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决定各矿、矿建项目部、矿业工程分公司、安装工程分公司、勘探工程处、选煤厂、救护大队:现就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作出如下决定:一、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目标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矿井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的最重要保障。集团公司上下要通过加大工作力度,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安全、要效益、要作风,实现以下目标:(一)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夯实矿井安全基础,促进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保证集团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安全管理目标和一、二号文确定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实现。重点保证全年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杜绝高值瓦斯超限,3%以下瓦斯超限控制在20次以内。(二)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解决制约矿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促进矿区生产能力发挥,保证集团公司全年产量任务目标和规划产量任务目标实现。(三)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深入推进“两规范”和“手指口述”工作,落实高标准工作要求和“严、细、实”工作作风。(四)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切实改善井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推进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整体上台阶。今年集团公司达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通过2-3年努力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各矿、矿建项目部,矿业工程分公司、安装工程分公司、勘探工程处、集团公司选煤厂达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救护大队达标准化救护大队。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基层单位是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主体,集团公司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考核。(一)集团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孔祥喜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李佩全、李平、王勇、于宇、唐永志、张立功、喻希乐、白国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划、制度、标准、规范和考核办法拟定,负责对基层单位进行指导,负责动态监管和季度、年度考核工作,对矿长(经理、厂长)下达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文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部,负责资料收集整理等日常工作。(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领导和机关部门要按照管业务就必须管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落实好专业范围和垂直管理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职责。生产部负责安装工程分公司、矿业工程分公司及生产矿、矿建项目部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调度、防治水、土建、安装专业的指导、动态监管和考核工作。安全开采总院负责勘探工程处和生产矿、矿建项目部通风安全、地质测量专业的指导、动态监管和考核工作。安全监察局负责“两规范”、“手指口述”专业的指导、动态监管和考核工作,负责救护大队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指导、动态监管和考核工作。选煤管理部负责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指导、动态监管和考核工作。(三)各单位矿长(经理、厂长)、书记必须高度重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终端责任者,各行政分管副职是分管专业的直接责任者,负责分管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创建工作。要加强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意识,完善相关制度标准,建立行政副职垂直抓安全质量标准化、基层区队自主抓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各矿、矿建项目部要制定分专业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报生产部备案。三、落实工作重点,务求工作实效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的是强化安全基础管理,重点是井下质量标准化管理,重点是现场施工的质量标准化管理,重点是采区内部的质量标准化管理。(一)集团公司机关监管考核重点是:1.矿长(经理、厂长)、书记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视情况,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2.单位各项安全指标完成情况;3.主要安全生产系统安全状况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4.安全质量标准化在井下现场落实情况,“两规范”和“手指口述”在岗位操作执行情况;5.安全质量标准化品牌创建工程开展情况。(二)各基层单位要有针对性地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9号令和集团公司88号文规定,抓好通风系统整治和瓦斯综合治理,抓好高瓦斯采掘面、突出煤层掘进、揭煤等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2.抓好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特别是要提高采煤工作面、煤巷锚网的支护质量。3.加强设备管理和立(斜)井提升运输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杜绝设备失爆、失保,确保安全设施齐全、有效。4.加强巷道拨门、贯通,采面安装、拆除、初放、收作及过断层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5.加强生产系统的维护和治理,降低巷道失修率,特别是加强采区内部生根巷道环境、管线、轨道、水沟等方面的整治工作。推行生产用设备、材料定置管理,根据不同用途,实行上架管理、有序堆放。6.加强地质基础保障工作,超前探明构造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8号令,做好水害防治工作。(三)将“两规范”和“手指口述”与质量标准化融为一体,重点是通过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推进“两规范”和“手指口述”等先进的岗位安全操作管理法,不断强化员工对本工种岗位职责、操作规范、质量技术标准、危险防范等安全知识技能的熟练掌握和现场应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落实不同岗位的管理行为和操作行为。(四)确保投入。各矿要结合实际,在成本和自有资金中要加大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重点保证安全隐患整改、环境整治、品牌创建的投入。(五)继续开展品牌创建活动。品牌创建要围绕采区内部系统开展,以标准化采区为重点,以高瓦斯、突出煤层采掘面为核心,以标准化机电、运输系统为主线。每季度集团公司下达品牌创建计划,每季度各单位品牌创建工程个数要达3-5个。四、加强检查考核,健全工作机制(一)完善检查验收考核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行矿月度自评,集团公司动态监管、季度检查考核。集团公司领导、机关部门和各专业组日常现场检查分数均计入动态监管分数,动态监管分数与季度检查考核分数各占季度考核总分的50%。(二)集团公司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由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领导牵头,安全生产部门有关人员参加,分矿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总经理办公室、院士办参与对相关制度资料进行检查。季度检查验收结束后,各专业组提出考核意见,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分管领导召集各专业组负责人研究提出考核结果。(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由各职能部门自行组织安排。安全生产技术分管领导和机关部门人员下井就是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考评,要填写“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考核表”。下井动态检查考核的情况作为对机关部门人员下井质量考核的依据。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评分,每次要形成完整的检查资料,做为考核评级的重要依据。(四)集团公司每季度在安全办公会上通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并在安全生产视频会上通报上季度考评情况,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不到位的单位提出批评。五、严格奖罚,强化问责(一)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年度内未达考核目标的单位,取消集团公司各类先进评选的资格。(二)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集团公司每月从各单位工资基金中扣押3%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保证金。达到考核目标的单位,考核期内质保金予以返还;达不到考核目标的单位,考核期内质保金不予返还。(三)实行工资挂钩制度。各单位必须制定严格的挂钩工资考核办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资挂钩比例不得低于25%。(四)实行品牌工程季度验收制度。集团公司每季度组织对品牌创建工程检查验收,有一个品牌工程达不到创建标准要求的单位,扣质保金20%;二个扣质保金50%;三个及以上扣质保金80%。(五)实行行政处分制度。对一次未达到专业考核目标的分管领导、副总工程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二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三次或年度达不到考核目标的给予撤职处分。对年度达不到考核目标的单位,给予行政正职行政记大过处分。各单位要相应制定对区(科)、队长的行政处分制度。(六)集团公司对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达标,且得分排在前三名的矿(矿建项目部),分别奖励矿长(经理)、书记各1.5万元;对未达到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的单位,分别罚矿长(经理、厂长)、书记各1.5万元。享受年薪的其他成员按年薪计算系数进行相应奖罚,奖励不含在年薪中。(七)集团公司机关因服务不到位或监管不到位、不认真、人为放松检查标准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六、集团公司原质量标准化工作有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