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企业生产甲、乙两种产品,共同耗用A种原材料11000千克,每千克成本为4元。甲、乙两种产品的实际产量分别为1000件和2000件,单件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分别为4千克和3千克。根据以上资料,计算甲乙两种产品各承担的原材料耗费。方法一:甲产品原材料定额耗用量=1000*4=4000千克乙产品原材料定额耗用量=2000*3=6000千克原材料定额耗用量分配率=11000/(4000+6000)=1.1甲产品原材料耗用量=4000*1.1=4400千克乙产品原材料耗用量=6000*1.1=6600千克甲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费用=4400*4=17600元乙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费用=6600*4=26400元方法二:费用分配率:11000X4/(6000+4000)=4。4甲应分配:4000X4。4=17600乙应分配;6000X4。4=264002.某企业本月生产A产品25台,B产品40台,C产品50台。共同耗用甲材料3672公斤,甲材料单价5元。三种产品单位材料消耗量分别是60公斤、40公斤和10公斤。要求:根据以上材料,采用“材料定额消耗量比例法”分配甲材料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定额消耗量A25X60=1500B40X40=1600C50X10=500合计3600分配率;3672/3600=1.02分配实际消耗量A1500X1。02=1530B1600X1。02=1632C500X1。02=510合计36723.某生产车间领用专用工具一批,计划成本36000元,本月低值易耗品成本差异率为节约3%,该批工具在一年半内分月平均摊销。要求:编制领用、调整成本差异和摊销的会计分录。4.某工业企业某月发生动力费用7600元,通过银行支付,月末查明各车间、部门耗电度数为:基本生产车间耗电5000度,其中车间照明用电500度;辅助生产车间耗电2000度,其中车间照明用电300度;企业管理部门耗电600度。要求:(1)按所耗电度数分配电力费用,A、B产品按生产工时分配电费。A产品生产工时为3000小时,B产品生产工时为2000小时。(2)编制该月支付与分配外购电费的会计分录。(注:该企业基本车间明细账不设“燃料及动力费”成本项目;辅助车间不设“制造费用”明细账;所编分录列示到成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