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的安全储存一、危险品的含义危化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物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保护的物品。二、危险品的分类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第六类: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的“条例”来管理。第八类: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三、防爆措施1、基本措施:①控制可燃物:存放有火灾、爆炸危险物质的库房,采用耐火建筑,阻止火焰蔓延;降低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在库区内的浓度,使之不超过最高允许浓度;凡是性质能相互作用的物品,分开存放;②隔绝空气:隔绝空气储存一些化学易燃物品,如钠存于煤油中,磷存干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封闭存放等;③清除着火源,采取隔离火源、控温、接地、避雷、安装防爆灯、遮挡阳光等,防止可燃物遇明火或温度增高而起火。2、明火控制:控制检修或施工现场的着火源,包括明火、冲击摩擦、自燃发热、电火花、静电火花等;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库区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质;配置消防器材。动火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摩擦和撞击控制:在辅助设施、泵类运行中,保持良好的润滑,及时清除附着的可燃污垢;在搬运盛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金属容器时,防止互相撞击,不能抛掷,以免因产生火花或容器爆裂而造成火灾和爆炸事故,进出人员不能穿带钉的鞋。装卸、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振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4、自燃发热控制:油抹布、油棉纱等易自燃引起火灾,应装入金属容器内,放置存安全地带并及时清理。5、电火花控制:库区使用的主要是低压电器设备,往往会产生短时间的弧光放电和接点上的微弱火花,对需要点火能量低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爆炸粉尘等构成危险,所以电器设备及其配线应选择防爆型。6、静电火花控制:静电最严重的危害是导致可燃物燃烧、爆炸,对需要点火能量小的可燃气体或蒸汽尤其严重,在有汽油、苯、氢气等场所,应特别注意静电危害,进出人员应着防静电工作服,管道输送时应控制流速,散装化学品槽车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并对静电接地电阻进行监测报警等,整个系统应抑制静电产生或迅速导出静电。7、其他火源控制:夏季避免日光直射,配置相应降温措施;室内仓库避免大功率照明灯长时间烘烤,采用冷光源;库区内严禁烟火;禁止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搬运工具;严禁使用不防爆的手机。8、阻止火焰及爆炸波的扩展:阻火装置的作用是防止火焰窜入设备、容器、管道内,或阻止火焰在设备、管道内扩展,常用的有安全水封(196)阻火器、单向阀。进入易燃易爆库区的运输车辆应进行“三征”检查并加装防火罩、带小型防火器材。对于带压的储存设施,泄压装置是防火防爆的重要安会装置,包括安全阀和爆破片以及呼吸阀和放空管。9、储存不稳定的烯烃、二烯烃时应有防自聚的措施,因为自聚过程会放热,增大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可采用指示装置,如:压力表(液化气储存等)、温度计、液位计和高位报警器(可燃液体储罐)等,定期检查或校准、检定。10、另外,灌区还应设置避雷、防静电装置,每年检测一次。11、应急准备:在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的重点部位安装可燃气自动监测系统、火灾报警装置和灭火喷淋装置(因液体化学品大多比水轻,用水灭火会导致火灾范围扩大),定期检修或测试、标定,配备的救援器材应具有防爆功能。针对不同的贮存物质和贮存条件,制定应急预案。12、如果遭遇危险化学品所造成的火灾,在扑救时,所使用的器材有较强的选择性,不能鲁莽行事。对特性不同的化学品应选择不同的扑救器材,在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危险化学品火灾扑救应由专业消防队进行。四、危险品的储存1)贮存方式1.隔离贮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2.隔开贮存: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3.分离贮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2)贮存的基本要求1.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2.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3.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4.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5.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6.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3)贮存的基本要求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3.贮存场所的电气安装(1)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GBJ16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2)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3)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4.贮存场所通风或温度调节(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护措施。(2)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3)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4)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5)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采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6)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烧材料。5)贮存安排及贮存量限制1.化学危险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化学危险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2.贮存量及贮存安排见表1。表1贮存类别露天贮存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贮存要求平均单位面积贮存量,t/m21.0~1.50.50.70.7单一贮存区最大贮量,t2000~2400200~300200~300400~600垛距限制,m20.3~0.50.3~0.50.3~0.5通道宽度,m4~61~21~25墙距宽度,m20.3~0.50.3~0.50.3~0.5与禁忌品距离,m10不得同库贮存不得同库贮存7~103.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4.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5.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仓库不准建在城镇,还应与周围建筑、交通干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6.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7.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8.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9.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五、化学危险品的养护1.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2.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3.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六、化学危险品出入库管理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2.化学危险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a.数量;b.包装;c.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3.进入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4.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5.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6.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7.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七、消防措施1.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和专职的消防人员。2.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3.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内,如条件允许,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遇水燃烧化学危险品,不可用水扑救的火灾除外),其喷淋强度和供水时间如下:喷淋强度15L/(min·m2);持续时间90min。八、废弃物处理1.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2.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3.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九、人员培训1.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2.对化学危险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3.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贮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贮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