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标准化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2004年第6期·3·加强标准化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利部总工程师刘宁应英国和德国标准化协会的邀请,我部刘宁总工程师率代表团一行7人,对上述两国进行了考察访问。主要目的是考察和了解英、德两国水资源管理和有关技术法规情况,重点考察两国在水利标准化和技术法规方面的颁布和执行情况,探讨与两国在水利标准化方面开展合作的可能性。代表团考察访问期间,拜访了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DEFRA),共同回顾了两国在水利领域的合作情况,就今后加强双方的交流合作、开拓水务市场和建立两国水务管理合作机制等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双方一致表示应继续加强两国水利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访问了英国标准化协会,双方就如何完善标准体系、组织开展标准化活动、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工作和技术规范的作用等方面交换了意见,就今后开展交流和合作表示了共同兴趣。代表团访问了德国标准化协会,双方就节水型产品标准、国际标准的应用和参加国际标准化方面的活动等内容交换了意见。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1两国水资源管理的基本情况1.1英国水资源管理的基本情况英国国土面积为24.4万km2,人口5600万,平均年降雨量1000至1100mm,全国降雨量年际和年内的分配比较均匀,河川径流的年内、年际变化也较小。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江河的洪水问题并不突出。但英国极为重视国际大都市一伦敦的城市防洪及泰晤士河下游的防洪问题。据我们在现场的考察,城区泰晤士河两岸均采用钢结构和钢筋混凝土防护墙,并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洪策略。现在,英国实行的是流域统一管理与水务私有化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中央依法对全国的水资源进行政府宏观调控,通过环境部门发放取水和排污许可证,对水权分配、取水量管理、污水排放和河流水质实施控制;通过水服务办公室颁布费率标准,确定水价;通过饮用水监督委员会,制订生活用水水质标准,实施水质监督。私营供水公司在分配给水权和水量的基础上,在政府和社会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在服务范围内实行水务一体化经营和管理。英国供水公司在获得政府颁发的取水、污水排放许可证的基础上,即在政府分配的水权和指定的服务区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1989年英国水务体制改革后,对10大水务局进行私有化改造,成立了10个大型流域性供水公司,保留了原29个小型私营供水公司。新成立的10大供水公司的水务管理区域,基本按流域划分,负责本流域的供水和污水处理。英国的水资源管理具有以下主要特点。(1)以流域为基础对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这一层次主要是政府的行为。英国政府通过国家环保部门实行流域取水管理战略,按流域分析水的供需平衡、环境平衡、水资源的优化配置、跨流域调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工程布局及其成本和社会“成本--效益”比。政府通过批准和发放取水许可证实观对水权和水量的分配,平衡对流域内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开采量;通过批准和发放排污许可证,提出对污水治理的要求,实现对河流水质的控制,保护水资源的生态平衡。(2)以私有企业为主体的水务一体化经营与管理。这一层次主要是市场行为。英国水务一体化的基础*本文系水利部总工刘宁关于水利部水利标准化考察团赴英国、德国的考察报告,标题为编者所加。——编者水利技术监督2004年第6期·4·是水权,供水公司在获得水权的基础上,在政府的监督指导下把水作为资产来经营和管理,转换成水服务商品。水务一体化的载体是市场,供水公司通过提供水商品服务(供水、污水处理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可以在金融和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水务一体化的对象是水的直接用户,包括家庭、工商企业、社会团体等,服务者和被服务者之间是直接的经济关系。(3)具有完善的公民参与水管理的机制。每一个区域都有消费者协会,由地方行政人员和一般民众代表组成,对供水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消费者协会的存在,实际上相当于地方参与水资源管理。(4)政府具有充裕的水资源管理资金。国家环保部门,每年按预算安排管理和服务等项目,当年收入是下一年预算的基础。近年来,英国环境保护部门每年的收入均在6亿英镑以上,其中45%的资金来源于取水、排污和环保收费。1.2德国水资源管理的基本情况德国位于欧洲中部,国土面积为35.7万km2,人口8200万,年平均降雨量为680mm,最多达2000mm,水资源比较丰富,且分布比较均匀,就全国来说,水的供需矛盾并不突出。德国政府对水资源尤其是水质和供水的管理十分重视。根据1960年生效的《水管理法》和1981年生效后经过4次修改的《废水征税法》进行严格执法。在德国,没有主管当局依法颁发的取水许可证和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任何水源,也不得排污,否则将进行处罚,轻则罚款、关厂,重则处以刑事监禁。德国采用“高水价”的手段对水资源进行管理,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他们认为:水是一种商品,只有保持一定的价格,人们才会设法节省;用水就要排污,而排污者就必须要承担一定的费用;水资源既要共同使用,也要共同承担节约、保护和治理的责任。德国对节水也十分重视,政府鼓励、支持工矿企业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节水,并在经营上给予一定的资助;生产和大力推广节水型马桶和加压淋浴喷头以减少用水量。德国的水资源管理具有以下主要特点。(1)建立水务管理体制,对供水(水量、水质)和排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实行统一管理。具体由中央和地方进行分级管理,共分为4级:即国家级,主要进行宏观指导,负责制订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联邦州级,根据《国家水务法》基本原则,结合本州实际情况制订和颁布实施细则;地方水务部门级,负责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地区供水管理和污水处理;各类水务协会级,承担各项供水和污水处理的具体任务。(2)按照水体的使用功能划定不同的保护区,对水质进行管理。目前,德国的水质功能共分为4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渔业养殖水质;贝类养殖水质;游泳水质。