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和博罗县政府《印发博罗县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纪委监察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规定,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确保纪检监察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权力规范行使。二、工作任务(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按照《条例》规定,县纪委监察局成立博罗县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苏同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常委张福生、县监察局副局长黄智贤同志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局监察综合室,主要职责是:1、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评议、监督检查工作;2、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工作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3、县纪检监察信息的公开审查和报送工作。(二)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县政府办已印发了《博罗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博罗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博罗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博罗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博罗县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制度(),各科室要认真学习、熟悉政府公开信息的界定、依申请公开的处理等业务技能,配合纪检监察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室)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机制:1、纪检监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本单位在博罗纪检监察网站()开设纪检监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的纪检监察信息。机关各室要根据《博罗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要求,以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密切的监察信息为重点,加大对2009年以来的各类信息梳理力度,确认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部分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凡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要将电子文本送纪检监察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单位独立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属性统一将文件进行编目后,及时将纸质文本送交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县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公开;凡属于公开与否暂无结论性意见的,要加强研究、查明依据,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县保密局审定,防止简单化操作。2、纪检监察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博罗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各室要按照《博罗县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的格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县政府网站和其他合法途径向本单位提交的监察信息查询申请,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复(受理电话:6206239)。3、纪检监察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根据《博罗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各室要确定保密审查程序,正确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监察信息,无法确定是否能公开的,报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4、纪检监察信息送交机制。各室要将2009年1月1日以来应当主动公开的纪检监察信息及其目录的电子文本送监察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制后将纸质文本交到县档案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一份。今后产生的纪检监察信息,应主动公开的要在监察信息形成15个工作日内将电子文本原件送监察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制后将纸质文本交到县档案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一份。5、编制指南和目录。各室要按照统一的要求,参考县政府办公室已制定出来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相关信息报送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用以编制《纪检监察信息公开指南》和《纪检监察信息公开目录》,并通过博罗纪检监察网站等途径向公众公开。三、公开内容(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名称、办公地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分工,内设机构及其工作职能,工作制度、规则,便民服务承诺,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及网上投诉信箱等内容。(二)政策法规。主要包括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单位的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要点,年度工作总结,专项工作计划等内容。(四)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单位各项业务工作名称及其应主动公开的工作信息。(五)通知通告。以本单位名义或纪检监察系统发布的重要通知通告。(六)工作动态。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本单位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等,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七)其它信息。主要包括本单位其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如单位内部建设、公务员考核等不便分类的各项工作信息。四、公开程序及形式(一)公开程序: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定”的原则。各科室按要求提出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报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再予以公开。统一报调研教育室,再经分管调研教育室的副书记审批同意后,方可在网上发布。(二)公开形式1、编制《纪检监察信息公开指南》和《纪检监察信息公开目录》,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2、通过博罗纪检监察网站向社会公开。3、通过简报、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和其它形式公开。五、实施步骤(一)网站建设:在2009年9月15日前在博罗纪检监察网站增设纪检监察信息公开专栏。(二)完善组织:2009年9月10日前,本单位成立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个内设机构和指定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的文件在博罗纪检监察网站上公布并报送县政府办信息室。(三)制定方案:2009年9月10日前,要制定完成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要在博罗纪检监察网站上公布并报送县政府办信息室。(四)信息抄送与发布:2009年9月15日前,各室要对2009年1月1日以来本科室应主动公开的纪检监察信息进行梳理,并将电子文本报纪检监察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用以编制完成本单位的《纪检监察信息公开指南》和《纪检监察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博罗纪检监察网站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制后将纸质文本送交到县档案局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一份,供公众查阅。今后,委局机关各室要定期或不定期提供维护更新所负责栏目内容给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包括图片新闻),每季度公布一次各科室更新网页内容情况。博罗县纪检监察网站需要更新的内容,经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室)审查后,由调研教育室进行更新操作。主题词: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工作方案通知抄送:县政府办信息室中共博罗县纪委办公室2009年9月10日印发(共印20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调查表单位(盖章):博罗县监察局填报日期:2009年9月10日项目内容具体情况1工作机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007198443博罗县监察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是否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机构、具体工作人员)主要领导:苏同果分管领导:张福生、黄智贤负责机构:监察综合室、调研室工作人员:李仁清负责机构联系电话电话:6206239传真:6206252工作人员手机号码李仁清:135427109592相关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是否按要求编制《工作方案》是(√)否□对拟公开政府信息有无进行保密审查是(√)否□依申请公开受理地点县监察局监察综合室3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是否按要求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是(√)否□目录:是(√)否□是否按要求将指南、目录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县档案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网站:是(√)否□档案局:是(√)否□行政服务中心:是(√)否□各镇(办事处)是否在本地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是□(地点:)否(√)4网站建设情况是否有独立网站是(√)否□独立网站网址独立网站是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否□5信息发布情况主动公开信息已上网发布数量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分管领导签名:填报人签名:关于印发《博罗县纪委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委局机关各室、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博罗县纪委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业经县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博罗县纪委办公室2010年8月9日博罗县纪委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的通知》(惠府办[2008]49号)和《博罗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博府办[2009]91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博罗县纪委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特制定此办法。第二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目标,以推动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为重点。第三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五个原则: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定”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信息共享、就近查询的原则;坚持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机衔接的原则。第四条本委局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机关室或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公开;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的机关室或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公开。第五条县纪委监察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苏同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常委陈灿林、县监察局副局长黄智贤同志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任和派出纪检监察组组长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1、负责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2、负责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指导鉴定工作;3、负责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移送管理工作;4、监察局局长是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5、纪委常委、副局长对分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6、各室主任和派出纪检监察组组长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第六条博罗县纪委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综合室,办公室成员由各室和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1、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2、负责制定纪委监察局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编制纪委监察局信息公开指南、文书;3、负责组织编制、及时更新纪委监察局政府信息、目录;4、负责移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和电子目录,以及纸质和电子文本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负责网上发布公开纪委监察局信息,维护与更新网站信息;6、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本委局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并调查处理;7、组织对本委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8、承办纪委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其它事宜。第七条博罗县纪委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公开信息。具体分类可参考附件2:《县纪委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明细表》。(一)主动公开信息:凡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委局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它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对属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政府信息,依据《信息公开条例》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标注“依申请公开”。(三)不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宜公开的信访、案件信息;不宜公开的其他敏感性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它信息。第八条博罗县纪委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