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的对策及建议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是采用技术经济手段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标底进行有效控制,剔除不合理造价,使预算标底回归理性,符合工程造价实际。审核中坚持“不唯诺、不唯减、只唯实”的宗旨,用标准、规范、图纸等技术参数说话,但评审过程中会因工程实际的不同而出现上述的一些问题和情况。积极寻求一些对策和建议来解决出现的问题和情况,才能牢牢把握审核质量,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及建议。(一)继续完善评审体制,健全提升评审业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应当重新定位评审机构和评审工作在财政预算管理中的地位,明确其管理环节,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将预算评审作为预算管理的基础性环节,从评审范围、程序、方法上给予统一,并形成评审结果运用的规范模式,从而进一步显现预算评审的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查找评审质量控制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相关业务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定期评审业务交流机制、评审报告评比等制度,研究出台评审项目质量督查制度,建立健全评审质量的保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评审质量不断提高。(二)统一财政评审工作业务领域和资金来源范围政府投资项目通过概算评审,可以有效防止设计不合理,不经济和“钓鱼工程”,控制工程建设投资的最高限额。通过招标控制价预算评审,减少了预算超概算的现象发生,可以真正节约大量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且有效减少了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围标、串标现象发生,以保障投标人的合法利益,使得中标价走向理性和实际,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因此建议把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控制价预算评审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落实,预算评审项目资金来源范围由财政资金项目延伸到整个政府投资项目,逐步统一财政评审工作业务领域和资金来源范围。(三)提高项目管理意识,减少超概算现象发生强化执行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单位在项目前期要及时、详细地做好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并进行初步设计和编制总投资概算,并报发展改革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应担负起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方案、建设规模、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等方面的审查,确保在初步设计阶段准确编制工程概算,保证概算起到控制工程总投资的作用,从源头上有效遏止超概算现象的滋生。(四)提高节约投资意识,规范施工图设计为了提高投资效益,一方面在前期建设单位应建立对设计方案有经济合理性评价的理念,把投资额控制的重点放在设计阶段,督促设计单位进行经济技术比选,加强限额设计控制工程造价。长期以来,建设单位判断设计方案的好坏,主要是直观的功能要求与美观要求,对“设计效果图”的要求可能高于“设计施工图”的要求,往往忽略设计方案在经济上的合理性;另一方面,设计人员也应建立经济理念,熟悉本专业相关定额与取费标准,熟悉建材性能与价格,熟悉施工工艺与施工成本,防止设计方案过于保守或过于超前。保守往往出现在结构上,如不合理地加深基础与加大断面、不合理地加大柱梁截面、不合理地增加钢筋的断面与根数等。超前往往是在装饰构件与装饰材料上,如过多采用钢筋混凝土装饰性支架、玻璃网架、玻璃幕墙与进口材料等。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图纸的设计说明不清,节点详图不够详细,无设计的专业幕墙、网架、艺术构件等专业工程,要求业主单位督促设计单位继续完善,并重新调整预算进行评审,逐步增强业主和设计单位优化完善设计的经济理念意识。(五)规范中介机构执业,提高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好坏越来越重要,招标控制价编制过程中的问题不加以解决,的确对控制工程造价不利,也不利于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后续的竣工结算。因此为了督促中介机构提高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对在预算评审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一一记录汇总,要求业主督促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单位根据评审发现的问题重新调整再进行评审,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逐渐认识到不提高编制质量已难通过财政评审这一关,因此自从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财政预算评审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已显著提高。(六)健全社会中介机构考核制度,提高委托机构评审质量和效率由于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收费相对于一般项目预算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收费或工程结算审计收费较低,且时间要求更为严格,社会中介机构人员积极性不高,有应付了事趋向。要充分调动中介审核人员的积极性,尽力减少中介审核人员担负双重角色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预算审核质量,可对现行的社会中介机构考核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并实行奖励制度。(七)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暂估价,规范招投标工作政府投资项目中应严格控制在招标文件中设立材料、设备的暂估价。确需设立暂估价的材料、设备必须由甲方供应,估价材料或设备的总价值应达到规定的必须进行依法招标的额度,且保证今后能够通过依法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否则视同肢解发包、规避监督行为。项目原则上不得设立专业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等的暂估价。因此在预算评审过程中,要尽可能的减少暂估价的设置。要求业主进一步完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设计深度到位、清单描述详尽、品牌规格明确,减少不确定因素,从而降低暂估价材料和专业工程的设置,减轻施工过程中的管理难度。同时对确需设立的暂估价,明确暂估价材料的供应方式,如不明确,势必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故而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必须明确暂估价项目应由业主方供应或招标。(八)注重专业人才的内部培养,增强审核中心技术力量针对预算审核中心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缺乏,主要通过内部培养的途径来改善。鼓励内部审核人员一专多能,在主攻一个专业优势的前提下,积极向其他专业方向涉猎和发展,利用余暇时间拓宽专业知识面。同时中心积极搭建各种平台,创设各种载体,方便学习特殊专业方面的知识。遇到问题也可以向上级审核部门申请技术指导、帮扶或攻克一些特殊的技术难关。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是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新课题,需要在探索和实践中不断进化和完善。以上是我们的一些粗浅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