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安全操作管理规定XXX(广州)有限公司文件号生效日期版号页数WI-GW-0110Page1of41.目的叉车属特种设备,为防范因零件故障、欠缺或人为等因素(非正确驾驶、无驾驶资格)而造成事故的发生,故制定此规定,以规范厂内叉车作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叉车操作。3.定义3.1叉车是指对成件托盘货物进行装卸、堆垛和短距离运输、重物搬运作业的各种轮式搬运车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110称为工业车辆,属于物料搬运机械。3.2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110即工业车辆技术委员会成立于1963年,现任秘书国是德国(轮值国),下设4个分技术委员会(SC),我国由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代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以P成员(积极成员)的身份参加该技术委员会的工作。4.职责4.1工务部负责叉车的日常维护及保养。4.2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各部门班组长等负责监督叉车操作人员作业规范,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4.3叉车驾驶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本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5.工作程序5.1检查车辆5.1.1叉车驾驶员在使用前应先依《叉车日常点检表》进行点检。5.1.2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表盘上各项指标情况正常,包括速度、电量等。5.1.3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性能正常。5.1.4检查灯光、喇叭信号应齐全有效。5.2起步5.2.1电动叉车必须在接通电源5秒之后,才能启动叉车。叉车安全操作管理规定XXX(广州)有限公司文件号生效日期版号页数WI-GW-0110Page2of45.2.2起步前,驾驶员应观察四周、确认安全,然后先鸣笛后起步。5.2.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5.2.4起步时必须缓慢平稳,货物叉架底端离地高度应保持在50~100mm左右,门架须后倾。5.3行驶及装卸5.3.1叉车驾驶员必须在取得《特种设备操作员证(叉车司机)》后才能进行叉车作业。5.3.2叉车行驶速度须遵照“GB4387-2008《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第6.4.2表4机动车在特定条件下的限速规定”:工厂内机动车行驶最高速不得超过5km/hr,厂内露天无厂房区机动车行驶最高速不得超过10km/hr。5.3.3叉车起动前,驾驶员应扣好安全带。5.5.4为了便于其它人员监督叉车速度符合安全规定,车轮应喷涂醒目的白色十字标识。5.3.5为使叉车驾驶员能看清前方并对行人进行光亮警示,叉车于厂内行驶不论是白天或夜晚一律都必须开前照灯。5.3.6叉车行驶过程中,遇有拐角、路口时,驾驶员应先鸣喇叭、减速,并观察吊顶的球面镜了解盲区情况,在确认安全后才能进行转弯或直行操作。因为快速急转弯会导致叉车失去横向稳定而发生倾翻,所以禁止快速急转弯。5.3.7叉车载物行驶在坡度超过7°和用高于一档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制动器。上下坡途中,严禁转弯或改变方向,叉车上坡时必须前进行驶,下坡时则必须倒车行驶。5.3.8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5.3.9驾驶员离开驾驶座位时要将叉车发动机停止,拉起手刹并拔下叉车点火钥匙。5.3.10货物叉架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或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禁止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5.3.11在载货情况下如果路面凹凸不平,应谨慎慢速行驶(可能会引起后车轮离地,或压弯货叉使货物偏离中心以至落地)。5.3.12装载多种货物时将最重的货物放在叉架的最后端,这样就可以将货物的重心靠近前轮,同时也能使得货物更稳定。5.3.13不要装载松散或堆放不好的货物。在移动之前,要正确地堆放并固定货物。5.3.14运载宽大的货物时需要将货物放低同时注意货物的平衡,当提升和运输长件货物的叉车安全操作管理规定XXX(广州)有限公司文件号生效日期版号页数WI-GW-0110Page3of4时候,还应注意货物的重心以及叉车的装载能力。5.3.15当装载高度挡住前方视线时应倒车行驶并必须在他人监护下进行作业。5.3.16当外包商或承揽商借用本公司叉车时,应先确认其操作者是否持有驾驶资格,经确认无误方可借出叉车。5.3.17当发现叉车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给主管,安排检修。5.3.18叉车不使用时,应将叉车停在指定的叉车停放区。5.4禁止5.4.1禁止装载宽度超过2m的货物。5.4.2禁止装载长度长出货物叉架20cm的货物。5.4.3遵守以下5.6“叉车额定载重一览表”规定,禁止超载和偏载,否则有可能造成翻车或后轮离地事故。5.4.4叉车除驾驶员外,禁止在行使过程中搭乘其他人员。5.4.5叉车叉货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下面。5.4.6严禁人员站在货叉上进行上升、下降、登高作业。5.4.7禁止使用单叉作业。5.4.8禁止叉车运转时进行叉车点检。5.4.9禁止用水清洗叉车的电气设备。5.4.10如果刹车有问题,禁止使用叉车。5.4.11正常情况下严禁急提速,急刹车。5.4.12禁止停靠在高温及易燃物旁。5.4.13禁止酒后驾驶。5.4.14禁止行进中驾驶员接打电话。5.4.15严禁无证驾驶叉车。5.4.16叉车在载重状态下货物的最顶层到地面的距离不能超过3.2米。5.5增加禁止事项:5.5.1在装载搬运货物时禁止将货物向前倾斜,应保持在水平平稳状态下进行搬运作业。5.5.2在交叉或多人作业时要保持沟通联络,禁止个人独立判断操作行为造成他人伤害。5.5.3叉载货物时要先了解作业环境,特别在车箱狭小空间内作业时要密切注意安全,并采叉车安全操作管理规定XXX(广州)有限公司文件号生效日期版号页数WI-GW-0110Page4of4用相应设备保持车箱内空气流通。5.6叉车额定载重一览表平衡式电动叉车前移式电动叉车使用于车间一楼和仓库使用于车间二楼序号车牌号使用场所额定载重量备注1粤A05---车间一楼1.5T/2粤A05---仓库1.5T/3粤A05---仓库1.5T/4粤A08---仓库2.5T/5粤A05---车间二楼1.3T/6粤A19---仓库1.75T/6相关文件6.1GB4387-2008《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7.相关记录:无承认审核作成