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工艺1.1.1施工流程图1.1.2施工方法1.1.2.1放桩位线根据业主单位提供控制点,利用经纬仪、钢卷尺进行桩位定位放样,并请监理方进行复核。桩位中心点处用红漆做出三角标志,以标志为圆心,从各轴线引出桩位线,允许偏差为2cm。1.1.2.2打孔根据已测放的点位,振动打孔机械就位,注浆管第一节端部入土前加注浆头,采用2.2kw震动电机将Φ25mm专用黑铁注浆管压入土中,上留100mm,接入第二根钻杆,依次压入地层中至设计深度,下注浆管时,应保持垂直,偏差不大于1%。1.1.2.3浆液拌制利用砂浆搅拌机拌制浆液,严格按照设计认可的配合比拌制水泥浆,浆液所有材料必须经过计量,浆液必须经过搅拌机充分搅拌均匀后(不少于3min)才能开始压住,并应在搅拌过程中不停顿缓慢搅拌,搅拌时间应不小于浆液初测量放线、验线振动打孔机就位振动下沉至设计标高注浆提升注浆水泥材质检验水泥浆拌制至孔口,结束移机至下孔凝时间。1.1.2.4注浆注浆前应全面检查注浆设备与材料,包括注浆泵,拌浆储浆系统,高压压浆管,压力表等,注意正式注浆后勿随意中断,力求连续作业,以保证成桩质量。注浆采用自下而上的施工要求点多量少。注浆压力控制在0.2-0.4MPa以内,浆液流速为0-45l/min。压浆提升:采用SYB50型挤压式压浆泵进行注浆,按设计注浆压力和注浆量自下而上压浆提升,注浆管拔管高度为0.33m。跳孔注浆:先施工1、3、5、7、9号孔,再施工2、4、6、8、10号孔,以此类推跳孔注浆施工。压密注浆采用注浆量与注浆压力双控原则,以注浆量为主,压力为辅。当注浆量达到设计要求,终止注浆;当压力表的压力骤然上升,超过设计压力,终止注浆,如注浆压力达不到80%,应重新钻孔注浆;1.1.2.5当浆液出注浆管返至地面,终止压浆。清洗压浆提升至设计标高,结束压浆,并将压浆管提出地面,清洗管路,进行下一个孔施工。1.1.3常见质量问题及处理方案1.1.3.1浆液无法压出首先检查整个压浆系统,判断是否有堵塞情况,经检查无误后,可适当增加注浆压力,还是无法压出浆液时,一般为注浆管堵塞,应重新在附近位置进行补钻孔。1.1.3.2地面大量冒浆如注浆途中发生地面大量冒浆现象应立即停止注浆。如应注浆孔封闭欠佳,可待浆液凝固后重复注浆,如是地层灌注不进,可停止注浆。1.1.4质量标准项序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检查方法主控项目1水泥设计要求查产品合格证书或抽样送检2粉煤灰:细度烧失量不粗于同时使用的水泥试验室试验<3%3水玻璃:模数2.5~3.3抽样送检4注浆孔深±100mm量测注浆管长度一般项目1各种注浆材料称量误差<3%抽查2注浆孔位±20mm用钢尺量3注浆压力(与设计参数比)±10%检查压力表读数2质量保证体系与措施2.1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项目经理部人员职责见本工程《基坑围护结构施工组织设计》。2.2质量保证措施2.2.1资料控制1)依据设计图、设计技术交底文件的工程控制点进行复测,当发现问题时,与设计人员协商处理,形成记录;2)工程准备阶段,对图纸进行全面审核,与设计师形成会审纪要;3)指定专人管理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并公布有效的文件清单;4)对施工班组进行工程施工前的技术交底;5)审核工程物资的技术标准。2.2.2测量控制1)测量作业的各项技术按《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进行。2)测量人员全部持证上岗。3)进场的测量仪器设备,必须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标识保存完好。4)施工图、测量桩点,必须经过计算校测合格才能作为测量依据。5)所有测量作业完成后,测量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请质检工程师和分项责任工程师核验,最后向监理报验。6)自检时,对作业成果进行全数检查。7)核验时,要重点检查轴线间距、纵横轴线交角以及工程重点部位,保证几何关系正确。8)加强现场内的测量桩点的保护,所有桩点均明确标识,防止用错和破坏。9)工程施工所启用的测量仪器必须经过市统一计量部门强制年检合格,具有检定合格证书,校准的仪器要有校准记录。10)测量的基准控制点和水准控制点要设置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区域并严加保护,采用高精度的测量仪器引测。2.2.3原材料和半成品控制1)工程施工所需物资的供应商要按照《供应商评定程序》和《物资采购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评审,并在合格供应商中择优选择供应商。2)对混凝土厂家和钢筋生产厂家报监理或业主审批认可,并组织现场考察,确保进场的物资质量合格。3)对材料、半成品进行标识,分开堆放,防止现场错用。4)对已进场原材料委托试验验证,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不得投入使用,保证只有合格材料投入工程使用。5)严格按设计要求采购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验,超过3个月视为过期水泥。2.2.4压密注浆质量保证措施1)注浆用水是可饮用的自来水、河水、井水及其他清洁水,不宜采用pH值小于4的酸性水和工业废水;2)严格按设计要求采购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验,超过3个月视为过期水泥。3)落实专人负责水泥浆的搅拌,搅拌台旁挂好水泥浆水灰比及每桶需用材料数量,严格控制搅拌时间不少于3分钟,以确保浆液拌和均匀。对搅拌好的水泥浆采用3×3mm的过滤网进行过滤后方能压入压浆管。4)注浆顺序采用跳孔间隔注浆。注浆孔若与工程桩发生冲突,注浆孔须避开工程桩,注浆孔位总数不变,5)浆液必须经过搅拌机充分搅拌均匀后,才能开始压住,并应在搅拌过程中不停顿缓慢搅拌,搅拌时间应不小于浆液初凝时间。3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3.1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及项目经理部人员职责见本工程《基坑围护结构施工组织设计》。3.2安全管理制度3.2.1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以及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要求负责,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横向到边,层层负责;竖向到底,一环不漏。3.2.2安全专项资金保障制度项目经理部落实安全劳防用品资金、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以及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3.2.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技术方案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逐级进行书面交底,检查技术交底实施情况。