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基础精讲班第8讲课件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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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基础精讲班第8讲课件讲义土地管理基础精讲班第8讲课件讲义(3)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的内容及特点1)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的内容:①土地他项权利人、义务人;②土地位置及其面积;土地用途和等级;土地使用权性质;③土地他项权利种类及范围;土地他项权利设定日期,权利顺序等。(2)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的特点:①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不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因此,其设定登记和变更登记不需要报人民政府批准,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可直接进行注册登记。②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4)土地权利登记的内容及特点1)土地登记的内容①土地权利主体。即权利的归属,指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集体土地所有者只能是农民集体。如集体经济组绘织或村民委员会;个人合伙联营组织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②土地权利客体。包括权属界址及其面积;土地用途和等级;地上附着物的登记。③土地权属来源及其性质。土地权属来源是指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最初取得土地的方式,土地权属来源合法,是进行土地登记,确认土地权属的必要条件。2)土地登记的特点①统一性②唯一性③完整性和连续性④强制性⑤可信性(5)土地登记代理的概念及有关要求土地登记代理是指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在受托权限内,为委托人提供土地登记咨询、代理等业务服务,并由委托人直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经营活动。土地登记代理是土地市场中介服务的一种,属于委托代理的范畴。进行土地登记代理,须遵循以下要求和原则:1)合法原则2)平等自愿原则3)公平公正原则4)等价有偿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6)保密原则3、土地登记信息公开查询(1)土地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的范围1)土地登记结果的查询范围土地登记结果包括土地登记卡和宗地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依照《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的规定查询。2)原始登记资料的查询范围原始登记资料包括土地权属来源文件、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和地籍图。原始登记资料的查询范围如下:①土地权利人、取得土地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查询其土地权利范围内的原始登记资料;②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有权查询与其代理业务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资料;③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有权查询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原始登记资料。3)特许登记资料查询的限制指涉及国家安全、军事设施等保密单位的土地登记资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密的土地登记资料。这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查询受到严格限制,不在公开查询的范围内。(2土地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的程序1)申请2)审查重点审查:①申请查询的土地在不在本登记区内;②查询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并合法有效;③申请查询内容是否超出了规定查询的范围;④审查查询内容是否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查询和鉴证当查询申请人要证明查询结果的来源,表明查询结果的权威性,以将此作为证明某一事实的证据以向有关方面提供,这就要求土地登记机关在查询结果上盖印鉴章,这种查询通常叫做鉴证。4)查询收费(3)土地登记公开查询的方式手工查询、计算机查询或手工查询和计算机查询并行的方式。例题:土地登记的特点包括()等。A.唯一性B.完整性和连续性C.统一性D.强制性答案:ABCD4、土地权利制度建设(1)我国土地权利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1)要实现土地权利设置的公平与效率;2)要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现阶段我国的土地权利制度体系我国现行的土地权利体系是由土地所有权体系和土地利用权体系组成。土地所有权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种。土地利用权并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它不过是所有权以外的土地权利的总称。我国目前的土地利用权的种类主要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空间权、耕作权等土地他项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我国整个土地利用权体系的核心。土地使用权法律体系由两方面构成,即国有土地使用权体系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体系。5、权属争议调处(1)土地权属争议的种类1)国家所有者与集体所有者之间的权属争议;2)集体所有者之间的权属争议;3)国有使用者之间的权属争议;4)集体使用者之间的权属争议;5)国家所有者与集体使用者之间的权属争议。(2)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受理范围和管辖1)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2)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①跨县级行政区域的;②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3)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①跨设区的市、自治州行政区域的;②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或者其直属单位,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③争议一方为军队,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④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⑤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4)国土资源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①国务院交办的;②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3)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程序1)申请①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b.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②当事人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a.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b.请求的事项、事实和理由;C.