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村书记与村主任“一肩挑”前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之比较分析的调研XX镇位于XX县东南部,是XX东南五镇的交通枢纽及经济、文化、商贸中心,也是省政府确认的中心镇和XX首个省级教育强镇。全镇辖九个村委会一个居委会,总人口约3.2万人。我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于2014年1月17日全面完成,9村1居委全面实行村支书与村主任“一肩挑”,这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塑造农村基层党组织形象,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整体协作能力和拒腐防变的根本途径。做好形势下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村级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一、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9村1居委全面实行村支书与村主任“一肩挑”后,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其表现为:1、从机制上实现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村民自治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提高村支“两委”的整体功能,有利于村干部着眼全局,提高服务效能。村支书是村的各项工作和各项事业的“第一责任人”,村主任是民选的“村官”,对村民负责。同时,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工作目标又是一致的,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两者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村民自治。但党支部、村委会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顾此失彼,各自带有片面性,从而影响了村的各项工作的开展和村民自治的到位。实行“一肩挑”,有利于实现村级各类组织工作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一致性,促进村干部讲究领导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2、从制度设计上消除了“两委”矛盾的根源,有利于构建奋发有为、团结向上的和谐班子,有利于促进村“两委”的协调运转,减少推诿、扯皮。尽管《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了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地位及其各自职责,村党支部、村委会也都分别制订了任期工作目标责任制。但具体到一个村,既要强调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又要强调村民自治,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内容界限不清晰、权责不明确,导致了两者的权力之争,遇到好事抢着上,遇到难事往后让,造成“两委”班子之间的矛盾和工作上的推诿和扯皮。实行“一肩挑”后,村里的领导核心显而易见,村级各类组织在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两委”合一,目标同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协调配合。3、有利于体现精简效能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村支书、主任“一肩挑”,可以减少干部职数,进而减轻农民负担,这在规模较小的经济薄弱村,显得尤为必要。但就深层次的思考,其重要意义更在于对工作环节的精简,便于加快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实行“一肩挑”,支部书记可以统筹考虑,对工作作出合理安排。二、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9村1居委全面实行村支书与村主任“一肩挑”后,其弊表现为:1、缺乏监督制约。村支书兼任村主任,权力相对集中,如果监督制约措施不配套、跟不上,容易形成一言堂的家长制领导作风,甚至滋生腐败现象。2、容易造成支书工作压力过大。实行“一肩挑”后,必然要涉及到一些村干部职务和分工的变化,其心理的不平衡,往往表现在工作上“出工不出力”。把村支书直接推到村务管理的前沿,陷入各种繁杂事务之中,成为基层各种矛盾的焦点。近年来,XX镇党委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保证,监督为关键”的思路,初步构建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农村基层惩防体系,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➀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将政治素质好、作风过硬的同志选进村班子;➁是强化民主监督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因地制宜开展学习,使廉政教育入脑入心;➂强化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管理水平。从总体上来看,“一肩挑”应该说是行政村“两委”班子建设的有益尝试。从其产生方式上,它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直接接受了群众“选票”的考验,必然使党在农村的地位更加巩固;从其运作上,它既意味着党支部可以直接行使对村务的管理职能,同时,这个管理职能的履行又必然要建立在更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促进村民自治的真正到位,再分析其弊端,实际上也不是“一肩挑”体制所固有的。纵观其利和弊,可以说是利大于弊。“一肩挑”应该成为今后农村行政村领导体制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