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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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全面繁荣第三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旅游产业的发展,全面繁荣第三产业,抓住目前国家拉动内需,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实施国民旅游休闲计划,以及广东省成为首个“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和韶关打造广东省旅游信息化示范区等一系列新的发展机遇,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粤发[2008]20号)精神,结合曲江实际,特就如何进一步加快我区旅游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指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兼顾,硬件建设与内涵挖掘协调的原则,把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龙头,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充分把握国际国内旅游发展方向,树立大旅游观念,加强以食、住、行、游、购、娱等六要素为主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将多个行业联结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形成典型的旅游产业集群,进而推动包括宾馆、餐饮、娱乐、物流、信息、金融、教育、文化、房地产等第三产业的全面发展。(二)总体目标。积极利用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以“大品牌、大格局、大产业、大市场、大环境”的眼光,谋划旅游事业发展,打响“南宗祖庭祈福圣地”龙头品牌,带动马坝人遗址等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把我区建设成为环境良好、设施完善、交通便捷,集观光、休闲、度假、会议、宗教、寻根等多种旅游方式于一体的2复合型旅游胜地。着力打造“温泉之乡”,综合开发生态旅游资源,推动我区旅游由游览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使我区成为体验型、休闲型、观光型粤北生态休闲旅游圈的重要目的地。到2012年,力争接待游客320万人次,旅游收入6.14亿元;创建国家4A级以上景区2—3个,建设四星以上酒店2家以上,建设上万平方米的大型购物商场1个,导游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二、发展定位——南宗祖庭,祈福圣地。南华禅寺是中国佛教著名寺院之一,与河南嵩山少林寺被誉为中国禅宗在南北的两大祖庭,早在1983年就被列为全国重点寺庙,2001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海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我们要加快大南华旅游城的建设步伐,充分利用南华禅寺和六祖惠能的影响力,使之成为享誉海内外的祈福圣地。——岭南寻根问祖圣地。马坝人遗址是驰名中外的“马坝人”头盖骨化石出土点,是“石峡文化”遗址所在地,也是广东省委、省政府建设文化大省规划纲要中确定要重点建设的四大遗址公园之一。充分利用“马坝人”岭南人类祖先的古文化资源,加快马坝人遗址公园项目的开发建设进程,把我区打造为集考古,科普、寻根问祖于一体的游览胜地。——写意休闲度假胜地。充分发挥小坑国家森林公园及罗坑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优势及温泉水和观光风景水“两水”优势,完善曹溪、枫湾温泉管理,加快发展沙溪漂流项目,小坑、大塘、汤溪等温泉项目,北江水上游项目和旅游度假村项目,把我区打造成为融休闲、观光、度假、探奇于一体的写意休闲度假胜地。——乡村风情体验基地。把旅游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加快发展生态观光果园项目、农(渔)家乐项目、乡村游项目,形3成乡村生态生活体验特色,把我区打造为省内珠三角,港、澳、台及湘赣周边城市居民向往的乡村风情体验基地。三、发展措施(一)实行重点扶持优惠政策。对年接待游客10万人次和3A级以上的景区景点,三星级以上的旅游酒店、宾馆,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旅游购物商场,从事旅游纪念品开发的企业,当年缴纳入库的营业税(不含销售住宅楼房地产缴纳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扣除财税部门查补征收往年应缴税款入地方库部分)超过1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幅度超过20%以上的,均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如同一开发商在同一地点开发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的,只能合并为一个项目享受以上优惠政策):1、行政事业性规费优惠。凡属我区范围内各部门(包括中央、省驻单位)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规费,除堤围防护费、水资源费和河道堤防占用费按规定上缴国家、省部分和工本费外,一律按现行收费标准的50%计收。