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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公司的土地运作模式及政策支持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司白林序言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确权颁证与流转对策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2014年重点工作——土地确权前提:农户既可以得到土地流转后稳定的租金,还能在以后的效益中分红,还能进城打工分享城镇化红利。2015年2月,农业部、中农办、财政部、国土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6部门已联合发文《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就确权颁证原则、工作重点、组织领导、解决问题的方法做出安排。明确颁证是为土地流转和补偿、抵押担保依据。《意见》指出,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薄不健全等问题,为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一、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创造机遇1、十一届三中全会: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2、合作组织试点:协会、经济联合体(1997)3、全国试点工作:股份制、公司+农户(2000)4、财政项目扶持: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2004)(土地问题)5、正式出台法律:确定合作社法人地位(2007)2013年中央1号文件: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1、土地流转或土地股份合作社2、社区股份合作社3、农机合作社4、资金互助合作社5、林业股份合作社6、农民专业合作社旅游、消费、用水、劳务、民间手工艺多元化、多类型——带来了大发展2012年6月末60万2012年12月末68.8万6个月增加8.8万(每月增加1万多)2013年6月末82.8万6个月增加14万(每月增加2万多)2013年9月末91万3个月增加8.25万(每月增加近3万)2014年12月末突破128万目前137万多二、改革发展中的土地流转或土地股份合作社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2014年重点工作——土地确权前提:农户既可以得到土地流转后稳定的租金,还能在以后的效益中分红,还能进城打工分享城镇化红利。山东滕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实现方式:主要是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全程专业服务和“龙头企业+基地”。2010年以来,出台《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扶持政策》等文件,2010年起市财政每年列支300万,对土地流转的转出方和受让方给予奖励。近年来土地流转26.8万亩,约占总耕地的23.3%。重庆土地托管开县岳溪镇种粮大户孙岳,2009年开始组织托管服务队,目前托管300多亩,一亩地200多元。农民自己种地基本无利可图,请人整田120元/亩,插秧120元/亩,搭谷250-300元/亩仅此三项就500多元。全程托管一般每亩300元,农户可节约成本250元左右。农户5亩地,交托管费1000多(亩均200多),但能得到5000多斤稻谷,(按收购价1元多一斤)每亩净收入800-1000元左右。山东泰安东平县“四权四化”扶持壮大土地股份合作社坚持集体土地所有权、保障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放开放活承包土地使用权、稳步扩大农民土地收益权。推进农民组织化、土地股份化、产权资本化、农业产业化。目前全县土地股份合作社21家,入股土地17800亩。土地流转坚持自愿有偿原则四不政策:不搞强迫命令不损害农民利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第一部分准确把握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鼓励什么、限制什么、禁止什么的政策界限。农业部、中农办、国土部、国家工商总局2015年4月14日《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2014年底,流入企业的承包地面积3882.5万亩,约占全国农户承包地流转总面积的10%。——工商资本下乡租地鼓励什么?限制什么?禁止什么?一、鼓励工商资本下乡的政策鼓励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传统农业加速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工商资本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发展多种经营,投资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公司+农户”共同发展,支持农业企业通过签订订单合同、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提供土地托管服务等方式,带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2014年底,流入企业的承包地面积3882.5万亩,约占全国农户承包地流转总面积的10%。二、工商资本下乡的限制条件1、限制工商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地。要有明确上限控制的要求,制定相应控制标准。2、控制非粮化。