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2)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3)调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受理后,应当及时指定承办人,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情况进行调查。承办人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当事人认为承办人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有权请求该承办人回避。承办人是否回避,由受理案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4)调解①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a.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b.争议的主要事实;C.协议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②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同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5)处理①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凋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意见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同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例题: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A.3B.6C.9D.12答案:B解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6、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1)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概念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是指运用遥感和其他现代科学技术对土地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变化进行的连续调查观测。监测内容可以包括由于自然或人的因素引起的土地所有变化。土地动态监测是为完成土地管理任务服务的。(2)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的作用1)保持土地利用有关数据的现势性,保证信息能不断得到更新;2)通过动态分析,揭示土地利用变化的规律,为宏观管理提供依据;3)能够反映规划实施状况,为规划信息系统及时反馈创造条件;4)对一些重点指标进行定时监控,设置预警界线,为政府制订有效政策与措施提供服务;5)及时发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为土地监察提供目标和依据等。(3)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的主要内容1)土地利用监测;2)土地权属监测;3)土地价格监测;4)土地质量监测。(4)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常用方法常用的方法有实地调查、统计报表调查、遥感监测、专项定点监测等。7、土地统计(1)土地统计概念土地统计是指利用数据、图表及其他手段,对土地的各种数量关系的现状及其变化所进行的全面、系统的调查、搜集、记载、整理和分析的过程。土地统计是从数量方面反映和分析土地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及其变化的结果。目前,土地统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的类型、面积、质量、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等。土地统计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即土地统计工作、土地统计资料和土地统计科学。(2)土地统计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内的全部土地。(3)土地统计的任务1)及时、准确地掌握土地资源的构成、利用现状和动态变化;2)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依据;3)为加强土地管理提供可靠资料。8、地籍信息系统管理(1)地籍信息地籍信息包括两个方面:1)描述土地空间位置及状态的图形数据,如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级别图、宗地图等;2)描述土地权属、价值、位置的属性数据,如宗地号、地类、面积、权利人、地址等。(2)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的注重点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是通过对土地信息进行采集、编辑、数据管理、查询、分析和输出等工作来实现地籍信息的计算机化管理的过程。开发该系统应注重:1)以建立完整的地籍资料处理模式为前提,而不是单独处理某一类资料;2)软件运行环境的限制要少,增加实用性;3)要求系统存储的信息便于更新,查询,能及时提供现势性好的地籍信息;4)处理好图形与属性数据的连接问题,实现它们之间的双向检索;5)对地籍信息进行统计与分析,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的科学依据。例题: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常用的方法有()等。A.实地调查B.统计报表调查C.遥感监测D.专项定点监测答案:ABCD解析:常用的方法有实地调查、统计报表调查、遥感监测、专项定点监测等。(六)地籍管理的任务(熟悉)1、地籍管理的基本任务①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服务;②为维护和巩固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服务;③为社会提供地籍信息服务;④为土地管理服务。2、现阶段地籍管理的具体任务①完善土地登记制度;②健全土地调查、统计制度;③完善和贯彻地籍管理的技术规程;④建立全国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⑤建立全国地籍信息网络,实现地籍信息的公开查询、上报和发布的网络化。(七)地籍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熟悉)地籍档案管理是对地籍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包括文件、图册、图像资料等,进行搜集、鉴定、整理、保管、统计、编码和提供利用等多项工作的总称。地籍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有: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组管理的原则,以维护地籍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有效利用。完整,就是要做到地籍档案齐全、成套,不能残缺不全。准确,必须做到使其内容与所反映的事物及其过程之间保持一致,不能与实际不符,更不应有差错。系统,就是保持地籍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安全,首先必须做到维持其机密,不致造成泄密、失密、窃密事件;其次使用符合保管条件的设施,延长地籍档案的“寿命”;另外要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不使地籍档案由于管理不善而受损。总之,实现地籍档案的存在价值,充分发挥地籍档案的作用是地籍档案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地籍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是发挥地籍档案作用的前提。根据1988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的《土地管理档案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地籍档案同其他土地管理档案一起应分别由国务院和地方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并在业务上受国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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