2、水费、电费、电视费的优惠。水电费实行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价格;电视收视费按60%收取。3、财政奖励优惠。(1)新办旅游企业当年缴纳入库的营业税(不含销售住宅楼房地房缴纳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扣除财税部门查补征收往年应缴税款入地方库部分)首次超过100万元以上的新增部分,或再次超过100万元,且年增长幅度达到20%以上的新增部分,以上年为基数(达不到100万元的也按100万元为基数),财政部门按地方留成新增部分(扣除财税部门查补征收往年应缴税款入地方库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4(2)上述企业如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拖欠职工工资、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职工多次上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之一的,不得申报和享受奖励,已领取的奖励金一律予以收缴。4、加大金融部门的扶持力度。对投资者在我区依法投资兴办的景区景点和相关旅游项目,金融部门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对景区景点的历史遗留债务,可采取短期贷款转为长期贷款,抵押贷款转为按揭贷款等灵活变通办法处理,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鼓励银企合作和金融服务创新,积极探索旅游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途径和办法。5、创品牌方面奖励。鼓励旅游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和星级饭店评定活动,区政府对成功创建4A景区和四星酒店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成功创建5A景区和五星酒店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6、关于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按景区景点区域内建筑物(名胜古迹、百年以上的古建筑物除外)和经营项目的实际占用面积计收景区景点国有土地使用税。建筑物和经营项目的实际占用面积由税务部门界定。7、土地使用优惠。对旅游项目的投资者,项目用地实行公开交易,区政府按现行我区最优惠的用地政策供地。(二)加大财政投入。区财政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对具有新增长点的景区景点和重点旅游项目在起步阶段给予适当的引导性投资,以扶持其加快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出效益。政府的投入主要用于外部环境的改善和引导性的投资,以及旅游资源的优化整合、旅游规划的修编和旅游的整体推介。由旅游、文化、质监、财政等部门组成评定小组,对被评定为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纪念5品,财政给予适当的开发扶持资金。同时,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争取中央、省和对口扶持单位对重点旅游景区景点的支持,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三)有序开发旅游资源,提升招商引资水平。1、有序开发旅游资源。加强旅游资源调研,充分挖掘旅游资源潜力,优化整合旅游资源。旅游、建设、林业、水利、文化、国土、宗教等部门要共同搞好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要把旅游资源开发同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保护结合起来,进一步挖掘文化内涵,提高文化品位,以资源开发促进旅游发展,以旅游发展促进资源保护和有效利用。2、提升旅游业招商引资水平。坚持市场化运作,策划、包装、推出一批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旅游企业经营权转让等招商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发旅游招商引资活动,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水平,重点吸纳资金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大财团投资旅游产业,进行规模开发、规模建设和规模经营。重点引进一批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项目,促进我区品牌景区的建设和精品旅游热线的打造。3、激活民资,发展农(渔)家乐。我区的农(渔)家乐、乡村游资源非常丰富,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开发和利用。新开发建设的农(渔)家乐、乡村游项目,达到本规定扶持条件的一视同仁给予扶持;经营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的,在争取省的旅游扶贫专项资金和旅游景点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时,给予优先申报,作为开发农家乐项目的扶持资金。(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着力打造旅游精品。