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习《宪法》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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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弘扬宪法精神凝聚法治力量共建和谐家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法治中国定入改革《决定》,特别指出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大法,强调宪法的至上性和最高权威性,意味着“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已成为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目标和新要求。因此,进一步学习掌握宪法及法律知识,认真贯彻好《决定》精神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就个人学习宪法的情况谈几点意见。宪法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政策,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的国家根本法,在国家统一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强化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贯彻实施宪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法律保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讲话,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这些重要论述表明,法治能力将成为领导干部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法治理念和法制方式已成为事关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国家长治久安,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关键,更是我们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法宝。一、提高认识,正确理解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意义法治思维强调的是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法治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的法治信念,遇到问题时运用宪法和法律的原则、规范、精神及法律逻辑进行合宪与违宪、合法与违法的分析判断与正确决策,强调的是思想的转变。法治方式是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解决问题,是具体的行动指导。对广大领导干部来说,就是要善于通过科学民主的立法,严格公正的执法司法,严于律己的守法去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一)是党的执政需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体现了党的治国理念,是党执政的基础。我们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始终并愈加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坚持依法执政、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要求,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将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作为党执政的主要经验之一,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党的十八大报告不仅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同志在2013年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进一步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依法执政,就是党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党要依法执政,必然要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及时转化为以宪法为基础的各项法律、法规,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够及时、有效地成为全社会公众的行为准则;必然要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执政权力,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必然要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着深化改革的法治共识,是经济发展的-2-内在要求。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也必然是法治经济。一方面,法律制度使得经济活动有法可依,另一方面,法律制度要求经济活动有法必依。这两个方面正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性因素和前提性条件,而这一基础性因素和前提性条件的构建必须倚重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深化改革成为中国加快发展的迫切要求,就云南目前的情况看,我们正处于负重奋进的关键时期,“一小五低”的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云南如何改革,特别是面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管理等领域内改革路径选择等重大课题,需要全县上下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所以,要全面深化改革,就要在改革过程中,坚持法律在调制机制和全部社会规范体系中居于主导和至上地位。要求社会主体的一切行为都要以宪法法律为基本准绳。要求社会成员尊重、信赖和崇尚宪法法律。要求遵从宪法法律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实现由“应然”法治到“实然”法治的跨越。要求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工作的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因此,运用法治思维,学习法治方式更加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动经济发展的自觉需求。(三)是社会和谐的需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顺应社会管理的需要,是社会和谐的保证。云南处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大量凸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与此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尚未完全树立,少数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阻碍了群众正常的利益诉求,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部分诱因。实现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根本,要真正做到人民利益至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将利益诉求、纠纷解决纳入法治轨道,为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法治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显得更加紧迫和必要。二、突出重点,提升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已成为改革、发展与稳定难题的破解之道。(一)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善于运用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努力把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解决纳入法治化轨道,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要通过宣传教育,引导舆论,形成共识,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植根于领导干部心中,并在长期积淀中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认同;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六五”普法等载体,潜移默化地影响领导干部的法治思想;要建立一套长期的、常态化的具有整体性的法治培训制度,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重视法治思维的实践运用,固树立民本意识,主动运用权利本位、正当程序等法治理念和法律原则处理问题,坚持依法办事,减少官民矛盾,树立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正确处理好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相互关系,使决策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二)进一步提升法律素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为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加快经济发展、健全民主制度、维护社会稳定而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是依法行政的主体。新时期,领导干部在领导对象、领导内容、领导原则、领导手段、领导目标、领导方法等方面面临着诸多变化,但归根结底是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适应形势要求,实现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转变,是各级领导干部面临的新课题。而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近万件,因此,要真正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就必须使我们各级领导干部确立法-3-律意识,强化宪法和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工作必要的法律知识,通晓用法途径,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三)进一步形成法治信仰。法律信仰是从内心深处对法律的认同,使法律成为人们思想和行为的第一准则。领导干部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者、公共事务的管理者、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人民利益的维护者,是法治社会形成的基石,培养领导干部法律信仰就成为法治社会得以构建的关键。要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特别要注重法治文化的传播,以文化特有的引领和约束功能,影响着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价值观,提高法治观念,促进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广大领导干部真正从内心树立起宪法和法律至上的信仰,强化社会主体的权利价值理念和法律价值理念,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要加强和改进执法和司法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防止行政权力滥用。依据宪法和法律原则,建立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运行机制。要强化法律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专门监督机关发挥作用,更要发挥各级机关单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及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只有促进领导干部形成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培养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信念,才能把依法治县的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四)进一步坚定法治自信。进一步坚定法治自信,是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重要因素,更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必然要求。坚定法治自信务必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科学立法依然任重道远,信访制度、户籍制度等还需要科学立法予以改造和完善。坚定法治自信务必不断加快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改革与公正司法的进程。尽管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取得进展,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仍然障碍重重,当前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如何更好地实施法律,保障宪法法律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坚定法治自信务必全面认识和正确理解法治的重要意义,以及由此形成的信赖法律、信仰法治的态度。尽管人们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对法律已经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依赖,但法治社会所必需的法律意识和全民守法观念亟待升华。三、躬身表率,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当前,我们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深水区、经济转型的关键期,各种利益冲突频繁、社会矛盾凸显。可以说,当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作为执掌国家权力和治国理政的重要主体,各级领导干部是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必须具有较高的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在深化改革中推动发展,在加快发展中维护稳定。一是带头提高认识,增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自己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特殊作用,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充分认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重要性,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把加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认真扎实地加以推进,务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二是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增加知识储备。法律知识是法治思维的必备要素。因为法治思维是将法律规定、法律知识、法治理念付诸实施的认识过程,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效果。因此,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治国理政的能力,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加强宪法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熟悉法律的具体规范,了解和把握法律原则,在此基础上有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样才不至于导致法治思维“空转”和法治方式“空谈”。-4-三是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处理事务。有什么样的思维,就会产生什么样的行为及其结果,一个对法治内涵和要素不甚了解的领导干部,不可能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思维,不可能有效规范自己的决策和行为,更不可能推进社会法治状况的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势在必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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