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课程学习心得作者姓名:陈迪轩学号:35所在专业:法学律师事务课程学习心得摘要律师个人的软实力至少包括该律师对法律及相关领域知识的掌握程度、律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律师的心理素质和个人气质、律师自身的法律意识等。关键词职业道德信念在上大学前我就明白法学是一门算是很枯燥的学科,只是些条条框框的法律条文。但是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这一专业,因为我觉得只有法律才是正义的保障,因此想要在法学上取得一些成功必须耐得住寂寞,沉得住气。就好像以后与法律打交道一样,必须平静去对待任何事情,特别是突发事件。而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也需要保持一贯的冷静的头脑。通过法学课的学习,我明白学习法学要像走路一样需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来,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心浮气躁。《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因此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只是迈出律师生涯的第一步,而律师个人如何发展,如何树立自身的品牌而给当事人有个好的印象,如何把律师这一事业做强、做大、做久和做好,则取决于律师个人软实力的高低。律师个人的软实力不但解决的是律师个人的生存问题,而且影响和决定了律师个人的发展问题。因为仅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如其软实力上“软”而不“硬”,该律师不可能是一名好律师,更不可能树立起自身好的品牌。结合律师职业的特点,本人认为,律师个人的软实力至少包括该律师对法律及相关领域知识的掌握程度、律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律师的心理素质和个人气质、律师自身的法律意识等。因此,律师的软实力的构筑同样对律师个人举足轻重,不容忽视。如何构筑律师个人的软实力,则应从以下几方面分析。一、不断提升自身理论水平律师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且能较为熟练地运用法律基础原理和常用的法律法规,这是律师必备素质。因为法律的不但更新,就要求律师要不断学习掌握新的法律知识。但另一方面,律师事务的综合性又决定了律师应当掌握一定的非专业知识。律师事务不仅仅涉及法律而且也涉及到经济、科技、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律师除了具备基本的法学知识外,还应当了解其他社会知识。拓宽知识面,了解如哲学、心理学、文学、物理等学科知识。以提升自身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加强自身的思维逻辑性,正确了解和掌握当事人或案件经办人员心理及以及时有效寻找案件的突破口等等。一位优秀律师不但要掌握与其执业相适应的法律专业知识,也要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重点精通有关的专门知识,掌握一定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做一个专才与通才的结合型人才。这样才能使其在观察和思考案件时有较为开朗的视野、较为宽广的思路和较为深刻的见解。理论水平的提高则依赖于律师不懈努力学习。要想提高自身的软实力,律师就要系统地学习有关知识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做个学习型的律师,不但要经常阅读有关的报刊、书籍,参加各种新知识、新业务的培训和学术讨论、经验交流等。同时,也应虚心求教于其他律师同行和有关专家、专门技术人员等。二、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信念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是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标准以及在执行律师职务、履行律师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律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是忠于法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信念,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即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当事人面前树立起诚信,“受人之托,忠君之事”,这不但有利于律师个人的发展,也有利于整个律师行业的进步。职业道德不是天生的、自发的,而是在业务活动过程中,伴随经验的增长不断体验而逐步形成的,是一个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的过程。律师不但要遵守职业道德的规定,而且还要看把这种职业道德规范变成自己的内在信念,将这种职业道德规范渗透到自己的法律意识中去,并在日常的业务工作中,自身的行为举止一举一动中予以体现出来,以形成稳定的职业道德观念并能自觉地支配自己的行为,而不需要任何外在的监督。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信念,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建设,良好的执业道德反映出律师个人良好的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从每个律师做起,这样才会成为纯洁律师队伍、维护律师职业声誉、推动律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重要保证。三、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做律师应该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律师执业成败可以说取决于两方面,即案件的具体情况,另一就是律师心理素质的高低,良好的心理素质并能充分发挥和表现出来是律师案件成败的重要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律师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就等于拥有良好的职业素质。结合律师职业特点,决定了律师应拥有热情、镇定、自信的心理素质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才能为律师执业的成功提供可能。拥有这种健康的心理素质,在执业中才会表现出坚定的语气、敏捷的思维、飞扬的文采、凛然的正气、崇高的人格。“热情”是律师执业的前提。没有热情就没有创造性的思维也不可能产生对工作的负责精神和对事业的忠诚,更不会友好、诚信面地对当事人。有热情,才会产生真挚和高尚的情感,能是非明晰、爱憎分明,同情弱者等等。事实证明,当以积极的态度投入活动时,都会表现出精神振奋、情绪高涨、干劲十足、不知疲倦,而当以消极的态度进行活动时,却是精神不振、情绪低落、缺乏干劲,易产生疲劳感。“镇定”是律师执业的保证。镇定可以排除外界干扰,稳定自身不安情绪和有效克服怯场心理。律师执业特别是刚执业的律师,产生怯场心理是难免的,如不加以抑制,势必会影响执业的效果,严重的可能导致失败。“自信”是律师执业的基础。自信可以使律师处于良好的竞技状态,思路清晰,镇定从容,精神焕发、记忆精确。它使律师能够应用自如地控制和支配自己,将各种执业技能完美的发挥出来,为律师执业的成功奠定良好基础。四、增强坚定的法律意识律师作为掌握法律专业知识而提供法律帮助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包括人们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需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和法制观念等。律师的法律意识不应仅停留在对法律规范的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律师不但要认识我国法律体系的框架、结构以及构成体系,了解体系内各个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和原则。更重要的是,律师在向当事人提供服务时,要以法律及道德的规范作为自己行为准则以树立法律的威严。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应绝对相信法律的作用,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实于法律,不畏权势,敢于同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作斗争,不贪图私利,谦洁奉公,从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正确实施的目的出发,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确不能乱“说”乱“做”。但面对诸如在法庭上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过程中,法官限制律师的正当发言上,律师就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和框架下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敢“说”敢“做”,否则不但对委托人是一种莫大的损害(因为律师这么做就失去了当事人花钱请律师的意义,无法实现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目的),而且对律师本人、对律师行业和对律师事业也是一种莫大的损害。没有坚定的法律意识就不能称其为合格律师。如果律师办理案件,总是背离法律而游走于“关系”、“人情”就不可能做到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名优秀的律师,想把自己的律师这一事业做强、做大、做久和做好的律师,就应当做到不受金钱的诱惑、利益的驱使,不讲人情关系,不怕权力的压制,一切法律至上。五、处理好与委托人和当事人的关系尽管律师行业的快速发展同国家依法治国的总体方略相适应,但在发展理念、管理水平等条件尚不具备时,发展的同时也有一些问题。比如,部分律师所管理水平欠缺,却盲目扩张,大量吸收外来律师及新入行律师,导致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律师违规操作现象严重,投诉事件增多,大大影响了律师的对外形象以及律师行业的整体发展。要学会正确地接待当事人,处理好与当事人的关系。当然接待当事人有很多技巧,做律师不能向当事人虚假承诺、不能为当事人火中取栗、不能说其他律师和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坏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定要维护好,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保守好当事人的隐私,为当事人积极寻找有利于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最佳方法。要科学地处理与法官、警官、检察官、仲裁员的关系。律师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是一名律师的行动准则,应当自觉并严格地遵守和维护。律师应具有强烈地历史使命感、职业荣誉感、生存危机感,充分认识自己,能够直面人生,迎接挑战。“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学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参考文献:律师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