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方案为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的重要作用,农业部决定从2006年起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一、指导思想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一件带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我国农产品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实施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统筹协调发展;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关键,重点发展精深加工;以完善带动农户的组织制度和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以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为基础,提高原料产品的科技含量。通过市场引导、政策扶持和项目带动,逐步实现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由初级加工为主向精深加工延伸,由单一组织模式向多元化组织类型演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二、行动目标实施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要始终围绕提高对农户的带动力这个核心,带动能力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紧紧抓住农产品加工增值这个关键,力争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每年提高0.1个点。到2010年末力争达到以下目标:——龙头企业集群有大发展,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和超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的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国际竞争力强的出口企业;——农产品加工水平有大提高,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超过1.5:1,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初加工以上)达50%~60%,精深加工比重明显增加;——基地建设布局更优化,根据优势企业、优势产业以及农产品出口需要,建设一大批高标准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带动农户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和质量安全水平;——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大突破,培育一大批优质、高效、安全、生态名牌产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食品类产品达到无公害或绿色标准,培育驰名商标100个以上;——产业化经营带动能力有大提升,扶持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力争使更多农户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农户来自产业化经营的收入明显增加。三、主要任务(一)以提升竞争力为重点,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围绕优势产业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结合新农村建设,引导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把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创立一批在市场上叫得响、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到2010年,在种养业、特产业等优势产业,打造一批带动行业发展的大企业集团,发展100个左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培育农产品驰名商标100个以上。(二)以提高带动力为核心,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加快立法、项目带动、示范推广,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稳步发展。到2010年,使更多的农户通过合作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三)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建立完善四个机制经过不断探索,总结不同产业和产品的利益联结机制、风险保障机制、监督约束机制、行业协调机制的经验与模式。到2010年,四个机制建设逐步完善。(四)以发展精深加工为突破口,提升农产品加工水平一是推进技术创新。拟争取国家立项建立农产品加工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提高原始创新能力。拟在中国农科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的基础上,建设全国农产品加工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在优势农产品产区,依托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建立一批重点农产品加工工程技术分中心。健全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机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对接,组建农产品加工研发中心或企业技术创新机构,提高集成创新能力。引进、研发、推广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对经专家筛选论证的140多项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等行业的重大关键加工技术,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引进、研发和推广。二是优化加工布局。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优质粮食产业工程,优化农产品加工区域布局和产业布局,推动示范基地建设。在粮食主产区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在优势农产品区域和大城市郊区,选择一批与资源和市场需求配置合理、已初步形成产业集聚和经济优势的农产品加工区域,建设一批全国示范基地。在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以加工企业为龙头,建设一批与加工业配套、标准化程度高的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以及特色示范基地。三是主攻加工增值。培植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加工程度深、产业链条长、增值水平高、出口能力强、符合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要求的产品和产业。(五)以标准化生产为基础,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强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带动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的作用。到2010年,基本建成农产品加工国际标准跟踪平台,建立全程质量控制体系,推行良好生产操作(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和ISO9000等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框架。(六)以强化服务功能为支撑,构建四个平台到2010年,基本完善对信息服务、市场开拓服务、技术培训服务、创业发展服务平台的构建工作,形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宏观调控和指导服务的工作体系。四、重点工作(一)着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开展龙头企业集群试点,在总结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开。开展龙头企业创名牌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启动龙头企业创名牌活动,以品牌拓市场,靠品牌提高竞争力。指导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推动优势龙头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打造行业“航母”。(二)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配合全国人大积极推进合作社立法进程,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范围,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三)建立完善四个机制1.利益联结机制。开展“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和“农产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试点,探索适合不同产业、不同产品内在发展要求的利益联结方式。总结推广龙头企业通过开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为农户提供种养技术、市场信息、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等多种服务的做法和经验,强化龙头企业为农户服务的功能。