1、突出地域特色,打造龙头产品。从曲江目前实际出发,按照总体规划,结合主题文化,突出主题、有重点地发挥景点及城市特色,着力打造独具特色、品牌价值高、内涵丰富的旅游休闲产业6功能聚集区,全面提升曲江旅游的核心竞争力。实施“品牌”战略,有效发挥南华禅寺的龙头品牌带动作用,做强做大旅游产业链,提供更多更好的旅游休闲场所。高起点规划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优质的服务环境。2、培育旅游大产业,开拓旅游大市场。按照把曲江建设成为粤北旅游休闲中心的要求,着眼于提高城市品位,吸纳人气,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开发旅游精品,以大南华建设为龙头,加快马坝人(石峡文化)遗址开发,形成以小坑国家森林公园及罗坑省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资源,曹溪、枫湾、小坑、罗坑和坪山果园等温泉资源为配套的旅游产业集群,做强做大旅游产业。利用国民旅游计划推进的契机,积极开展奖励旅游(带薪休假)、福利旅游和修学旅游等。3、积极利用资源,打造丹霞—南华旅游度假带。将南华禅寺、马坝人遗址、曹溪温泉、枫湾温泉、小坑温泉等旅游景点与丹霞山串珠成链,打造丹霞—南华旅游度假带。(五)开拓新兴旅游市场,加快发展自驾车旅游。我区具备发展自驾车旅游的优越资源、交通和区位优势。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引导和支持自驾车旅游的发展,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服务和设施,培育自驾车旅游市场。要在各主要交通路口特别是高速公路口和干线公路口,设置通往旅游景区的指示标牌,为自驾车旅游提供方便。要在各主要旅游景区规划建设足够的停车场,满足自驾车旅游停车需要。要在公路主干线和旅游景区周边选择适当地点,兴建汽车旅馆。为自驾车旅游提供住宿、餐饮、加油、洗车、维护保养等服务。要针对自驾车游客需要编印旅游指南和导游图,着重标明各旅游景区、可行线路和相关的配套设施,并通过游客服7务中心、旅行社、公路收费站等服务平台分发给自驾车旅游者,树立城区良好的自驾车旅游目的地形象。(六)加快产品研发,促进旅游商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1、成立区旅游商品开发管理机构,加强政府对旅游商品开发、生产、销售的指导,建立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引进机制。以开发、生产具有我区地方特色、景点特色和区域文化内涵的旅游工艺品、食品(饮品)、旅游音像(书)、保健品(中成药品)等为重点,鼓励各种经济成分从事旅游商品开发、生产和销售,建设和完善重点旅游景区游客购物场所,扶持开发一批具有纪念性、收藏、实用性、欣赏性、馈赠性的城区特色旅游商品。2、打造南华旅游产品集散地。推介成熟旅游线路产品(包括摄影、音像、书画等)、特色商品(奇石、民间工艺品、根雕、灵芝盆景、玉器和红木家具等)及省内土特产、旅游纪念品、养生美食产品(南华斋菜、特色风味美食),将本地以及周边的成熟旅游产品、观光线路进行集中推介,打造韶关乃至华南旅游产品综合集散地,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旅游发展环境。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内道路交通网络、路标路牌建设,提升各主要旅游景区与中心市区的高等级公路的连接程度。交通部门对重点景区要优先安排开通旅游专线车。2、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要从“食、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入手,进一步完善食宿、购物、娱乐等配套设施。运用市场机制,加快建设一批旅游酒店,满足各层次游客的需求。抓紧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强力推进“大南华”旅游综合项目建设,加快建设集旅游信息咨询、餐饮、购物、娱乐为一体的游客服务中心;8完善与旅游景区配套的道路、停车场、给排水、公厕、垃圾及污水处理,供电、通信、消防、食品卫生、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3、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大力加强我区旅游软件建设,加快我区旅游信息网络建设,积极与国家旅游信息网及省内外旅游网络对接,将我区旅游信息及时对外发布。加快旅游电子商务建设,推进“数字曲江”建设步伐,逐步建立包含各景区(点),星级宾馆(酒店),旅行社在内的旅游资源数据库,形成联网互通,实时监测,资源共享的旅游网络体系,为政府决策和社会需要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信息。4、改善旅游企业发展环境。有关部门要规范管理权限,对旅游企业实行分级管理,杜绝多头检查。在对旅游饭店、景区、旅游娱乐场所、旅游车辆和其他旅游企业履行公务检查时,坚持文明执勤、依法检查,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和游客正常娱乐、休息,为旅游企业营造公平宽松的经营环境。(八)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高度重视旅游宣传促销工作,加大区财政对旅游宣传促销的投入。从2009年起,各类旅游参展和宣传促销活动,均由区旅游局组织各旅游企业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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