查处主要内容队伍管理现状思考队伍管理重点工作制度概述卫生监督培训工作建议第一部分队伍管理现状思考队伍管理面临的问题加强队伍管理的关键环节人员管理不同编制性质构成比例0%20%40%60%80%100%东部中部西部省级市级县级平均地区、级别百分比(%)无其他事业单位参照(依照、比照)公务员管理公务员管理卫生部监督局研究课题资料不同学历人员构成比例0%10%20%30%40%50%60%70%80%90%100%东部中部西部省级市级县级平均地区、级别百分比(%)初中及以下中专/高中/技校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卫生部监督局研究课题资料不同专业人员构成比例0%20%40%60%80%100%东部中部西部省级市级县级平均地区、级别百分比(%)无其他非医学类专业法律类专业非预防医学的医学相关专业预防医学卫生部监督局研究课题资料不同技术职称人员构成比例0%10%20%30%40%50%60%70%80%90%100%东部中部西部省级市级县级平均地区、级别百分比(%)无职称士级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副高职称高级职称卫生部监督局研究课题资料样本监督机构平均培训人数1001502002503003504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年度人数卫生部监督局研究课题资料04812162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年度件数稽查案件纠正违纪责任追究样本监督机构稽查情况卫生部监督局研究课题资料4.55.05.56.06.57.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年份综合得分流入流出流出人员素质呈上升趋势2001-2006年卫监机构流动人员素质得分情况示意图卫生部监督局研究课题资料队伍管理面临的问题1.队伍编制少、待遇低,造成管理有些松懈卫生监督工作面广、人员少、任务重,缺乏正规花建设;卫生监督基本保障不够,影响队伍的思想稳定,使一些人员产生吃“外食”才能改善生活条件的想法;市场经济的发展,刺激了一些卫生监督员的金钱意识和实惠观念,奉献精神受到冲击。队伍管理面临的问题2.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不适应监督工作需要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与卫生监督人员素质提高之间不适应;卫生监督人员的自身素质与现阶段卫生监督内容不适应。成因分析:卫生监督法律体系复杂,新内容、要求、技术不断出现;我国现行的卫生监督教育体系不完善。队伍管理面临的问题3.科技强化卫生监督意识需增强卫生监督工作的方法和手段方式落后;信息技术在卫生监督领域内未形成系统的卫生监督资料;卫生监督分析和数据统计还不完善;现场监督检查缺乏适用性强的检测仪器及规范方法。成因分析:科技资金投入不足,卫生监督机构仪器设备配置率不足三成。2006年省级平均拥有42.1种,市级27.7种,县级17种,平均达标率26.1%。目前,监督机构资金自筹比例平均达到17.2%。队伍管理面临的问题4.队伍业务培训不到位培训的内容更新慢;培训的师资缺乏;培训的形式不多样;培训的效果是否有效运用缺乏考评。加强队伍管理的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1、根据需要,不断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明确监督员风纪管理的要求3、严格规范化管理。目标:防止“人治”的消极影响和工作中的随意性。加强队伍管理的关键环节细化执法责任制1、岗位职责要细化和明确2、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内容概括:一是围绕“做什么”,明确“谁来做”、“怎么做”、“做到什么标准”,落实卫生监督员岗位工作责任。二是对每个岗位卫生监督员的工作及其表现,明确“由谁负责检查”、“如何检查”、“检查结果如何记录”等。加强队伍管理的关键环节打牢人才基础1、明确队伍常规素质培训的内容2、加强在职培训,突出学习的重点3、重视学历教育4、引进基层急需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充实到一线加强队伍管理的关键环节切实解决监督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有计划增加卫生监督员编制,逐步提高素质。第二部分队伍管理重点工作制度概述卫生监督稽查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卫生监督稽查稽查实质:就是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内部监督、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促进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实施主体—卫生行政机关稽查对象—卫生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卫生监督稽查主要内涵:----从稽查体制看,卫生部监督局建立稽查处,统一领导全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省、地级卫生监督机构建立稽查机构对本单位和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稽查职责看,主要对卫生行政许可、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卫生行政处罚、举报投诉处理及着装风纪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大要案进行查处;独立查办案件。卫生监督稽查----从稽查权限看,主要包括派出稽查或指令稽查权、纠正权、暂停执行职务权和提出稽查建议权。----从稽查工作机制看,主要包括本级稽查和层级稽查。本级稽查定期开展,层级稽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从稽查方式看,主要采取查看案卷和资料、察看现场、问卷调查、暗访、考核等多种方式进行。卫生监督稽查全国稽查工作部门初步建成。卫生部监督局法律事务与稽查处5人29个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稽查部门共196人平均6人及新疆建设兵团29个省级及新疆建设兵团稽查部门共1686人平均5人的329个市(地)29个省级及新疆建设兵团稽查部门共6799人平均4人的1672个县(区)人员合计:8681,学历大专以上:86.1%卫生监督稽查存在的问题:1.稽查工作职能需进一步强化。2.稽查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素质有待提高。3.稽查结果要及时反馈,督促整改。行政执法责任制基本内涵:1、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种层级监督制度,是一项内部监督工作制度。2、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度核心是通过明确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考评体系,落实行政责任,实现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达到权力与责任一致的基本要求。行政执法责任制基本内涵:3、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度内涵的定位:多项制度和机制的综合制度体系,包括:监督执法职权界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执法奖惩等方面的制度。4、行政执法责任制中责任的含义:包括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也包括不履行法定职责要受到追究的后果。行政执法责任制关键环节:1、界定职责—梳理执法依据,理清权力清单—分解执法职权,明确岗位职责2、完善考评—建立考评机制,突出考评重点—抓考评发现问题的整改,深化考评成果3、落实责任—建立稽查制度,实施内部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价制度体系:1、组成—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构成了卫生行政执法责任的评价制度体系。