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切实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制定本办法。第二章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意义和基本要求第二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的全面检验,是培养学生实用能力、创业能力、科研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学生应受到初步的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应用的训练,能运用所学知识和专业技术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学会调查、收集、加工、处理各种信息,初步学会撰写学术论文(设计)的方法,提高外语、计算机等应用能力,培养创新意识、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第三条毕业论文撰写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具体要求见《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见附件1)。第三章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与选题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第七学期(选题)至第八学期进行。各系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适当提前布置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2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切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保证达到该专业(学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标准。具体要求有: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和专业技术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并结合社会的实际应用。题目难易要适当,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对于学习较好的学生,可适当加大难度。2.提倡不同学科专业相互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视野,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结合国际经济社会发展与我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实际,具体单位的实际应用,要“真刀真枪”地选题,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训练。理工科毕业生可以参加设计单位的工程项目设计或承担某个小项目,但应有符合培养目标及教学内容的明确课题;文科专业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实证类选题。每一个题目都必须有充分的资料、文献、数据等依据,不允许无依据立题。3.选题应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教师要引导、鼓励、帮助学生选好题。4.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必须一人一题,在学生开始毕业论文(设计)前两个月确定,教师也要提前进入指导,引导学生选题、做好写作计划及各项准备工作。5.选题须经系(副)主任审查并签字(盖章),各系填写好《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情况统计表》,报学院教学处备案。6.确定选题后,必须填写开题报告书(见附件2),指导教师应做好选题指导,介绍选题的研究及应用情况、发展动态和要求等。学3生在阅读文献、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拟定写作提纲,提交指导教师审阅,经导师同意后撰写初稿,并在导师的指导下最终定稿。第六条论文题目确立后,一般不得随意变更,确需改变时应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报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论文(设计)篇幅文科不少于7000字;理工科不少于6000字;外语类应用外文写作,不少于5000字;艺术设计类的设计说明文字部分不少于3000字。第四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及成绩评定第七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答辩方能取得成绩。答辩时间安排在撰写完成后二周内进行。第八条答辩要求1.资格审查。学生按计划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提交指导老师审阅,教研室审查批准,获得参加答辩的资格。2.获得答辩资格的学生必须认真准备答辩,拟出发言提纲,对论文(设计)的目的意义、文献资料、观点方法、基本内容、成果结论、评价等作简要介绍。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包括介绍和提问)以30分钟为宜。3.各系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安排学生到各答辩小组进行答辩,参加各小组答辩的学生都必须自始至终旁听小组答辩。4.答辩小组教师应围绕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本身所涉及的学术性或技术性问题提问,而不是某一学科领域中全面知识的考查。答辩后,参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为答辩小组评分。答辩小组最后须为每篇论文(设计)写出评语。45.对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可提交答辩委员会作最后审定。一经审定,除毕业论文(设计)判为不及格外,还要对作者作严肃处理。6.认真做好答辩记录(见附件4),并作为毕业论文(设计)档案妥善保管。第九条评分标准和成绩评定(一)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写作过程、论文(设计)水平和答辩三方面综合考核。1.写作过程:20分,由指导教师评定。内容包括:学生考勤、学习工作态度、查阅资料水平、综合运用学科知识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完成任务情况、工艺论证及设计能力、实验操作技能、工程绘图技能、数据处理能力等。2.毕业论文(设计)水平,50分,先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与建议评分,再由答辩小组综合评分,或者取两者的平均数(具体比例各系可作调整)。内容包括:论文(设计)工作量、论文或计算正确性、设计方案先进性、推理严密性、图纸质量、数据处理、论文(设计)特色、独立见解与创新、文字表达、附件水平等。(见附件5、6)3.答辩成绩,30分,由答辩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集体评定,取其平均值。内容包括:答辩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作报告的圆满程度、回答问题正确性、语言表达清晰与准确程度等。(见附件7)(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5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写作过程、论文(设计)水平和答辩三部分成绩构成,按百分数折算为五级记分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评定,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按标准评定。优秀论文(设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5%,对超过15%的部分由系答辩委员会严格评判。凡经过全面考核,达不到及格标准的学生,应坚持原则,作不及格处理。对优秀和不及格论文(设计)的确定,须经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查通过。3.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或零分:(1)学习态度不认真,不遵守纪律和规章,无故缺勤超过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设计)时数三分之一者。(2)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舞弊、弄虚作假,例如: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请别人代写论文、代作设计、编造数据、利用网络剽窃等。对剽窃者要严肃处理。(3)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差,或有原则性错误。(4)学生在论文(设计)答辩时不能回答基本问题,缺乏必要的理论知识、技术常识。