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卫〔2012〕37号南靖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南靖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中心)卫生院、山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南靖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南靖县卫生局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主题词:卫生监督协管聘任方案通知抄送: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蒲少城、县政府副县长林丽卿南靖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2年4月20日印-1-南靖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实现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的目标,根据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以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基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完善卫生监督执法机制,实行综合执法,促进卫生行政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供有力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二、工作目标一是加强农村卫生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卫生监督网络和监督监测信息网络,建立健全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二是加强农村卫生监督队伍管理,规范卫生监督行为,提高基层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三是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抓住农村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卫生综合执法长效机制。三、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1、摸清本区域内餐饮服务单位本底数,建立餐饮服务单位名册;2、发现或怀疑餐饮环节有食物中-2-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调查。3、协助做好农村家庭自办群体性筵席的卫生技术指导和备案工作。(二)公共场所单位监督:1、摸清本区域内公共场所单位本底数,建立公共场所单位名册。2、协助开展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并督促整改。(三)职业卫生咨询指导:1、摸清本区域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单位的本底数,建立单位名册;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四)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1、摸清本区域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单位的本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名册;2、按照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部署,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调查。(五)学校卫生协管:1、摸清本区域内学校本底情况,建立学校名册;2、按照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部署,定期对农村学校食品、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1、摸清本区域内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本底数,建立医疗机构名册;2、定期对辖-3-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无证行医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七)协助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辖区内许可证申请、受理、年审及相关检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及相关卫生知识培训等其他工作。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根据今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逐步覆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领域。四、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任务(一)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任务:1、各镇卫生院应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2、摸清本区域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单位、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单位、学校、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本底数,并建立花名册。3、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对区域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监督频次达至少2次/年,每次巡查应制作《日常巡查督导记录》及《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4、协助开展本区域餐饮服务、公共场所、饮用水从业人员、校医的培训,并按规定做好辖区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4-5、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督促辖区内的五小行业提高办证率,办证率须达到90%,人员体检率达到80%。6、负责收集村级卫生监督协管员上报的材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上报,其他监督信息于每月30日前报县卫生监督所。7、完成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相关文件、业务学习培训资料收集完整。(二)村级卫生监督协管员任务:1、村级卫生监督协管员对区域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监督频次至少4次/年,每次巡查应制作《日常巡查督导记录》及《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2、对农村家庭集体聚餐进行食品安全指导,并做好备案工作。3、将辖区内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职业病、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村每月25日前报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院(社区)汇总后于每月30日前报县监督所。五、人员设置原则上,每个乡镇(中心)卫生院至少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年龄不超过55岁),其中1名须比较固定从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每个行政村配备1-2名(人口3000以上的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从享受政府津贴的乡村医生中遴选,要求:1、年龄不超过60岁;2、责任心强;3、在当地有一定的威望。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及村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各乡镇卫生院自行确定,各乡-5-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4月25日前将名单报至卫生监督所。