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标准战略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处:梁平县府发布日期:2007-05-16梁平府发(2007)30号.doc梁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战略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梁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标准化工作的新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新型工业化进程,提高产业的综合竞争力,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战略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现就我县实施标准战略、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实施标准战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新要求(一)充分认识实施标准战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标准化是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城市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技术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标准化工作既是基础工作,更是战略任务。因此,要充分认识标准化在当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实施标准战略是解决产品标准水平低、标准意识差、品牌少的问题,推动新型工业化,打造品牌重庆、品牌梁平,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标准战略、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有利于用标准保护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有利于用标准化手段优化产业结构,快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实现产业聚集和产业链的完善,提高产业竞争力,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核心技术保障。在我县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大力发展工业经济的新形势下,实施标准战略、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是梁平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任务,是实现富民兴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二)实施标准战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以优势技术领域和特色产业为突破口,努力提高全县的标准化意识,努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抢占市场竞争制高点,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梁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三)实施标准战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目标。到2015年形成以政府宏观管理和政策为引导,企业为主体,技术科研单位为技术依托,中介服务机构为桥梁的标准制定、推广实施体系,并建立完善的标准实施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标准化支撑服务体系,培养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培育一批企业成为实施标准的主体;建立起具有梁平产业特色的标准体系,全面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主要工业产品的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减少因标准落后而遭遇的贸易壁垒,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到2010年,标准化工作要实现的具体目标是:建立起国家、市、县、镇乡四级农业标准化示范体系,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国名牌、重庆名牌、重庆知名产品企业100%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企业管理水平、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县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30%以上。培育一批餐饮、商贸流通服务标准化示范企业,服务业竞争力有较大提高。完善主要农产品从生产到加工过程的农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总数达3-5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地方农业标准体系。全面开展标准化知识培训,培训标准化专业人员100名。建立标准专家库,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咨询。2011年至2015年,全县建立重点突出、结构合理、适应市场的技术标准体系,标准制定、推广实施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县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大幅度提高。(四)实施标准战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以发展经济、壮大产业、应对挑战为目的,营造实施标准战略、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的良好环境,加强宏观指导和协调监督,调动企业、技术科研单位、中介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全社会重视、关心和参与标准化工作。二是坚持技术创新、资源整合的原则。以技术创新为重点,实现优势特色产业关键技术的突破,力争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和产品,形成1-3个具有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的产品,使“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全球化”。三是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渐进展开的原则。要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作用,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支柱产业和重点产品开展标准化工作,通过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竞争力,增强产业抗冲击力,带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二、强化工作措施,夯实标准战略的基础工作(一)建立健全地方标准化政策体系,进一步规范标准化工作行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与本实施意见相配套的、鼓励企业研制标准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扶持办法,从而形成完善的标准化政策体系,为未来5—10年实施标准战略、实现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二)以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为依托,推进工业标准化工作。加强技术、设备、人才的引进,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扶持优势企业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结合实际采用先进标准。围绕改善质量、节能降耗、防治污染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重点企业的改造,推进产品标准水平的提升。(三)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核心,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围绕优质粮油、杂交水稻、野生甜茶、梁平柚和水禽等重点农业产业,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无公害种植及绿色食品种植生产技术规程、产地环境质量标准、产品规格标准及检测方法和包装、运输、贮存标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增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开拓并扩大产品出口。逐步实现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贮藏保鲜和批发销售等环节的标准化。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并完善企业标准体系,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四)围绕餐饮、商贸流通、旅游等产业,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服务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树立用标准化手段推动服务业规范发展的意识,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一是在商贸流通、餐饮业进行深入研究,建立起适用、有效的标准体系,广泛推行开展服务标准化示范店、示范企业、示范一条街活动,扎实推进服务标准化,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实现商贸流通和餐饮业的快速发展。二是组织实施旅游地方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星级评定活动,用标准为打造梁平旅游经济提供支撑。(五)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政府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支撑的企业标准体系。县重点企业用3—5年时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标准制(修)订机制,特别是对企业的原材料、半成品、外购件、成品的技术标准要定期进行清理,凡与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技术标准应及时废止或修订,保证技术标准的先进性。食品等涉及安全卫生的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要在2010年前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其余企业必须建立起以产品标准为主体,原材料、半成品标准为补充的技术标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凡未建立技术标准体系,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或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质监部门要依法查处。(六)建立人才培育体系,着力提高标准竞争力。构建以科技部门、质监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以技术科研单位、企业为骨干的统筹规划协调、分类管理、分级实施的培训网络,做好师资培训和师资队伍组建工作,开展各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和培训。各镇乡人民政府和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整合培训教育资源,建立培训基地或培训中心。充分发挥协会、学会和县职业教育中心的作用,大力培养各类标准化人才。三、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成立梁平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质监局、县科委、县经委、县财政局、县农办、县农业局、县商委、县旅游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标准化工作,建立技术标准通报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充分调动科技、质监、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和中介机构等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推动标准战略的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镇乡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推动本行政区实施标准战略、切实加强标准化工作,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全县科技、质监、财政、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强化职能,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公开的标准化管理和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在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变主导为引导,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资金支持环境和推广应用环境,使标准能切实得到认真执行,真正发挥标准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二)建立投入机制,加大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资金筹措力度。鼓励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经费投入,建立必要的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保证企业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建立投入机制,安排一定资金,对企业通过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所形成的标准项目和重点产品标准,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三)建立激励机制,强化标准化工作的政策导向。为引导企业全面提升产品标准水平,促进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决定开展“梁平县产品标准奖”创建活动,带动企业产品标准水平的提升。对产品技术含量高,产品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产品标准达到国内或国际一流水平的产品由县政府授予“梁平县产品标准奖”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牌,并推荐参加“重庆市产品标准奖”的评选。“梁平县产品标准奖”的评选坚持“少而精、宁缺勿滥”的原则,其评选细则由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并实施。对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的企业给予优惠或奖励。加强对企业进口设备、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确保标准水平不低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水平。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标准化工作,要结合实际建立激励机制,保证标准化工作专业队伍的稳定,并不断提高标准化工作人员素质。(四)建立宣传机制,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各镇乡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及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扩大标准化知识的普及与宣传面。针对标准的制定者、执行者、受益者等不同类型主体,加大对标准化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力度。加强标准转化以及企业自觉采用国际标准等方面的宣传,重点宣传技术标准工作、采用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典型,以点带面,促进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促进重点产品标准水平、质量水平的提高,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组织好“科普、科技周”、“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活动,举行公众标准化知识普及等不同层面的活动,提高标准化普及与宣传的广泛性和影响力。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标准战略工作,按照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统筹推进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贯彻本实施意见的具体配套措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好本实施意见,更好更快地推动标准化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富民兴梁、构建和谐梁平作出新的贡献。二○○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