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RO/101表(第1页)(2010年1月)参见请求书表格的说明国际申请号国际申请日受理局名称和“PCT国际申请”申请人或代理人的档案号(如果有)(限12个字符内)PCT123456第I栏发明名称第II栏申请人该人也是发明人电话号码010-11223344传真号码010-55667788姓名(或名称)和地址:(姓在前,名在后;法人应填写正式全称。地址应包括邮政编码和国名。如果下面未指明居所,则本栏中指明的地址的所属国即为申请人的居所(国家名称)。)北京华盛公司BEIJINGHUASHENGCOMPANY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100088(联系人:赵阳)NO.38Xueyuanlu,HaidianDistrict,Beijing100088,China(Linkman:ZHAO,Yang)申请人登记号电子邮件授权:标注下列方格之一即授权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局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如果其愿意,使用本栏中指明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有关本国际申请的通知书:作为随后纸件通知书的预送本;或仅使用电子形式(随后将不邮寄纸件通知书)电子邮件地址:国籍(国家名称):中国(CN)居所(国家名称):中国(CN)该人是对下列国家的申请人:所有指定国除美国以外的指定国美国补充栏中注明的国家第III栏其他申请人和/或(其他)发明人其余申请人和/或发明人注明在续页中。第IV栏代理人或共同代表;或通信地址下列人员被/已被委托为代表申请人在主管国际单位办理事务的:代理人共同代表电话号码010-12345678传真号码010-87654321姓名(或名称)和地址:(姓在前,名在后;法人应填写正式全称。地址应包括邮政编码和国名。)北京四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BEIJINGSIFANGPATENT&TRADEMARKAGENTLTD.中国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00号四方科技大厦B座10层10008310/F.,Bldg.B,SifangHi-TechPlaza,No.100WangzhuangRd.,HaidianDistrict,Beijing100083,China代理人登记号电子邮件授权:标注下列方格之一即授权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国际局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如果其愿意,使用本栏中指明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有关本国际申请的通知书:作为随后纸件通知书的预送本;或仅使用电子形式(随后将不邮寄纸件通知书)电子邮件地址:通信地址:如果未委托/未委托过代理人或共同代表,并把上栏中的地址作为通信地址,在此方格作出标记。PCT请求书下列签字人请求按照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处理本国际申请由受理局填写批注[LU1]:注意!同一申请人提交多件国际申请时必须要使用不同的档案号加以区分。同一件国际申请只能提交一次,不得重复提交。批注[LU2]:注意!申请人可以提供电子邮件地址,参见外网”PCT专栏”中关于电子邮件服务的通知。批注[LU3]:注意!当美国被指定时,美国本国法规定,如果申请人不是发明人没有资格提出国家申请,美国专利商标局作为指定局可以驳回该国际申请。而法人不能做为发明人,所以不能指定美国。批注[LU4]:代理机构需要填写此栏。批注[LU5]:如果第一申请人是法人且未委托代理人或共同代表的,需要在通信地址中填写联系人姓名。第_2_页PCT/RO/101表(续页)(2010年1月)参见请求书表格的说明第III栏其他申请人和/或(其他)发明人如果以下各小栏均未使用,请求书中不应包括此页该人是:申请人申请人和发明人发明人(如果选择此方格不必填写以下诸项。)姓名(或名称)和地址:(姓在前,名在后;法人应填写正式全称。地址应包括邮政编码和国名。