六、考核办法1、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各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及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工作,并制定年度考核目标。2、卫生协管员每年考核一次,县卫生局考核镇级卫生协管员;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负责考核村级卫生协管员,县卫生局随机抽查复核。3、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每位村级卫生监督协管员600元/年作为卫生协管补贴,考核分数85分以上全额发放,84-60分按全额的70%发放,60分以上(不含60分)按全额的50%发放。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要纳入本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进行考核,与完成情况相挂钩。七、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一)单位初选及申报:2012年4月20日—2012年4月23日,各有关单位接本方案后,按要求确定人员,并于2012年4月24日前将填写的《南靖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基本资料表》报县卫生监督所。(二)资格审查:2012年4月25日—2012年04月26日,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查,确定参训人员。(三)培训:2012年4月27日—5月10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卫生监督所对申请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人员,进行分期分批法律法规和卫生监督专业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县卫-6-生局统一组织卫生监督协管员资格考试。(四)聘任时间:2012年5月10日前完成。对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由县卫生局研究决定正式聘任,任期2年。附:1、南靖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基本资料表2、卫生监督协管员汇总名单3、南靖县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协管工作考核表4、南靖县村级卫生监督协管员协管工作考核表-7-南靖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基本资料表姓名民族照片性别籍贯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健康状况电子邮箱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身份证号最高学历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个人简历单位意见卫生监督机构意见卫生局审批意见-8-卫生监督协管员汇总名单单位名称:序号姓名性别单位联系方式备注南靖县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协管工作考核被考核单位:考核日期:年月日项目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得分组织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5查看文件,有一个行政村或街道未明确责任人扣0.5分。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考核和管理,每季度考核1次。督促其按要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5抽查社区服务站或责任区,未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不得分。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相对人基础台账,内容应包含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电话、行政类别等,建档率100%。10各类管理相对人建档率每下降5%分别扣0.2分;每缺一类扣1分;填写不全,每类扣0.5分。档案资料按照:计划总结、文件信息、会议记录、日常巡查、投诉举报、宣传培训、报表、所辖单位本底资料等分类装订成册。5各类资料收集不完整扣2分,未能分类整理装订和有序存放扣2分。日常巡查被监管单位的卫生巡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巡查频次达至少2次∕年。每次巡查应制作《日常巡查督导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25日常巡查有一类未开展扣2分。覆盖率每下降5%扣1分,平均年巡查频次每类每少1次/户,扣1分。抽查巡查督导记录、巡查登记表各二份,书写不符合要求每份扣0.5分。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工作。5有一次未协助扣1分。对农村家庭集体聚餐进行食品安全指导。5查阅相关资料,有一起未按规定指导扣1分,无记录扣2分,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扣1分。信息报告将辖区内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职业病、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村每月25日前报镇卫生院(社区),卫生院每月30日前报县监督所。15信息迟报每次扣0.5分,少报、漏报或不报,每次扣1分。从业人员培训协助开展餐饮服务、公共场所、饮用水从业人员、校医(保健教师)的培训。5有一次未协助扣1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按规定做好辖区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5报告不及时每次扣2分,瞒报、漏报每次扣2分,处置不及时、不恰当、不合法,每次扣2分。卫生知识宣传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全年不得少于2次。5开展宣传活动,每少一次扣1分。指导学校(含托幼机构)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5抽查2个学校,1个学校未设宣传栏扣1分,未开展健康教育扣1分。其他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所及其派出机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相关文件、业务学习培训资料收集完整。5查资料,专项工作会议一项未贯彻落实扣2分,上级交办的工作有一项未完成扣3分,完成不及时扣1分,工作出现明显差错不得分。-1-南靖县村级卫生监督协管员协管工作考核被考核单位:考核日期:年月日项目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得分日常巡查被监管单位的卫生巡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巡查频次达至少4次∕年。每次巡查应制作《日常巡查督导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50日常巡查有一类未开展扣5分。覆盖率每下降5%扣1分,平均年巡查频次每类每少1次/户,扣1分。抽查巡查督导记录、巡查登记表各二份,书写不符合要求每份扣0.5分。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工作。10有一次未协助扣2分。对农村家庭集体聚餐进行食品安全指导。15查阅相关资料,有一起未按规定指导扣1分,无记录扣2分,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扣1分。信息报告将辖区内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职业病、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村每月25日前报镇卫生院(社区),卫生院每月30日前报县监督所。15信息迟报每次扣1分,少报、漏报或不报,每次扣2分。从业人员培训协助开展餐饮服务、公共场所、饮用水从业人员、校医(保健教师)的培训。5有一次未协助扣1分其他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所及其派出机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相关文件、业务学习培训资料收集完整。5查资料,专项工作会议一项未贯彻落实扣2分,上级交办的工作有一项未完成扣3分,完成不及时扣1分,工作出现明显差错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