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普乡控辍保学责任书为了切实做好我乡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我乡“普九”成果,全面提高“两基”工作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特制定控辍保学责任书如下:一、责任主体:各村学校校长是本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科任教师是直接责任人。二、工作目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一个都不能少”的基本原则,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千方百计降低辍学率,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控辍保学工作,提高我乡义务教育工作水平。三、工作指标:各学校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小学辍学率为0;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四、工作任务:学校负责人搞好“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工作。要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学生因“学困、厌学”而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稳住“学困生”,使其学有所得;留住“易辍生”,使其安心学习;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的各个环节;要多渠道筹资,继续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实施好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确保学生不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学校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要强化师德教育,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切实感受到学校的温暖和教师的关怀,用情感感化学生、留住学生。五、保障措施:1、建立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对不积极实施辖区控辍保学工作,造成学生流失严重,辍学率超过标准的要坚决实施年度综合考评一票否决。2、建立控辍保学奖罚制度。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对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乡政府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辍学率超标的学校责任人要实行问责追究,在本年度中不得参与评先选优,不得评职晋级。少普乡教育管理中心(章)主任:学校(章)校长: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