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屋面防水、卫生间防水、及消防水池内有机防水涂料施工,并包含细部处理、底部基层处理剂的施工、附加层的施工、卫生间管道的防水处理等。二、工程承包形式1、承包范围: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文明施工。三、合同工期:屋面防水工期5天,自进场施工计算地下室消防水池施工共4天,自进场施工计算,卫生间防水施工共15天,自进场施工计算;计划开始的时间可能有所变更,但施工天数不能超期,若超期,每超一天承包人自愿被处1000元违约金;需要夜间加班施工时,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服从发包人的安排。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标准。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图集和设计图纸的规定,并符合发包人的要求。防水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共同见证取样,送法定检测部门检验合格;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在工程中使用。五、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屋面防水元/平米卫生间防水元/平米消防水池防水元/平米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且达到质量标准的工程量,该铺贴面积仅指铺贴完成的外表面积,其它如细部处理、底部基层处理剂的施工、附加层的施工、施工缝的处理等均不再计算工程量,不再另计任何费用。在承包人承包的防水工程范围内的一切检测费(材料等)均有承包人承担,不再另计任何费用。达不到质量标准时,由承包人返工,因返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承包人拒绝返工的、或工期严重滞后时,由发包人另外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承包人已经施工的工程量,发包人可拒付任何费用,承包人对此无任何异议。工程款支付办法:1、全部施工完毕,经监理单位、发包人、主体施工总包单位、承包人共同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完工支付合同价的40%。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40%。待结算终审完毕付至终审值的95%。2、承包人剩余5%的工程款转作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的30日内,由发包人无息退还给承包人。保修期间出现保修事件时,保修金不足部分由承包人交付。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七、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工序的施工,必须经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其费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及有关规范规定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到精心施工、严格管理,工程质量确保合格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且遵守甲方制度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奖惩制度,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杜绝伤亡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并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2、工期:以甲方项目部进度计划为准。如遇雨天工期顺延。3、若因乙方原因渗漏返修,乙方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4、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并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九、工程转包和分包本工程严禁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可立即与承包人解除合同,工程款不予支付。十、工程质量保修本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五年;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十一、其他:1、甲方制定的质量管理奖惩办法,施工进度计划管理及奖惩规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管理办法、行政管理规定、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程成品保护规定等,乙方必须遵照执行。2、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劳动力不足或技术力量的问题,影响到工程进度,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情况,将本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待双方按照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履行完毕后失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