不同功能的水质,有着不同的严格保护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排放的污水,如未达到规定的标准,都将受到法律制约,凡是已造成水污染损害的,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德国在1976年就制订了严格的污水排放标准,1991年又出台了污水处理的有关政策。(3)制订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污水排放标准,依法管水和治水。为了对水资源进行有效和统一的管理,德国特别注重通过立法来进行规范性的管理,法规建设十分健全。联邦、大区和州水管理部门,主要工作重心放在制定规划和实施监督上,适时地制订和颁布法规制度、许可办法等,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加以规范和约束。德国已制订和颁布了《水管理法》、《国家水务法》、《地表水保护法》、《排污收费法》、《植物保护法》、《化肥法》等,各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订和颁布配套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对污水排放,制订了严格的标准,对工矿企业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对于地下水的保护,建立了补偿机制,对于影响地下水水质的行为,都要交纳补偿费,地下水的保护主要由各州负责。(4)注重对饮用水和地下水的保护。德国饮用水中70%来自地下水,虽然地下水资源量比较丰富,但水质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德国对饮用水水质要求很高,对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进行严格管理。保护区分为直接取水口、附近区域和广泛区域3级,目前德国国土面积的12%都划为地下水保护区。为更好地保护地下水资源,国家建立了地下水保护补偿机制,使得地下水水质不断得到改善。2两国的标准化和技术法规情况英国是世界上开展标准化研究工作历史最悠久的国家,德国是世界上标准化工作较为发达和成熟的典型代表,他们也都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气公司(IEC)的创始成员国。两国的标准化协会承担两加强标准化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2004年第6期·5·国标准化和技术法规的具体工作任务。2.1英国标准化协会(BSl)英国标准化协会是在国际上享有较高声誉的非官方机构,1901年由5个工程师和建筑师职业团体联合组成了工程标准化委员会,1918年改建为英国工程标准协会,1931年改为英国标准化协会,一直沿袭至今。目前在110个国家有业务活动,共有5000多名职员。作为英国政府认可独立的、非赢利性民间机构,英国标准化协会的主要任务是:(1)制订和实行统一的英国标准;(2)开展产品质量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授予风筝标志和安全标志;(3)对企业进行质量体系认证;(4)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争取更多地影响国际标准化,以使英国在国际贸易中处于有利地位;(5)对中心企业提供技术咨询;(6)接受外国的认证委托,按国际贸易标准进行认证工作。英国标准化协会下设70个标准委员会,约1000个技术委员会。英国历来重视标准情报服务和技术咨询,为促进其外贸发展,1966年又成立了出口商技术服务部。此外,该单位还承担了大量ISO和IEC技术机构秘书处的工作,积极参与制订国际标准。目前英国标准化协会的团体会员已达22000个。2.1德国标准化协会(DIN)德国标准化协会始建于1917年,称为德国工业标准委员会,1926年改为德国标准委员会,1975年又改名为联邦德国标准化协会,沿用至今。德国标准化协会是一个非营利的公益型民间机构,其技术机构是标准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工作组。全国约有4万多人参加制订标准的工作,其主要任务是与外部专家合作研究制订标准,并代表德国在国际上和欧洲开展有关标准化方面的业务活动。截止2002年底,德国标准化协会下设78个标准委员会,3672个技术委员会,有1650个成员,687名职员,24893名各类外部专家。德国标准化协会通过开展专业活动,每年为德国创造约1600亿欧元的利益。英、德两国标转化协会于2002年,分别新颁布或修订了2000个和2478个标准,其中德国标准化协会累计已制订了27179个标准。两国有关建筑安全、环境保护、劳动安全、技术方法、卫生保健等方面的技术法规都是由联邦政府、州政府部门及其专设机构颁布的。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的关系为:由联邦政府制订基本法,由各州(市)或专业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条例,政府相应部门制定、颁布技术法规和技术细则,再由两国的标准化协会制定内容具体、详尽的技术标准。3两国标准化工作的特点通过对两国标准化协会的考察,我们感到,其标准化工作体现了以下原则。(1)自愿性原则。参加有关标准化方面的活动,无论是制订标准还是执行标准,都是自愿的,不存在人为或强制的因素。英、德两国强制执行的标准不到标准总数的1%。他们是用完备的法规体系或技术法规体系来约束社会各界行为。(2)公开性原则。标准化的公开性有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标准化组织向一切人们开放,凡自愿的均可参加。两国的标准化协会一致认为,标准化的活动就象是一个圆桌会议,既有政府部门的代表,又有企业、社会其他行业和个人的代表,所有成员完全是平等的,他们只代表一个方面,政府部门的代表也没有领导或指导的义务。二是标准化组织制订标准是公开的,所有的标准和制订过程中的标准草案都是公开的,且提交给全社会来讨论,时限为两个月,任何不同的意见都可以提出来和反映给标准化组织。(3)统一和协调性原则。在一定的范围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标准应该涵盖相关的一切技术领域,相应的技术领域都应该有相应的标准。同时,这些标准之间应该相互协调一致。(4)先进性原则。标准的范围和内容是由科技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标准化组织在制订标准时,应把科技新成果吸收进来,以保证标准的先进性。(5)经济性原则。标准化活动有助于提高生产和服务的经济效益,那么,标准化的经济效益究竟有水利技术监督2004年第6期·6·多大?据德国标准化协会测算,德国标准化的经济效益表现为:标准化的投资回报率是680%;英国标准化投入和产出的比例是1:5。目前,欧洲的一些标准化组织都在研究测算标准化的经济效益,但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使用的测算方法,所出具的数据只是估算出来的。(6)公众利益原则。考察时,两国标准化组织的代表,一再强调标准化的公众利益原则。在制订任何一个标准时,重要的前提是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公众利益高于部门和个人的利益。(7)全球化一体化原则。世界各国都在要求国际贸易没有技术壁垒,要求有统一的国际标准,这也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有众多成员国热情参与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