2、考评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区别:考评评议是对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整体评价制度,过错责任追究是行政执法工作的个别评价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价制度体系:3、考评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联系:考核评议中发现的一般行政执法过错,可以通过启动个别评价,完成对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的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为行政执法工作整体评价提供素材。行政执法责任制难点问题:1、规范行政行为及其程序的法律规范不够完善,制约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入实施。2、与监督执法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缺乏可操作性。3、执法责任追究不到位。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抓的工作:1.正确认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本质。2.切实做好行政执法职责界定工作。3.建立健全评议考核机制。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基本思路:1、确立每年度对卫生行政机关监督执法进行全面考核评议的制度,逐步提高监督执法工作实效,避免因领导重视程度不同导致监督执法工作起伏大、监督力度不平衡等问题。2、明确规定监督执法考评内容、标准,对卫生行政机关整体监督执法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考评内容:按照卫生监督职权确定的考核内容,包括:1、卫生监督执法制度;2、卫生行政许可;3、日常卫生监督检查;4、卫生行政处罚;5、举报投诉案件处理;6、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注意:重点突出,围绕卫生监督中心工作;结合地方执法现状,把突出的普遍的执法问题作为重点。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考评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的,是基本的、必须要达到的标准。问题:如何构建科学地考核评议体系?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考评机制: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计入监督考评成绩。问题:1、日常考核是否包括专项整治工作的阶段考评?2、日常考核成绩按多少比例计入年度考评成绩为宜?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考评手段:主要通过随机抽查案卷,查阅监督执法档案、投诉举报处理记录、发放调查问卷、现场检查、走访管理相对人等方式进行。建议:1.考评手段尽量多样化,使考评更公开。2.逐步探索电子网络技术在考评中的运用,形成实时自动的监控。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考评结果的处理:应将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并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级应当于1月31日前将结果报卫生部监督局。问题:考评结果如何通报?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考评问题的处理:1、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2、对不达标单位要通报批评;3、依法依纪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要予以追究。问题:对不达标单位如何实施惩戒措施,体现考评工作的权威?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目的:进一步规范统一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有关原则要求,便于执行。同时,让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明了。主要内容:明确监督执法过错认定标准和过错责任追究原则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监督执法过错的概念: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由于主观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执法不当的行为。构成要件:1、客观要件—行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职务活动中作出的,是一种形式上的违法,并不需要产生实际的损害后果。2、主观要件—具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注意:属于行政行为暇疵.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适用范围: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实施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活动中发生的执法过错。注意:不适用卫生行政许可、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打击非法行医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的责任追究。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监督执法过错行为分类:1、行政执法主体不适格,包括不具执法资格和越权。2、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或有缺陷。3、偏离行政执法目的,包括违法滥用职权。4、行政执法行为实体内容违法,包括事实认定错误,证据缺失等。5、适用法律错误。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过错责任的概念:是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因为行政执法过错行为产生危害后果而承担的一种行政责任。构成要件:1、具有违法行为;2、产生危害后果(影响管理秩序、合法权益等)。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过错责任的认定:基本原则—故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规定或存在重大过失具体情形:1、超越法定权限执法的;2、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导致行政行为有过错的;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4、违反法定程序的;5、不履行法定职责的;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属于过错责任追究范围的情形:1、法律规定及标准、规范不明确或者有关解释不一致的;2、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行为错误的。注意:不追究不等于不是卫生行政行政执法过错,只是由于造成过错原因本身的特殊性决定。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过错责任追究的归责原则:面临的问题:主观状态的判断难以取得一致;行政首长负责制;集体行为;执行上级决定等。结论:考虑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复杂,需要从权力运作的状态来分析责任分配问题,应当运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尽可能地使权力与责任一致。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活动形式与责任分配:1、个人决策和执行。例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责任原则个人。2、上级决策,下级执行。责任分配原则上级机关。3、共同行政执法过错行为,责任分配原则共同。4、多个单位人员参与行政权力运行形式,如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内部负责人审核—行政首长决策,涉及处理意见、审核意见、决策错误与正确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