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价与控制管理规定1目的为识别与控制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的HSE危害因素,有效实施HSE风险管理,达到防范事故的目的,特制定本程序。2范围本程序规定了危害因素识别、评价、控制、更新的控制要求。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服务过程中危害因素的识别与更新、风险评价与控制。3职责3.1安全监察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危害因素识别与更新、风险评价及控制的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3.2各部门负责所属活动中危害因素的识别、风险评价以及控制措施的制订和落实。3.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危害因素的识别、更新和风险评价,负责风险控制和应急措施的制订与实施。3.4工程质量技术部负责监督承包方对工程项目全过程危害因素进行动态识别、风险评价以及控制。4工作程序4.1危害因素识别4.1.1识别的范围公司产品、活动和服务过程。包括:a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b常规和非常规活动;c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d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e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f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g人为因素,包括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h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i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4.1.2识别时要考虑三种时态和三种状态。三种时态是指过去、现在、将来;三种状态是指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正常生产情况属正常状态,装置开停车、设备开停机及检查维修等情况,属异常状态,紧急状态则是指发生火灾、爆炸、洪水、地震等情况。4.1.3危险因素识别的方法风险识别以事故预防、控制和减少事故及污染发生为指导思想,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座谈、安全检查表、工作危害分析以及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对涉及到的全部危害因素进行识别。4.1.4进行危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时,应有具有现场管理经验、熟悉工艺流程的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基层班组长和技师、关键岗位人员以及员工代表参与。4.2风险评价4.2.1风险评价分级:危险源评价结果分为高度风险、中度风险和低度风险三级;对于环境因素,评价结果分为一般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两级。4.2.2危害因素评价方法:矩阵法4.2.3评价结果安全监察部收集机关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危害因素清单》和《高度风险清单》(包括判定为高度风险的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对机关各部门和各单位风险识别与评价的结果进行确认并存档。编制出公司的《重高度风险清单》,报管理者代表审批。4.3风险控制4.3.1风险控制应遵循如下原则:首先考虑从根本上消除风险,其次考虑风险降低措施(降低风险概率、降低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潜在严重度),将使用个体防护作为最后手段。4.3.2各部门和各单位对本部门和单位存在的危害因素,按照风险评价分级的结果,制定相应的运行控制和应急措施,分别落实到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应急预案中,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4.3.3根据实际需要,可将高度风险纳入目标管理,或通过相应的运行过程控制、培训及应急预案加以控制。4.3.4危害因素识别中确认为事故隐患的,应按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办法》之规定进行报告、评估、整改和记录统计。4.4危害因素更新4.4.1在体系建立初期进行初始评审;体系正常运行时,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每年年底进行一次;项目开工及投用前进行危害因素的识别和评价。4.4.2出现以下情况时,各部门和单位应及时识别、更新危害因素:a.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b.本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过程发生变化时;c.内、外审和管理评审的要求时;d.事故、事件不符合整改要求时;e.相关方提出报怨或合理要求时;f.生产过程、工艺及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g.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时;h.绩效监视与测量发现危害因素识别有疏漏时;i.其它情况需要时。4.4.3发生上述任一情况时,安全监察部或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对发生变化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风险评价和更新。5记录《危害因素清单》《高度风险清单》6附录危害因素清单填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