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的意见省农业委员会省旅游局(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我省是农业大省,有丰富的休闲旅游农业资源。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文件要求,为加快发展休闲旅游农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现就有关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的重要意义休闲旅游农业是以农事活动为基础,以农业生产经营为特色,把农业和休闲旅游农业结合在一起,充分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农业资源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牧渔生产和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吸引休闲旅游人员前来观赏、品赏、习作、体验、休闲、旅游度假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态,是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而产生的农业产业态势,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加快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有利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改善农民就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促进城乡交流,满足人们多层次、多元化的消费需求。积极开发农业和农村蕴藏的自然生态、生产生活、民族风情等休闲旅游资源,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二、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的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和旅游总体布局时,要把休闲旅游农业一并纳入规划,统筹安排、整合资源、分步实施、规范发展。在扶持政策、公共设施、引导资金、规范管理、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大支持和引导力度;坚持市场化运作,以市场导向配置资源,积极鼓励工商企业、乡镇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户和个人等投资开发休闲旅游农业企业,形成民间资本、外资共同参与的多元投资格局,广泛开展自主经营和联合经营。(二)坚持科学发展、因地制宜和环境资源保护并举的原则。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在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的基础上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实现以旅强农、以农助旅、农旅结合、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坚持量力而行,适度开发,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强力推进休闲旅游农业园区化、区域化、产业化进程,大力引导休闲旅游农业企业向园区和优势地区集聚。注重培育龙头企业,以点带面促进休闲旅游农业全面发展;坚持充分利用荒山、荒滩、荒地等后备资源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坚持突出乡村生态、乡村文化和乡村文明遗产保护,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退化,实现休闲旅游农业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三)坚持服务“三农”、突出特色的原则。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必须坚持以农为本,立足于乡村,服务于市民,并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依托农村资源,突出地方特色,因地、因时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休闲旅游农业发展模式,打造具有浓郁地域特色的休闲旅游农业产品。同时要突出产业化经营,积极发展规模化种养、农产品加工、餐饮、农产品流通等行业,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门路,促进高效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服务业的联动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使休闲旅游农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三、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的政策措施(一)各地将休闲旅游农业企业纳入新农村建设的统一规划,并可将其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支持范围。(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政府主导、业主开发、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休闲旅游农业发展投入机制,即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业主开发为主体,社会资金为补充的模式,多渠道投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鼓励休闲旅游农业企业积极参与“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农业科技提升行动”、“生态家园富民行动”以及科技富民强省工程、乡村清洁工程、沼气工程、阳光工程等。(三)合理解决用地。休闲旅游农业企业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充分利用现有集体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并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的程序。支持休闲旅游农业企业开发整理荒山、荒坡、荒滩,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四)加强信贷服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休闲旅游农业的扶持力度,对经营特色明显、带动能力强、运作规范并被评为五星级休闲旅游农业项目,视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列入信贷扶持范围和相应的贷款计划,农业发展银行和吉林银行以及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要优先给予信贷支持。金融部门要改进服务方式,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积极采取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等方式,支持休闲旅游农业信贷需求。(五)开展休闲旅游农业企业省级星级评定工作,促进休闲旅游农业发展。经省休闲旅游农业协会评定为五星级的休闲旅游农业企业享受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待遇。四、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的工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政府要把加快发展休闲旅游农业作为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为提升农业、致富农民、发展农村、拓展旅游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协同作战。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职责,制定休闲旅游农业发展规划,加强休闲旅游农业行业管理。相关单位要加强配合,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大对休闲旅游农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形成推动休闲旅游农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二)加强指导,提高服务水平。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休闲旅游农业的指导,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加强规划指导,要按照科学规划,有序开发的思路指导开发、建设和发展;二是加强项目开发指导,要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能力,准确定位休闲旅游农业规模、档次和水平,开发出各具特色的休闲项目,避免雷同化、单一化;三是人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逐步把休闲旅游农业人员培养成具有现代经营理念、善于经营管理、掌握服务技能和营销手段的新型实用人才。(三)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引导民间资本发展休闲旅游农业。鼓励星级宾馆、旅游公司等与休闲旅游农业企业开展品牌经营、连锁经营和合作经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结合发展休闲旅游农业进行基地建设。教育、科研等单位可结合休闲旅游农业项目开展农林牧渔和水利、生物等学科试验示范,建设教育实习和科研基地。休闲旅游农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合作交流,有效指导休闲旅游农业健康发展。(四)规范经营管理,搞好行业自律。休闲旅游农业主管部门要制定休闲旅游农业行业标准和运行规则,从运行机制、经营场所、接待设施、内部规章制度、会计核算、人力资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服务质量、休闲项目等各个方面,加强对休闲旅游农业企业经营行为的管理,做好对休闲旅游农业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批、指导协调、组织验收、监督管理等工作。新上休闲旅游农业项目,必须先做好规划和可行性论证,再报县(市、区)级休闲旅游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加强休闲旅游农业行业自律和服务组织建设,鼓励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发挥社团组织作用,提高社会参与水平,规范竞争行为,促进休闲旅游农业的良性发展。(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休闲旅游农业主管部门、旅游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共同加强宣传策划工作,通过促销会、说明会、洽谈会、节会、简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扩大我省休闲旅游农业的知名度;各新闻媒体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的重要意义和政策以及典型经验,营造发展休闲旅游农业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