对擅自改变农业用途、严重破坏或污染租赁农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三、工商资本下乡的禁止原则严禁工商资本借政府或基层组织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强迫农户流转农地,凡是整村整组流转的,必须经全体农户书面委托,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防止强迫命令,搞一刀切,防止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第二部分合作社+公司的运作模式在租赁农地发展经营中的优势一、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的限制因素要按照工商资本租地面积的多少,以乡镇、县(市)为主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鼓励各地依法探索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制度。符合审查审核条件的,可以享受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不符合相应条件的,不得享受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与国家法律政策相抵触的,要进行限制或禁止。1、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应通过公开市场规范进行。严禁工商资本借政府或基层组织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强迫农户流转农地。2、要指导工商资本与农户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流转合同中应明确土地流转用途、风险保障、土地复垦、能否抵押担保和再流转,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3、组织各地尽快建立健全租赁农地风险保障金制度,用于防范承包农户权益受损。4、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应先付租金、后用地。租地企业(组织或个人)可以按一定时限或按一定比例缴纳风险保障金。5、对失信租赁农地企业要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启动联合惩戒机制。特别对擅自改变农业用途、严重破坏或污染租赁农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二、合作社+公司的优势互补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一)公司创建合作社。通过利益联结,实现合理分工,实现互利共赢。案例:黑龙江克山县仁发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与农户的合作方式。对以土地入社的农民而言,与合作社之间的交易不是提供农产品,而是参与到要素分红中。但法律规定,合作社的盈余应当主要以交易量(或者交易额)比例返还,如何确定和提高普通农民从合作社分享到的利益。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原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2010年,成员7户,租赁土地1100亩,亏损187万元。2011年(土地240元-保底价350)成员307户,土地面积1.5万亩,总盈余为1342.2万元,每亩分得盈余710元。2012年,成员1222户,土地面积30128亩,合作社盈余2759万元,每亩分盈余730元。2013年,成员2436户,土地面积50159亩,合作社盈余5328万元。2013年(提出退出保底分红做法)每亩土地分得盈余922元(比当地非社员农户租地每亩多682元)。——走自己经营土地的路,吸引农民带地入社。自己经营土地怎么能实现,那就是想方设法用利益吸引农民带地入社。通过带地入社才能使千家万户的土地连成片,形成规模,从而发挥大机械、大科技、大水利的作用,提高单产和总产,增加农民的经济效益。合作社+农户(带土地)——产品(土地、果业、养殖)企业+土地(租地费)+种植(人工费)——产品——大胆创新实行以入社土地分配为主的办法,合理保障了广大非农机户成员的收益分配权。仁发合作社将入社土地等同于交易量,盈余分配向入社土地倾斜。1、国投农机资产1234万元,平均到2436户,每户占5066元就实现了全程机械化。2、国投收益人人有份,其他收益按法律公平分配。(2012年盈余2759万元,入社土地分配1516万元,土地盈余分配占分配总额的74%。成员出资分配555万元(7个股东850万现金出资),国投资金分配688万元,人人平均,做到未分配盈余始终为零。)——合理提取公积金,不断增加社员收入。公积金提取,计入成员账户,做为下一年分配依据。2011年开始到2013年底,公积金积累1263万元。(土地分配提取25%,股金、国投、上年公积金盈余分配提取40%)——扩大经营规模,加快致富步伐。2013年投资1600万建设马铃薯组培楼,投资560万建玉米烘干塔,(每年可增收100万)。固定资产3295万元,各类农机具113套,辐射周边23.2万亩土地,30多家农机合作社参与的大型联合社。农机手52人,临时用工最多时1200人。成立劳务输出工作站,在北京、天津、大连等地建立11个基地,转移劳动力1520人,年均工资收入2万多元。(二)公司+合作社利用优势互补,扩大经营范围。案例:浙江临安源头竹笋专业合作社根据《商业银行法》和《贷款法》,在贷款类型上,有公司、企业、个人,合作社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类型,就不能放贷。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出文件,如果允许把合作社放在哪一种类型里或单独设立一种类型,就可以以合作社作为贷款主体,否则谁也不敢擅自突破。所以银行贷款只贷合作社的“实际控制人”(法人)而不贷合作社。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土地经营规模化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前提基础,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利益,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真正通过土地使农民与经营主体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带领农民共同致富是硬道理笑意写在脸上哼一曲乡居小唱多少落寞惆怅都随晚风飘散遗忘在乡间的小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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