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奖励学院教学处每年组织“院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并编印《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编》。院级优秀论文(设计)从系级优秀论文(设计)中产生,名额不超过6毕业生总数的5%。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获得者,由学院发给予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档案和教师业务档案。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选的具体条件和程序详见《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办法》(增教文[2009]07号)。第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的处理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半年后可申请随下一届学生重新撰写。重新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应重新选题,由原所在专业安排,一般应在校内进行。第五章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及职责分工第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学院教学处负责管理,各系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三条教学处职责学院教学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计划安排、检查进度、组织专题交流、表彰奖励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第十四条各系职责各系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施。成立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系的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由系领导及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3至5人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是:1.组成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并任命组长。72.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召开动员大会,对选题、撰写、答辩、评分等向学生和教师提出统一规范和要求,宣布纪律及注意事项。3.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4.组织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指导教师资格。5.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的安排使用。6.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遇到的问题。7.组织本系毕业论文(设计)优秀和不及格的复审,并向学院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见附件9)。8.做好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分析、汇总(见附件10、11),连同工作总结上报给学院。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的归档保存工作。第十五条答辩小组的组成及其职责1.答辩小组必须由讲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人员组成,每组不少于3人。答辩小组设组长1人,需要时可设副组长。组长负责主持答辩。2.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答辩工作。3.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水平进行成绩评定。(见附件5、6)4.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成绩。(见附件7)8第十六条指导教师职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指导教师(简称导师)责任制。导师应选派具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科研或工程技术设计经验、思想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善于启发指导学生的人员担任;同时,鼓励各系聘请外单位具有相应职称、水平、能力的人员担任毕业论文(设计)导师。为保证论文(设计)指导质量,每位导师同时指导学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因特殊情况,超过10人须报系主任批准。指导教师的职责是:1.指导学生选定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编写教学方案,制订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2.向学生提出具体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指导查阅中外文献、实验设计、观察记载、数据处理等。3.指导学生拟订毕业论文(设计)计划,审定论文(设计)提纲及开题报告。4.指导研究或设计方案,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并检查、督促学生的工作进度与工作质量。(见附件3)5.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写出评语、评分。(见附件5、6、8)6.指导学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7.指导教师确定后,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不要随意更换;确需更换,须经系主任批准;确因特殊原因需暂停指导时,必须经系9领导批准(累计天数不超过15天),并委派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第十七条对学生的基本要求1.勤奋学习,独立思考,刻苦钻研,敢于创造;尊重导师,虚心接受指导。2.一人一题,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如确实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相同课题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每个学生必须有独立完成的专题,并单独答辩。3.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征引、利用他人的成果资料,必须注明出处及原著作者。4.独立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准剽窃、抄袭他人成果内容。否则,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零分计,并严肃处理。5.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学生无故缺席时间累计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计。6.爱护图书资料、仪器设备,注意节约,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第六章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归属及经费使用第十八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原则上所有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学生不得自行带走,由各系负责回收,作为教学资料妥善整理,归档保存。凡涉及国家机密、知识产权、技术专利、商业10利益的成果,学生不得擅自寄出校外发表。如需发表,必须在保守国家机密的前提下,经指导教师推荐,系领导批准。第十九条毕业论文(设计)所需经费,原则上在各系包干经费中安排,如确有特殊困难,可向学院书面申述理由,提出具体数额,学院另行适当补贴。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各专业参照本条例,结合本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条例细则。第二十一条本条例由教学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附件:(请在教学处网站下载)1、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2、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3、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记录表4、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