如果下面未指明居所,则本栏中指明的地址的所属国即为申请人的居所(国家名称)。)北京华兴公司BEIJINGHUAXINGCOMPANY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100088NO.38Xueyuanlu,HaidianDistrict,Beijing100088,China申请人登记号国籍(国家名称):中国(CN)居所(国家名称):中国(CN)该人是对下列国家的申请人:所有指定国除美国以外的指定国美国补充栏中注明的国家该人是:申请人申请人和发明人发明人(如果选择此方格不必填写以下诸项。)姓名(或名称)和地址:(姓在前,名在后;法人应填写正式全称。地址应包括邮政编码和国名。如果下面未指明居所,则本栏中指明的地址的所属国即为申请人的居所(国家名称)。)李一LI,Yi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100088NO.38Xueyuanlu,HaidianDistrict,Beijing100088,China申请人登记号国籍(国家名称):中国(CN)居所(国家名称):中国(CN)该人是对下列国家的申请人:所有指定国除美国以外的指定国美国补充栏中注明的国家该人是:申请人申请人和发明人发明人(如果选择此方格不必填写以下诸项。)姓名(或名称)和地址:(姓在前,名在后;法人应填写正式全称。地址应包括邮政编码和国名。如果下面未指明居所,则本栏中指明的地址的所属国即为申请人的居所(国家名称)。)申请人登记号国籍(国家名称):居所(国家名称):该人是对下列国家的申请人:所有指定国除美国以外的指定国美国补充栏中注明的国家该人是:申请人申请人和发明人发明人(如果选择此方格不必填写以下诸项。)姓名(或名称)和地址:(姓在前,名在后;法人应填写正式全称。地址应包括邮政编码和国名。如果下面未指明居所,则本栏中指明的地址的所属国即为申请人的居所(国家名称)。)申请人登记号国籍(国家名称):居所(国家名称):该人是对下列国家的申请人:所有指定国除美国以外的指定国美国补充栏中注明的国家其余申请人和/或发明人注明在另一续页中。批注[LU6]:注意!只有发明人才能作为对美国的申请人。第___页PCT/RO/101表(补充页)(2010年1月)参见请求书表格的说明补充栏如果未使用本补充栏,请求书中不应包括此页。1.如果本表格的栏目(第VIII(i)至(v)因有专用续栏除外)之一不能包含全部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写明“续第栏”[注明栏号],并按原栏目的填写要求标明有关情况,特别是:(ⅰ)如果申请人和/或发明人在一个以上,但未使用“续页”:在这种情况下,写明“续第Ⅲ栏”,并按第III栏的要求标明每一个补充的人员情况。如果下面未指明居所,则本栏中指明地址的所属国为申请人的居所(国家名称)(ⅱ)如果在第Ⅱ栏或第Ⅲ栏的任一小栏中,方格“补充栏中注明的国家”被作出标记:在这种情况下,写明“续第Ⅱ栏”或“续第Ⅲ栏”,或“续第Ⅱ栏和第Ⅲ栏”(根据情况),以及有关的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并在每一姓名或名称旁注明该人是其申请人的国家的名称(和/或,必要时,是ARIPO专利,欧亚专利,欧洲专利或OAPI专利);(ⅲ)如果第Ⅱ栏或第Ⅲ栏的任一小栏中,发明人或者发明人/申请人不是对全部指定国的发明人或美国的发明人:在这种情况下,写明“续第Ⅱ栏”或“续第Ⅲ栏”,或“续第Ⅱ栏和第Ⅲ栏”(根据情况),以及发明人姓名,并在每一姓名旁注明该人是其发明人的国家的名称(和/或,必要时,是ARIPO专利,欧亚专利,欧洲专利或OAPI专利);(ⅳ)如果除在第Ⅳ栏注明的代理人外,还有其他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写明“续第Ⅳ栏”,并以与第Ⅳ栏所要求的相同的方式注明每一个其他的代理人的情况;(ⅴ)如果在第VI栏中要求三项以上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在这种情况下,写明“续第Ⅵ栏”,并按与第Ⅵ栏所要求的相同的方式注明每一个在先申请的情况。2.如果申请人意图表明希望国际申请在某些指定国作为增补专利、增补证书、增补发明人证书或增补实用证书:在这种情况下,写明所涉及的每个指定国的名称或两字母代码并标明“增补专利”、“增补证书”、“增补发明人证书”或“增补实用证书”,主申请号、主专利号或其他主权利号,和主专利、其他主权利的授权日或主申请的申请日(细则4.11(a)(i)和49之二.1(a)或(b))。3.