3.2.4安全活动制安全管理部每周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总结上周安全问题,对本周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作交底。3.2.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安全管理部每周组织一次由各施工队伍安全责任人参加的安全联合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隐患整改消项记录。3.2.6持证上岗制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特殊工种必需持有上岗操作证。3.2.7特殊工种证书年审制每年由单位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3.2.8安全生产奖罚制与事故报告制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对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案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督促整改,对事故将按程序及时进行通报。3.2.9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险情,立即停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报告单位、业主及监理。3.2.10责任领导值班制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3.3安全保证措施3.3.1人员安全施工保证措施1)工人进场前必须经过安全三级教育并考核合格;2)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绝缘鞋。3)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易滑,带钉的鞋,高跟鞋;4)带电操作必须戴绝缘手套,进行可能引致眼睛受到伤害的工作,必须佩戴护目镜。禁止非电工人员接触一切电气设备。5)禁止工人违章用电,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漏电保护器。3.3.2施工现场临电安全措施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之规定,特别注意以下几点:1)现场施工用电缆、电线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严禁使用四芯再外加一芯代替五芯电缆、电线。现场所有配电导线采用橡套软电线,不准使用塑料线及花线,不允许用铁丝、钢线代替保险丝;2)施工用电投入运行前,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用电要有技术交底;3)现场电工必须熟练掌握并认真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供电局、劳动局安全技术须知、有关规定;4)随时掌握现场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的绝缘程度和使用运行情况,设备增减情况,开关箱、流动箱及用电设备的熔丝匹配情况。插座及开关的保护盖齐全完好,如有损坏时应及时更换;5)现场使用的配电箱、线路、用电设备、零配件齐全无损,无裸露,标记无脱落,外观清洁,摆放整齐;6)必须严格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施工现场必须自选设置总配电箱或柜,不得直接在供电局或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系统上向各分配电箱供电;7)各类配电箱中的RC熔断器内严禁使用铜丝作保护,必须使用专用的铜熔片,并做到与实际使用相匹配;8)开关箱必须固定挂设,不得随地放置,严禁箱体倾斜15°以上使用,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适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9)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10)现场值班电工每天至少要进行两次全面细致的对本工地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各类配电箱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11)值班人员按规范的要求定期对配电室低压柜进行检查清扫,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对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每周必须清扫一次。灰尘多、潮湿等场所,根据情况增加清扫次数,保证配电箱的清洁完整;12)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先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13)现场电工必须做好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记录,如动作时间、动作原因、动作次数等,查清动作原因处理恢复后,才能继续投入使用;14)在雨季施工每月必须对漏电开关进行末端试验,发现不动作立即更换,如实记录。15)夜间施工、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16)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照明器的选择应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1)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采用防尘型照明器;17)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3.3.3其他注意事项1)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当设置工程平面布置图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接受群众监督;2)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3)严格按照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施工安全记录,建立安全资料档案。安全技术资料由专人管理,做到安全资料及时、完整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