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跨国企业研发机构的发展和对策[摘要]本文以在华跨国企业研发机构的发展状况为基础,分析了这些研发机构所处的不同阶段和状况以及在中国的发展趋势,重点在于论述在我国积极鼓励引入跨国企业研发机构的同时,也需要合理的规范和引导其发展,使之符合我国的发展和规划,以创造共赢的局面。[关键词]跨国企业研发机构;人才资源;知识产权21世纪是知识的世纪,人力资源的争夺日益全球化。在中国,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设立了研发机构。商务部的统计显示,截至2007年年底,跨国公司在中国共设立研发机构1160家。目前,世界500强企业中已有超过80%的企业在中国设立了研发机构。1在华跨国企业研发机构的现状跨国企业研发机构在中国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领域: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和医药产业、汽车制造业、化学化工行业。其中,电子信息产业的跨国企业研发机构在数量和水平上都占据了主导地位,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天津等省市区,这些地区经济相对发达,教育水平较高,高校众多,人力资源丰富。目前,跨国企业的研究机构在中国大致处在以下三个层次。1.1尝试和探索层次近年来中国在国际上政治经济地位迅速提高,为了加强对中国的了解和怀着“不要掉队”的思想,许多跨国企业来到中国设立公司和研发机构。这类跨国企业的研发机构重点并不在研发上,严格意义上算不上真正的研发机构,甚至很多跨国企业的研发机构就是在公司里隔出一个区域来,挂一块牌子。这些研发机构主要是针对中国市场做一些调研和市场的竞争分析。那为什么还要设立研发机构而不是由公司来完成这些工作呢?这里面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跨国企业总部的功能划分所致;另一方面是由于国内各地方政府对引入研发机构的跨国企业给予许多优惠条件的政策所致。这类研发机构的主体公司一般规模较小或是初入中国的跨国企业。1.2产品和服务本地化层次这个层次指的是研发机构承担着研发公司产品和服务本地化的功能。其特点是产品研发的技术核心还在公司总部,但是针对中国的具体情况由设在中国的研发机构做相应的产品和服务的调整,以满足中国客户的需求。如在汽车行业中,常见跨国汽车研发机构针对中国用户的需求和路况进行汽车零部件和车况调教方面的改进,其中流行的就是加长轴距,变为“L”;还有软件行业,很多跨国软件公司推出的中文版产品大多都是由其在中国设立的研发机构完成的。大多数跨国企业的研发机构都在这个层次上。1.3基础或者核心研发层次这个层次是指跨国企业在中国设立中央研究机构,进行基础研发或者针对本地市场的核心研发。也就是说,公司把面向全球发布产品的全部技术或者部分核心技术的研发放到其设在中国的研发机构,或者针对中国的市场进行研究,推出全新的适合中国的产品,如微软公司的亚洲研究院,自成立以来有超过250项科研成果应用于微软向全球发布的软件产品中,包括刚刚发布的Windows7操作系统;通用汽车公司在上海成立的中国科学研究院,也是面向全球进行前瞻性汽车技术研发。之所以这类跨国企业把核心研发向中国转移是因为看中了中国成本相对低廉的优质人才资源。目前,我国已经成为拥有世界最大高等教育人群的国家,全国在校大学生共3千万左右,其中半数以上是工科学生。而中国研发人员的成本相对于国外低很多。初步统计表明,一个IT研发人员的职位在中国和美国的成本相差2~3倍。这对于以科技研发为发展核心的跨国公司来讲,无异于发现了一个开采成本低廉的“人才金矿”。所以,在2009年的全球性经济危机中,缩能减产甚至逃离中国的跨国企业很多,但是跨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和扩大研发机构的热情却有增无减。2在华跨国企业研发机构的发展趋势随着跨国企业对中国市场了解的深入及业务的扩展,跨国企业普遍加大了其在中国研发机构的投入,并向以下几个方面发展:2.1加大知识产权固化和人才吸引的力度科研人员的研发成果大多属于职务成果,即属于其所供职的公司。跨国企业的研发机构通常通过申请专利把本土人才的知识固化下来,变成公司的知识产权,显然其既得利益远远超出人才资源利用本身的价值。所以,各跨国企业研发机构都非常鼓励研发人员申请专利,并设置了许多荣誉鼓励和物质奖励。这一点也可以从我国专利申请数量中得到佐证:2006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数,来自外资企业的申请占机构申请的一半,约4万件。科研的基础是人才,因此吸引高素质人才就成为跨国企业研发机构的重中之重。许多研发机构对于高校的优秀毕业生给予高薪、海外工作机会、提前进入公司实习等优越条件,以期得到最优秀的人才,有条件的还同高校合作建立联合研发机构。在某些高科技领域,这种人才的抢夺不仅在跨国企业和本土企业的研发机构间展开,甚至在跨国企业之间竞争也非常激烈。2.2日益成为跨国企业中国策略的参谋机构许多跨国企业的研发机构所担负的职责已经超出研发工作本身,逐渐扩展到为公司在本地的发展策略提供参考。产品的研发需要深入地了解需求和市场,因此建立在产品研发基础上的发展策略往往比公司单纯从市场角度出发的市场策略更客观,所以,跨国企业在制定中国市场策略时非常重视其在中国研发机构的参考意见。2.3日益成为我国行业和区域发展的影响力量之一跨国企业的研发机构以全球的视野进行研发工作,对未来科技和产业的发展趋势有更深刻地理解。这些成功经验对于我国相关行业和区域的发展非常重要,而跨国企业研发机构在人才吸引和培养方面先进的体制和管理方法也非常值得借鉴。因此,我国许多地方政府在制定产业和人才政策时会邀请跨国企业的研发机构一起来参与,通过相互交流制定出更科学的产业发展规划及人才吸引和培养方面的措施。另外,跨国企业的研究机构也非常重视同国内学术界的合作和同行业专家的交流,甚至许多这些研发机构的领导本身就是行业领域的专家,他们通过研究报告、学术成果发表、媒体采访等方式来表达对我国相关领域发展的看法和建议,这也是我国制定产业和行业策略和规划的参考之一。2.4加大对中国环境特殊性的利用在一些特殊领域,中国自身情况的独特性也导致跨国企业研发机构对中国的青睐。