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加气(充装)工岗位职责1、加气(充装)工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平稳充气,严禁超压充气。2、负责对进站车辆进行充装前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气瓶“九不充装”规定。3、负责维护站区安全,随时提示司机和其它进站人员严禁烟火、禁打手机、乘客下车、熄火加气等有关安全须知。4、准确无误地做好充气计量、价款结算记录,严禁坑害用户和损害用户利益以及徇私舞弊,一旦发生将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5、妥善保管好临时收的发票、印章、现金、支票等,严防丢失并及时上交站长。6、按照巡回检查制度要求,对所分管区域工艺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夜班岗位强巡视,确保站区安全。7、做好充装原始记录和值班记录,记录必须真实、字迹清晰,具有追溯性。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气量、设备、物品、卫生、领导要求内容的落实。9、做好所辖设备、设施、消防器材以及场地、环境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卫生清洁。10、发现异常情况要积极处理,并及时上报当班班长。3.1.10检查员岗位职责1、充装前对CNG汽车气瓶和CNG汽车槽车逐个(台)进行检查,确认瓶内气体并做好记录。无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气瓶、槽车和未经安全检查机构批准认可的气瓶、槽车不准充装,严禁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槽车和改装气瓶、槽车。2、属于下列情况的气瓶、槽车,应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A.无CNG汽车气瓶定期检验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证的;B.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定的;C.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D.瓶内无剩余压力的;E.超过检验期限的;F.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G.氧化或氧化性气体气瓶、槽车沾有油脂的;H.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