如果申请人意图表明希望国际申请在美国作为在先申请的继续或部分继续,在这种情况下,写明“美国”或“US”并标明“继续”或“部分继续”和主申请的申请号和申请日(细则4.11(a)(ii)和49之二.1(d))。4.如果申请人希望受理局或国际局从数字图书馆中获取优先权文件,但该文件在数字图书馆中仅保存在另一件也依赖该优先权文件以支持其优先权要求的申请的申请号下(并且除非该数字图书馆可以通过优先权文件数字查询服务查询),在这种情况下,写明“续第VI栏”,为所涉及的每一项在先申请标明与第VI栏所要求的相同类型的信息,并且标明该优先权文件保存在其下面的另一件申请的申请号(并且,如果知道的话,标明相关的数字图书馆)(规程716(a)(ii))。批注[LU7]:注意!第___页PCT/RO/101表(第2页)2010年1月参见请求书表格的说明第V栏指定根据细则4.9(a),提交本请求书即为,指定在国际申请日受PCT约束的所有成员国,以要求获得可以获得的所有保护类型,适用情况下,要求获得地区专利和国家专利。但是DE不为国家保护指定德国JP不为国家保护指定日本KR不为国家保护指定韩国(以上选项只可用于(不可悔改地)排除对有关国家的指定,如果本国际申请在提交时或者在根据细则26之二.1的后续程序中,第VI栏包含有对在该有关国家提出的在先国家申请的优先权要求,以避免被要求优先权的该在先国家申请因国家法律而停止效力。)第VI栏优先权要求要求下列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在先申请的申请日(日/月/年)在先申请的申请号国家申请:国家或WTO成员地区申请:地区专利局国际申请:受理局⑴08.12月2009(08.12.2009)200910008888.6CN⑵18.11月2009(18.11.2009)09033781.2EP⑶28.10月2009(28.10.2009)PCT/US2009/010020US其它优先权要求在补充栏中指明。请国际局从数字图书馆获取上面指明的在先申请的证明副本(如果国际局可以从数字图书馆获取该在先申请):*全部第(1)项第(2)项第(3)项其它,见补充栏请受理局准备并向国际局传送上面指明的在先申请的证明副本(当提交在先申请的局是本国际申请的受理局)或者从数字图书馆获取并向国际局传送在先申请的证明副本(如果受理局可以从数字图书馆获取该在先申请):*全部第(1)项第(2)项第(3)项其它,见补充栏*如果在先申请的证明副本在数字图书馆中没有保存在上面指明的在先申请的申请号下,而是保存在另一件也要求了该优先权的申请的申请号下,在补充页中标明该申请号(项目4)。恢复优先权:请受理局恢复上面指明的或补充栏中指明的第____项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参见第VI栏的说明;必须提供进一步的信息,以支持恢复优先权的要求。)援引加入:如果条约11(1)(ⅲ)(d)或(e)规定的国际申请的某一项目,或者细则20.5(a)规定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或附图的某一部分不包含在本国际申请中,但是全部包含在一个在先申请中,并且在受理局首次收到条约11(1)(ⅲ)规定的一个或多个项目之日要求了该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则该项目或该部分可以依据细则20.6确认,为细则20.6的目的援引加入到本国际申请中。第VII栏国际检索单位国际检索单位(ISA)的选择(如果有一个以上主管国际检索单位可以进行国际检索,请填写所选择的单位,可用双字母代码表示):ISA/CN批注[LU8]:注意!若国际申请中不要求德国/日本/韩国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则不必填写此栏。批注[LU9]:注意!当在先申请是中国国家申请或中国作为受理局受理的PCT国际申请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请受理局准备并向国际局送交上面指明的在先申请的证明副本。优先权文件费CNY150/项。批注[LU10]:注意!此栏不要遗漏!第___页PCT/RO/101表(第3页)2010年1月参见请求书表格的说明续第VII栏在先检索结果的利用,在先检索的情况请第VII栏中指明的国际检索单位考虑下面指明的在先检索的结果(参见第VII栏的说明;一个以上在先检索结果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