比如医药行业,由于中国人口众多,各地发展的差异性较大,所以病理特征的多样性是其他国家很难相比的,许多医药行业的跨国企业研发机构都希望在病理特征的研究和分析方面同国内机构开展合作;另外,中国的临床动物的实验成本平均只有美国的1/7,而且目前还没有动物实验伦理方面的法律限制,跨国研发机构进行动物临床试验的自由度很大。因此,近年来医药行业的跨国企业科研机构纷纷进驻中国。当然,这其中也有中国法律和制度不健全的因素,需要加强规范和引导。3在华跨国企业研发机构对我国的影响和对策跨国企业研发机构在中国的发展一直以来都伴随着争议。一方面,这些研发机构把世界先进的创新理念和科研管理方法带到国内,促进了国内研发机构的改革和国内外科技界的相互交流。同时,它们创造了大量高薪工作岗位,培养了一大批国内的优秀科研人员,同时也吸引了许多国外的人才,对于我国高端人才集聚和培养产生不可忽略的作用;另一方面,跨国企业依靠不同国家间薪酬水平的差距也抢走了许多本地的高新尖人才,造成了我国人力资源的流失,使得我国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人才更为缺乏。同时,跨国公司通过加强专利申请等方式强化其优势地位,使得我国本土企业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中各方面均处于劣势。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当前的状况呢?虽然对于跨国企业在中国科研机构的发展存在种种争议,但是闭门造车的年代已经成为过去,开放和交流是不可逆转的潮流,而我国在大多数领域的研发水平和投入离世界先进水平还有差距。因此,从长期来看,继续鼓励跨国企业在中国设立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对于我国科研水平和管理机制的提高是大有益处的。我们应该抱着开放的心态去学习跨国企业在科研机制和管理方面的经验,健全国内科研机制,逐渐解决国内科研机构成果转化率低,针对性不强等问题。这也是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会后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强调希望外国的研发机构更多地能建立在中国的初衷。但是同时,也应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3.1鼓励自主创新,加大对企业进行自主研发的支持在国际上,企业通常是创新和研发的主力军,因为企业对于市场和用户需求的理解最深,其创新和研发也就最贴近市场,最有针对性,特别是应用研发方面。但是在国内,由于对研发的重视不足和自身实力的限制,我国本土企业的主要精力集中在做产品和应用方面,进行自主研发的并不多,主要的研发力量是科研机构和高校。这就需要国家从制度、税收、基金等各方面鼓励企业同科研机构和高校之间联合开展研发工作,鼓励大型企业和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自己的研发中心,支持本土企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在一些新兴的领域同跨国企业的研发机构进行积极竞争。3.2鼓励本土企业积极引入国外科技人才中国的企业已经开始走向世界,在全球范围内面临竞争。所以,我们也必须深入了解其他国家的市场和需求,也必须用全球的视野来看问题。因此,本土企业一方面要培养国内的科技人才;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引入国外科技人才,有条件的也应该到其他国家设立科研机构。这方面华为和海尔是中国企业的表率,华为在印度建立的大型软件研发中心,在软件开发的流程和标准化方面有很大的竞争优势。海尔在美国和欧洲设立了研发中心,针对当地市场开发和设计产品,成功地进军世界家电巨头的第一阵营。国家也应该出台更积极的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本土企业引入国外科技人才和在国外设立科研机构。3.3合理引导跨国企业研发机构的研发方向目前我国还普遍存在着科研投入不足的问题,这已经限制了我国产业的进一步升级和转型。而在科研投入方面,跨国企业研发机构是不可忽视的部分。我国应该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和制度,合理地引导和规范跨国企业研发机构的研发方向,使之符合我国科技和产业的发展。这一方面能够弥补我国“短板”科研领域水平不足和资金短缺的状况,迅速提升我国相关领域的科研能力,另一方面又能够培养相关领域的本土科研人员,为我国的自主研发进行人才储备。3.4健全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当前,跨国企业研发机构总体是遵纪守法的,但也存在着个别跨国企业研发机构利用我国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漏洞,进行不正当竞争甚至危害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行为。如有的跨国企业研发机构过度申请专利,可能会造成专利垄断,损害我国相关领域的科研创新和产业发展。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学习美国,其谢尔曼法和后来的《知识产权许可的反托拉斯指南》(简称95指南)中都有专门节制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内容,就是防止由于专利垄断而出现阻碍科技创新和进行不平等竞争的情况发生。还有个别跨国企业科研机构利用公益和科研的幌子收集我国的情报和机密信息,如我国的人口健康和病理数据等。此外,跨国企业研发机构在同国内科研机构及高校合作的过程中造成我国科研资源的流失等情况也有发生。这些都需要我国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对跨国企业研发机构的监测和评估,使之符合我国的发展和规划,以创造共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