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建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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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危房改建协议书甲方:乙方:(户主):房屋座落:根据荆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提供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荆房鉴字【2013】号,为规范危房改建行为,按照开发区相关政策要求,经乙方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一、乙方必须将危房拆除后,在原址改建,不得扩大房屋占地面积,危房用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须全部拆除后改建,改建用地面积限定在100平方米之内,不得新增面积。二、乙方改建房屋的规模为两层,第一层为砖混结构,第二层为砖木结构,房屋檐高控制在6米之内。附属房改建用地面积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檐高不得超过2.5米。三、乙方改建之前,必须申请甲方协调规划部门、土地部门现场勘查,(需缴纳改建保证金10000元,此款在验收合格后退付乙方,如有违规,不退付保证金,另缴纳甲方卫生管理费400元)放红线后方可施工建设。四、乙方超出以上协议内容,无条件的服从甲方整改意见,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强制拆除违建部分。五、乙方申请改建房屋前,甲方对现有房屋面积进行核查登记备案,若今后拆迁,按照登记备案的原有房屋面积还迁,乙方不得要求按照新建的房屋补偿和还迁。六、甲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勘查、放线等手续。七、乙方必须找有资质的公司或者个人安全施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承诺在90个太阳日内保证完工,期间,如出现施工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以上协议条款,双方遵守,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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