发展规范订单农业,完善合同内容,明确权利责任,提高订单履约率。2.风险保障机制。探索依托龙头企业设立风险基金,帮助农民规避生产经营和市场风险的有效办法,引导龙头企业按照风险共担原则带动农户投保,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制度。3.监督约束机制。重点加强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动态监测,开展第三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完善两年一次的监测制度。4.行业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对农业行业协会方面的调研,在此基础上,选择部分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产业和产品,引导组建行业协会,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价格形成、权益保护、争端解决等为内容的行业协调机制。(四)重点发展精深加工完成建立国家及重点农产品加工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的可行性研究;示范推广20~30项农产品加工适用和重大关键技术。结合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组织粮食加工企业进行技术设备工艺的改造与创新,提高其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的能力。选择具有出口优势的加工产业和产品,进行培育试点。重点从标准化生产及全程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培育。(五)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并发布实施《“十一五”农产品加工标准制修订指南》。选择100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建立全程质量控制体系试点。(六)加强指导与服务1.在信息服务方面。完善农业产业化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重点龙头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统计和分析,为制定产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和完善农业产业化信息网建设,组织编写《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报告》,举办“中国农业产业化高峰论坛”。健全完善农产品加工信息网络,利用这个平台推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科研、企业与企业间的互动,发挥其行业引导与指导的作用。构建农产品加工市场信息预警机制,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电子商务。2.在市场开拓方面。继续举办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西部行动,督促落实龙头企业支持四川仪陇县、通江县发展的有关活动。继续举办玉米产销衔接活动、中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与奥运经济精品展示活动。千方百计开拓国际市场,大力促进农产品出口,鼓励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加相关国际农产品展销展示活动,建立国内外政府、企业间农产品加工业的交流机制。3.在技术培训方面:继续开展蓝色证书培训,依托现有培训基地,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重点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依托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及其在华北、华东等地的分院,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基层辅导员进行培训。继续开展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厂长经理培训和农业产业化指导部门人员培训。4.在创业发展方面。制定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对新办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创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五、行动原则(一)服务“三农”紧紧围绕“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以农民为本,通过不断转变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企业增效,使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真正得到实惠。(二)政策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一系列扶持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措施。通过政策扶持,把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各项内容落到实处。(三)市场导向充分尊重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和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好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发展农产品加工、建设生产基地、培育龙头企业,要充分考虑市场前景、当地资源条件和技术可行性,立足提高现有生产能力,不盲目铺摊子、搞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要尊重各方意愿,鼓励多样性。(四)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阶段、不同产品和产业的发展情况和特点,因地制宜探索适合实际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子,不搞形式主义。(五)创新促发展以工业理念谋划农业,更新发展观念;以试点示范为先导,创新发展模式;以转变增长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提高发展质量,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又快又好的发展。六、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是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各级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整体协调推进。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乡镇企业局按照分工牵头组织实施各项具体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各有关司局按照分工参与实施,做好协调配合。(二)协调配合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涉及多部门、多行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优势,形成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要积极争取计划、财政、商务、银行、证监会、税务、土地、工商、科技等部门的支持,形成推进行动的合力。在不改变现有计划、资金、项目运行方式及隶属关系的条件下,引导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加工与促销等部内实施的相关工程与项目资金,向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倾斜,统筹协调行动的各项工作,形成实施行动的资金保障。(三)跟踪指导任务具体承担单位要及时交流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大情况要加强沟通,确保行动实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施目标管理,建立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在行动实施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加强动态管理,总结阶段性成果,及时掌握行动实施的进展,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办法,确保推进行动有效实施。(四)扩大宣传根据行动实施的不同阶段和具体要求,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组织新闻媒体宣传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宣传实施行动的重大意义、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活动、取得的重大成就,以及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促进“三农”发展的典型经验。通过典型宣传,示范带动,推进行动深入开展。七、责任分工(一)负责人范小建副部长,薛亮总经济师总体负责本行动的组织实施。(二)牵头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责任人郑文凯,分管责任人黄连贵;乡镇企业局,责任人甘士明,分管责任人卢永军、张步江。(三)具体责任分工1.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农业产业化处:责任人王维友;具体任务:开展龙头企业集群试点,组织龙头企业创名牌活动;开展“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和“农产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