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公用电源充电插座使用安全告知一、电源电压为交流220V±5%,额定电流不大于10A。二、使用插座不要硬插硬拔,注意用电安全,要自觉爱护。三、严禁将充电插座用于各类施工和照明以及电动车充电器以外的其他任何电器设备。四、充电时请将电动车靠近插座箱,禁止自带插座,私接电源,违者将予以收缴。五、如遇恶劣、雷、雨天气,为保证充电者人身安全,请自觉停止充电。六、手部潮湿请不要拔插充电器插头,以免发生触电危险。七、本告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使用充电器插座前请阅读本告知!集团动力运行厂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